意见反馈 手机随时随地看行情

公司公告

连云港:2016年年度股东大会之法律意见书2017-05-20  

						国浩律师 (上 海 )事 务所                                                                    股 东大会法律意见书


                                   国浩律师 (上 海 )事 务所
                                     Grandall Law Fir1△ (shanghai)



                               中国 上海 北京西路   968号 嘉地 中心 23楼 ,200041
                    23rd Floor,Garden square,968`Vest Bleijing IRoad,shanghai,(E;hina,200041
                           电话 /TEL,∶ (8621)5234-1668     传真 /FAX∶ (8621)5234ˉ 1670




                               关于江苏连云港港 口股份有限公司

                             2016年 年度股东大会之法律意见书

致江苏连 云港港 口股份有 限公司         :




                                                 “          ”
        根据 《中华人 民共和 国公司法》(以 下简称 《公司法 》 )、 《中华人 民共和 国证券法 》(以
      “          ”
下简称 《证券法 》 )和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 员会 《上 市公司股东大会规 则》(以 下简称 “《股
            ”
东大会规则》 )的 规 定 ,国 浩律师 (上 海 )事 务所接受江 苏连 云港港 口股份有 限公司(以 下
         “    ”
简称       公司 )董 事会 的聘请 ,指 派律师 出席并见证 了公司于                 2017年 5月 19日 在连云港
市连云区中华路       18号 港 口大厦 23楼 2316会 议室召开 的公司 2016年 年度股东大会 ,并

依据有关法律 、法 规 、规范性 文件 的规定 以及 《江 苏连 云港港 口股份有 限公司章程 》 (以 下
         “             ”
简称       《公司章程 》 )的 规定 ,对 本次股 东大会 的召集 、召开程序 、 出席人 员资格 、大会表

决程序等事宜进行 了审查 ,现 发表法律 意见如下                :




一 、 股东大会 的召集 、 召开程序

        公司董事会于 2017年 4月 28日 在 《上海证券报 》、《中国证券报 》、《证券时报 》以及

上 海 证 券交 易所 网站 www.sse.Com,cn发 布 了公司召开 2016年 年度股东大会通知 的公告                         ,




会议通知包括会议 时间 、会 议主要议程 、参加会议对 象 、会议登记事项等事项 。

        经 本所律 师核查 ,本 次股东大会采 取现场投票与 网络投票相 结合 的方式召开 :现 场会议

于 2017年 5月 19日            14:00在 连云港 市连云区中华路 18号 港 口大厦 23楼 2316会 议
室按时召开 。通过 交易系统投票平 台网络投票的时间为 2017年 5月 19日                             9:15-9:25,9:
30ˉ   11:30,13:00ˉ 15:00;通 过互联 网投票平 台网络投票 的世纪为 2017年 5月 19日                            9:


15-15: 00。
国浩律师 (上 海 )事 务所                                           股 东大会法律意见书


     经验证 ,公 司在本次年度股 东大会 召开前 二 十天公告刊登 了会议通知 ,本 次股东大会召

开时间、地点及会议 内容与公告 一 致 ,公 司发 出通知 的时间 、方式及通知 内容均符合法律 、

法规和规范性文 件及公司章程 的相关规定 。本所律师认为 ,本 次股 东大会 的召集 、召开程序

符合相关法律 、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 公司章程 的规定 。



二 、 出席会议人员资格和 召集人资格 的合法有效性

     1、   参加股东大会投票 的股东及委托代理人

     根据公司出席会议 的股 东签名和 《授权委托书》等文 件 ,并 根据上海证券信息有 限公司

提供 的网络投票统计数据 ,参 加本次股 东大会现场投票 的股东及委托 代 理人 和通过 网络投票

的股东及代理人共计 上 名 ,代 表股份上 】坠堕Ⅱ   16股 ,占 公司总股本 的~工 亚 %。
    经查验 出席本次股 东大会会议 的股东代表 的身份证 明 、持股凭证和授权委托 书 ,并 由网

络投票系统提 供机构上海证券信息有 限公司验证参加 网络投票股 东的身份 ,本 所律师认为    ,




参加本次股东大会投票 的股 东及委托代理人均具 有合法有效 的资格 ,符 合有关法律 、法规和

规范性文件 以及 《公司章程 》 的规定 。

    2、    出席会议 的其他人员

    经验证 ,出 席会议人员除上述股东及 委托代理人外 ,还 有公司董事 、监事 、高级管理人

员 、公司董事会邀请 的人员 以及见证律师 ,该 等人员均具备 出席本次股 东大会 的合法资格 。

    3、    召集人

    经验证 ,公 司本 次股东大会 由董事会 召集 ,并 已于   2017年 4月 28日 召开 的第六届
董事会第 三 次会议上审议通过关于召开 本次股东大会 的议案 ,符 合有关法 律 、法规和规 范性

文件及 《公司章程 》 的规定 ,召 集人资格合法 有效 。



三 、股东大会 的表 决程序

    本次股东大会 审议 了如 下议案      :




    1、    2016年 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2、    2016年 度监事会 工 作报告

    3、    2016年 度独 立 董事述职报 告
    4、    2016年 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职报告

    5、    2016年 度财务 决算报告

    6、    2016年 度利润分配预案
国浩律师 (上 海 )事 务所                                                  股 东大会法律 意见书


    7、    关于董事       2016年 度薪酬 的议案
    8、    2016年 度 内部控制评价报 告
    9、    2016年 度 社会 责任报告
    10、    2016年 年度报 告及摘要
    11、    关于       2016年 度 日常关联交 易执行情况和 2017年 度 日常 关联交 易预计 的议案
    12、    2017年 度财务预算方案

    13、    2017年 度投 资计划
    14、    关于聘任       2017年 度 审计机构 的议案
    15、    关于 向金 融机构 申请贷款额度 的议案

    16、    关于与连云港港 口集 团财务有 限公司签订 《金融服务协议》的议案

    17、    关于选举董事 的议案

    17.l选 举 王云 飞为第六届董事会董事

    17,2选 举毕薇薇为第六届董事会董事

    经验证 ,出 席 公司本次 2016年 年度股 东大会 的股东及股 东代表就 公告列 明事项 以记名

投票方式进行 了表 决 。公司按 《公司章程 》和 《上 市公司股 东大会规则》规定 的程序进行计

票 、监票 ,当 场公布表决结果 。根据表 决结果 ,前 述议案均获得 了出席会议股 东有效表决通

过 。本所律师经 审核后认为 ,公 司本 次股东大会会议 的表决程序和表决方式符合法律 、法 规

和规范性文件 以及 《公司章程 》的有关规定 。



四 、本次股东大会未发生股 东提 出新议案 的情况 。



五 、结论意见      :




    通过现场见证 ,本 所律师确认 ,本 次股 东大会 的召集 、召开程序及表决方式符合 《公司

法 》、《证 券法 》、《股 东大会规 则》以及 《公司章程》的规定 ,出 席会议 的人员具有合法有效

的资格 ,表 决程序和结果真实 、合法 、有效 。



    本法律意见书正本 三 份 ,无 副本 。

      (以 下无正文 )
国浩律师 (上 海 )事 务所                                         股东大会法律 意见书


 (本 页无正文 ,为 国浩律师 (上 海 )事 务所之江苏连云港港 口股份有 限公司 2016年 年度股

东大会见证法律 意见书签 字盖章页 )




国浩律




负责人 :      黄宁宁




                                       、         ,
                                           /勺 0
                                            'ˉ
经 办律师 : 钱大治




                                           冖、
                                     `口

              江子 扬
                           力 叠芒立

                                                           二 O一 七 年 五 月十九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