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银行: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公告2018-10-31
证券简称: 南京银行 证券代码: 601009 编号: 临 2018-040
优先股代码:360019 360024 优先股简称:南银优 1 南银优 2
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公告
特别提示: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商业银行公司治理指引》
及监管政策的要求,结合公司治理实际,对《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章程》进行
修订。
公司于 10 月 30 日召开的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修
订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章程具体修改情况如下:
修改依据 原《公司章程》条款 修改后《公司章程》条款
第六十八条: 第六十八条:
同一股东及其关联人不得向 同一股东及其关联人不得
股东大会同时提名董事和监事的 向股东大会同时提名董事和监事的人
人选;同一股东及其关联人提名的 选;同一股东及其关联人提名的董事
《商业银行公
董事(监事)人选已担任董事(监 (监事)人选已担任董事(监事)职
司治理指引》及
事)职务,在其任职期届满前,该 务,在其任职期届满前,该股东不得
监管意见
股东不得再提名监事(董事)候选 再提名监事(董事)候选人。
人。
董事会提名及薪酬委员会、单独或
者合计持有公司发行的有表决权股份
总数 1%以上股东可以向董事会提出
独立董事候选人,已经提名董事的股
1
东不得再提名独立董事。
第一百一十条: 第一百一十条:
董事由股东大会选举或更换, 董事由股东大会选举或更换,每
每届任期三年。董事任期届满,可 届任期三年。董事任期届满,可连选
连选连任。董事在任期届满以前, 连任。董事在任期届满以前,股东大
《商业银行公 股东大会不得无故解除其职务。 会不得无故解除其职务。
司治理指引》及 董事会应在股东大会召开前依照
监管意见 法律、行政法规和本公司章程规定向
股东披露董事候选人详细资料,保证
股东在投票时对候选人有足够的了
解。
第一百一十三条: 第一百一十三条:
董事应当投入足够的时间履 董事应当投入足够的时间履行职
行职责。董事连续二次未能亲自出 责。董事连续二次未能亲自出席,也
席,也不委托其他董事出席董事会 不委托其他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或
会议,或每年未能亲自出席三分之 每年未能亲自出席三分之二以上的董
《商业银行公
二以上的董事会会议的,视为不能 事会会议的,视为不能履行职责,董
司治理指引》及
履行职责,董事会应当建议股东大 事会应当建议股东大会予以撤换。
监管意见
会予以撤换。
担任审计委员会、关联交易控制
委员会及风险管理委员会主任委员的
董事每年在公司工作时间不得少于
25 个工作日。独立董事每年在公司工
作的时间不得少于 15 个工作日。
第一百一十八条: 第一百一十八条:
《商业银行公
独立董事应按照法律、行政法 独立董事应按照法律、行政法规
司治理指引》及
规及本公司独立董事制度的有关 及本公司独立董事制度的有关规定执
监管意见
规定执行。 行。
2
独立董事不得在超过两家商业
银行同时任职;独立董事在本公司的
任职时间累计不得超过六年。
第一百六十五条: 第一百六十五条:
《商业银行公
监事每届任期三年。监事任期 监事每届任期三年。监事任期届
司治理指引》及
届满,连选可以连任。 满,连选可以连任。外部监事在本公
监管意见
司的任职时间累计不得超过六年。
第一百八十三条: 第一百八十三条
监事会每季度至少召开一次 监事会每季度至少召开一次会
会议。会议通知应当在会议召开 议。会议通知应当在会议召开 10 日前
10 日前告知全体监事。 告知全体监事。
监事会监事可以召开临时监 监事会监事可以召开临时监事会
《商业银行公 事会会议。 会议。会议通知应当在会议召开 5 日
司治理指引》及 前告知全体监事。情况紧急,需要尽
监事会决议应当经半数以上
监管意见 快召开监事会临时会议的,可以随时
监事通过。
通过口头或者电话等方式发出会议通
知,但召集人应当在会议上做出说明。
监事会决议应当经半数以上监事
通过。
除对上述条款修改外,《公司章程》其他条款不变。
该修改公司章程事项还需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并经银保监会核准。
特此公告。
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 年 10 月 30 日
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