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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金陵饭店:独立董事关于聘任高级管理人员的独立意见2019-10-31  

						             金陵饭店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聘任高级管理人员的独立意见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公司章

程》和《独立董事制度》的有关规定,我们作为金陵饭店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

称“公司”)的独立董事,对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讨论的《关于变更

公司董事会秘书的议案》进行了审议。基于我们的独立判断,经认真研究,现就

上述议案所涉及的事宜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1、公司董事会本次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程序合法规范;

    2、本次聘任的高级管理人员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具备担任上市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任职资格和能力;

    3、未发现所聘任的高级管理人员有违反《公司法》有关规定的情况,也不

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且尚未解除的情形;

    4、同意上述聘任高级管理人员的议案。




                                          独立董事:

                                          茅宁   刘一平   成志明   周俭骏

                                          2019 年 10 月 29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