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峰大世界连锁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第四届董事会聘任高级管理人员的独立意见 作为文峰大世界连锁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根 据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有关规则和《公司章程》等的有关规定,我们就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的关于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议案,发表意 见如下: 本次董事会会议程序合规,所聘高级管理人员符合相关任职资格,且适合担 任上市公司高管职务,未发现有《公司法》第146条规定的情形以及被中国证监 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并且尚未解除的情况,以及被证券交易所宣布为不适当人选 的情况,同意董事会予以聘任。 独立董事:范健、胡世伟、江平 2014 年 6 月 25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