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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宝泰隆:股权激励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实施公告2019-10-09  

						证券代码:601011         证券简称:宝泰隆   编号:临 2019-074 号


                    宝泰隆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股权激励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实施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
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回购注销原因:因公司 2017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中 3 名激

励对象已离职,不符合《宝泰隆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限制性

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授予要求,公司对上述不符合条件

的 3 名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进行回购注销

     本次注销股份的有关情况
     回购股份数量           注销股份数量          注销日期
         45,000                 45,000        2019 年 10 月 11 日




    一、本次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的决策与信息披露

    2017 年 9 月 20 日,公司召开的 2017 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

审议通过了《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 2017 年限制性股票

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授权董事会全权处理与本次激励计划有

关的事项,包括办理激励对象回购限制性股票所必需的全部事宜,具

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在《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

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的


                                  1
临 2017-102 号公告。

    2019 年 8 月 5 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和第

四届监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回购注销部分股权激励对

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就该事项

已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鉴于已获授限制性股票的激励对象芦元勃

先生、李利维先生、周长波先生已离职,根据《宝泰隆新材料股份有

限公司 2017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的相关规

定,上述 3 人已不符合激励对象资格,公司董事会决定回购上述 3 名

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合计 45,000 股限制性股票,并办理回

购注销手续。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在《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

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上的临 2019-052 号、临 2019-054 号。

    2019 年 8 月 6 日,公司在《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

《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上披露了《宝泰隆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

通知债权人的公告》(临 2019-055 号),公司通知债权人自接到公

司通知起 30 日内、未接到通知者自上述公告披露之日起 45 日内向公
司申报债权,并均有权凭有效债权文件及相关凭证要求公司清偿债务

或者提供相应担保。截止申报期间届满,公司未收到任何公司债权人

向公司提出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担保的要求。

    二、本次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情况

    (一)本次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的原因及依据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宝泰隆
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 修订稿)》


                               2
的规定:“本次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为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核

心技术人员及核心业务人员,不包括独立董事、监事及单独或合计持

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激

励对象因个人原因辞职,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

票不得解除限售,由公司按授予价格回购注销。”由于芦元勃先生、

李利维先生、周长波先生因个人原因离职,因此,公司对芦元勃先生、

李利维先生、周长波先生 3 人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进行回

购注销。

    (二)本次回购注销的相关人员、数量

    本次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涉及芦元勃先生、李利维先生、周长波

先生 3 人,合计拟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 45,000 股;本次回购注销完
成后,剩余股权激励限制性股票 11,714,400 股。

    (三)回购注销安排

    公司已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以下简称
“中登公司上海分公司”)开立了回购专用证券账户,账户号码:

B882254028;公司已向中登公司上海分公司提交了本次回购注销事

项的相关申请文件,预计本次限制性股票于 2019 年 10 月 11 日完成
注销;注销完成后,公司将依法办理相关工商变更登记手续。

    三、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后公司股份结构变动情况

   公司本次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后,公司股本结构变动情况如下:
                                                          单位:股
                     变动前           变动数        变动后
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       11,759,400       -45,000       11,714,400
无限售条件的流通股   1,599,220,197             0     1,599,220,197
     股份合计        1,610,979,597        -45,000    1,610,934,597


    四、说明及承诺

                                  3
    公司董事会说明:本次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事项涉及的决策程序、

信息披露符合法律、法规、《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的规定和

公司股权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授予协议的安排,不存在损害激励对

象合法权益及债权人利益的情形。

    公司承诺:已核实并保证本次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涉及的对象、

股份数量、注销日期等信息真实、准确、完整,已充分告知相关激励

对象本次回购注销事宜,且相关激励对象未就回购注销事宜表示异议。

如因本次回购注销与有关激励对象产生纠纷,公司将自行承担由此产

生的相关法律责任。

    五、法律意见书的结论性意见

    广东君言律师事务所律师认为:截至本法律意见出具日,本次回
购注销已取得必要的授权和批准,并已履行了现阶段必要的信息披露,

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以及《激励计划(草案)》

的有关规定,公司董事会有权就本次回购注销作出决议。公司应就本
次回购注销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并按照《公司法》等法律法规的

规定就本次回购注销办理注册资本相应减少的工商变更登记等手续。

    六、上网公告附件
    广东君言律师事务所关于宝泰隆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回购注销

部分限制性股票实施相关事宜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宝泰隆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 O 一九年十月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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