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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南京银行: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公告2018-10-31  

						证券简称: 南京银行              证券代码: 601009                 编号: 临 2018-040

  优先股代码:360019         360024          优先股简称:南银优 1       南银优 2



                          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公告
特别提示: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商业银行公司治理指引》
及监管政策的要求,结合公司治理实际,对《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章程》进行
修订。
    公司于 10 月 30 日召开的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修
订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章程具体修改情况如下:
  修改依据              原《公司章程》条款           修改后《公司章程》条款
                 第六十八条:                     第六十八条:

                                                      

                     同一股东及其关联人不得向             同一股东及其关联人不得
                 股东大会同时提名董事和监事的     向股东大会同时提名董事和监事的人
                 人选;同一股东及其关联人提名的   选;同一股东及其关联人提名的董事
《商业银行公
                 董事(监事)人选已担任董事(监   (监事)人选已担任董事(监事)职
司治理指引》及
                 事)职务,在其任职期届满前,该   务,在其任职期届满前,该股东不得
  监管意见
                 股东不得再提名监事(董事)候选   再提名监事(董事)候选人。
                 人。
                                                     董事会提名及薪酬委员会、单独或
                                                  者合计持有公司发行的有表决权股份
                                                  总数 1%以上股东可以向董事会提出
                                                  独立董事候选人,已经提名董事的股

                                         1
                                                  东不得再提名独立董事。

                                                      

                 第一百一十条:                   第一百一十条:

                     董事由股东大会选举或更换,       董事由股东大会选举或更换,每
                 每届任期三年。董事任期届满,可   届任期三年。董事任期届满,可连选
                 连选连任。董事在任期届满以前, 连任。董事在任期届满以前,股东大

《商业银行公     股东大会不得无故解除其职务。     会不得无故解除其职务。

司治理指引》及                                        董事会应在股东大会召开前依照
  监管意见                                        法律、行政法规和本公司章程规定向
                                                  股东披露董事候选人详细资料,保证
                                                  股东在投票时对候选人有足够的了
                                                  解。

                                                      

                 第一百一十三条:                 第一百一十三条:

                     董事应当投入足够的时间履         董事应当投入足够的时间履行职
                 行职责。董事连续二次未能亲自出   责。董事连续二次未能亲自出席,也
                 席,也不委托其他董事出席董事会   不委托其他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或
                 会议,或每年未能亲自出席三分之   每年未能亲自出席三分之二以上的董
《商业银行公
                 二以上的董事会会议的,视为不能   事会会议的,视为不能履行职责,董
司治理指引》及
                 履行职责,董事会应当建议股东大   事会应当建议股东大会予以撤换。
  监管意见
                 会予以撤换。
                                                      担任审计委员会、关联交易控制
                                                  委员会及风险管理委员会主任委员的
                                                  董事每年在公司工作时间不得少于
                                                  25 个工作日。独立董事每年在公司工
                                                  作的时间不得少于 15 个工作日。

                 第一百一十八条:                 第一百一十八条:
《商业银行公
                     独立董事应按照法律、行政法          独立董事应按照法律、行政法规
司治理指引》及
                 规及本公司独立董事制度的有关     及本公司独立董事制度的有关规定执
监管意见
                 规定执行。                       行。




                                         2
                                                      独立董事不得在超过两家商业
                                                  银行同时任职;独立董事在本公司的
                                                  任职时间累计不得超过六年。

                 第一百六十五条:                 第一百六十五条:
《商业银行公
                     监事每届任期三年。监事任期       监事每届任期三年。监事任期届
司治理指引》及
                 届满,连选可以连任。             满,连选可以连任。外部监事在本公
  监管意见
                                                  司的任职时间累计不得超过六年。


                 第一百八十三条:                 第一百八十三条

                     监事会每季度至少召开一次         监事会每季度至少召开一次会
                 会议。会议通知应当在会议召开     议。会议通知应当在会议召开 10 日前
                 10 日前告知全体监事。            告知全体监事。

                     监事会监事可以召开临时监         监事会监事可以召开临时监事会
《商业银行公     事会会议。                       会议。会议通知应当在会议召开 5 日
司治理指引》及                                    前告知全体监事。情况紧急,需要尽
                     监事会决议应当经半数以上
  监管意见                                        快召开监事会临时会议的,可以随时
                 监事通过。
                                                  通过口头或者电话等方式发出会议通
                                                  知,但召集人应当在会议上做出说明。

                                                      监事会决议应当经半数以上监事
                                                  通过。




    除对上述条款修改外,《公司章程》其他条款不变。
    该修改公司章程事项还需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并经银保监会核准。




    特此公告。




                                                    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 年 10 月 30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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