意见反馈 手机随时随地看行情

公司公告

金陵饭店: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临时会议)有关议案的独立意见2018-01-23  

						                   金陵饭店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临时会议)
                         有关议案的独立意见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公司章
程》和《独立董事制度》的有关规定,我们作为金陵饭店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
称“公司”)的独立董事,对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临时会议)讨
论的《关于提名公司第六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的议案》、《关于确认公司长期日常
关联交易协议的议案》进行了审议。基于我们的独立判断,经认真研究,现就上
述议案所涉及的事宜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一、《关于提名公司第六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公司第六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和产生程序符合《公司法》及《公
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未发现董事候选人有违反《公司法》有关规定的情况,也
不存在其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的现象。全体独立董事一致同意将上述
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关于确认公司长期日常关联交易协议的议案》
    公司与南京金陵饭店集团有限公司签订的《综合服务协议》、 土地租赁协议》
以及公司控股子公司南京新金陵饭店有限公司、南京世界贸易中心有限责任公司
与南京金陵饭店集团有限公司签订的《土地租赁协议》,是依据公司日常经营实
际情况做出的决定,属于正常的商业行为,上述协议的内容符合《合同法》等相
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并以市场价格及政府指导价作为定价原则,交易价格公允合
理,符合公司长期发展战略,有利于公司经营业务的健康开展。关联董事回避了
对该议案的表决,关联交易的决策程序符合《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
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符合包括中小投资者在内的全体股东整体
利益。全体独立董事一致同意确认上述长期日常关联交易协议持续有效并继续履
行。

                                       金陵饭店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韩之俊 孟兰凯 茅宁 刘一平
                                             2018 年 1 月 22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