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银行: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公告2018-08-10
证券简称: 南京银行 证券代码: 601009 编号: 临 2018-034
优先股代码:360019 360024 优先股简称:南银优 1 南银优 2
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公告
特别提示: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根据《中国银监会中资商业银行行政许可事项管理办法》、《商业银行股权管
理暂行办法》等行政规章和监管部门的要求,结合公司治理实际,公司拟对《南
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章程》进行相应修订。
公司于 8 月 9 日召开的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修订
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章程具体修改情况如下:
修改依据 原《公司章程》条款 修改后《公司章程》条款
第九条 第九条
《中国银监会中 …… ……
资商业银行行政 本章程所称其他高级管理人员是 本章程所称其他高级管理人员是指
许可事项管理办 指本公司副行长、财务负责人、董事
本公司副行长、财务负责人、董事会秘书、
法》(2017) 会秘书以及本公司根据实际情况指定
首席信息官、总监级管理人员以及经中国
的管理人员。
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下称“银保监
会”)认定的其他管理人员。
第四十二条 公司各类股东均承担下 第四十二条 公司各类股东均承担下列义
列义务: 务:
…… ……
1
(五)本公司前十名股东若发生法定代 (五) 本公司前十名股东尤其是主要股
表人、公司名称、注册地址、业务范 东相关信息可能影响股东资质条件发生
监管意见
围等重大事项变更时,应及时报告本 重大变化或导致所持本公司股权发生重
公司,由本公司报监管部门备案; 大变化的,主要股东应及时报告本公司,
由本公司向监管部门报送行政许可的情
……
况,并进行信息披露;
……
第四十六条 股东特别是主要股东在 第四十六条 应经但未经监管部门批准
本公司借款逾期未还的期间内,或股 或未向监管部门报告的股东,不得行使股
东质押本公司股权数量达到或超过其 东大会召开请求权、表决权、提名权、提
持有本公司股权的 50%时,其在股东 案权、处分权等权利。
大会和派出董事在董事会上的表决权
对于存在虚假陈述、滥用股东权利或
将被限制,本公司应将前述情形在相
其他损害本公司利益行为的股东,银保监
关会议记录中载明。
会或其派出机构可以限制或禁止本行与
其开展关联交易,限制其持有本行股权的
限额、股权质押比例等,并可限制其股东
《商业银行股权
大会召开请求权、表决权、提名权、提案
管理暂行办法》
权、处分权等权利。
股东特别是主要股东在本公司借款
逾期未还的期间内,或股东质押本公司股
权数量达到或超过其持有本公司股权的
50%时,其在股东大会和派出董事在董事
会上的表决权将被限制,本公司应将前述
情形在相关会议记录中载明。
第五十一条 股东大会分为年度股东 第五十一条 股东大会分为年度股东大会
大会和临时股东大会。年度股东大会 和临时股东大会。年度股东大会每年召开
每年召开一次,并应于上一个会计年 一次,并应于上一个会计年度完结之后的
监管意见
度完结之后的六个月之内举行。 六个月之内举行。
年度股东大会如因特殊情况需延期
召开,应当向银保监会或其派出机构报
告,并说明延期召开的事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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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百三十四条 董事会应按规定的 第一百三十四条 董事会应按规定的时间
时间事先通知所有董事,并及时在会 事先通知所有董事,并及时在会前提供足
前提供足够的资料,包括会议议题的 够的资料,包括会议议题的相关背景材料
相关背景材料和有助于董事作出决策 和有助于董事作出决策的信息和数据。
《中华人民共和 的信息和数据。
董事会召开临时董事会会议的通知
国公司法》
董事会召开临时董事会会议的通 方式为:书面通知,包括挂号信、电报、
知方式为:书面通知,包括挂号信、 电传及经确认收到的传真;通知时限为:
电报、电传及经确认收到的传真;通 会议召开前十日。情况紧急,需要尽快召
知时限为:会议召开前十日。 开董事会临时会议的,可以随时通过电话
或者其他口头方式发出会议通知,但召集
人应当在会议上做出说明。
第一百三十八条 本公司设行长一名, 第一百三十八条 本公司设行长一名,必
必要时可设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协助行 要时可设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协助行长工
长工作。行长、副行长经中国监管部 作。行长、副行长经中国监管部门资格审
《中国银监会中
门资格审查合格后由董事会聘任或解 查合格后由董事会聘任或解聘。
资商业银行行政
聘。
许可事项管理办 本公司行长、副行长、财务负责人、董事
法》(2017) 本公司行长、副行长、财务负责人、 会秘书、首席信息官、总监级管理人员以
董事会秘书等为本公司高级管理人 及经银保监会认定的其他管理人员为本
员。 公司高级管理人员。
除对上述条款修改外,《公司章程》其他条款不变。
该修改公司章程事项还需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并经银保监会核准。
特此公告。
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 年 8 月 9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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