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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隆基股份:关于调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数量及回购价格的公告2018-08-04  

						股票代码:601012         股票简称:隆基股份     公告编号:临 2018-103 号
债券代码:136264         债券简称:16 隆基 01
债券代码:113015         债券简称:隆基转债

                       隆基绿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调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数量

                           及回购价格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
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根据公司《首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和《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
三章第八条的相关规定,公司按计划规定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时,若限制性股票
授予后,公司发生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发股票红利、股份拆细或缩股、配股、
派息等事项,应对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的回购数量和价格进行相应的调整。公
司按照调整后的数量和价格对激励对象获授的限制性股票及基于获授限制性股
票获得的公司股票进行回购。
    鉴于目前回购注销条件已经成就,公司拟对45名限制性股票激励对象所持已
获授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办理回购注销,现将本次需办理的回购数量和价
格调整如下:
    一、触发限制性股票回购数量和价格调整的事项
    自公司首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日至本公告日,公司已实施了四次
权益分派方案,如下:
    ①2015年5月,公司实施了2014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向全体股东每10股送红
股5股,派发现金股利1.30元(含税);同时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
15股。
    ②2016年5月,公司实施了2015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以实施分配方案时股权
登记日的公司总股本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0.45元(含税)。
    ③2017年5月,公司实施了2016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以实施分配方案时股权
登记日的公司总股本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1元(含税)。
    ④2018年5月,公司实施了2017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以实施分配方案时股权
登记日的公司总股本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1.80元(含税),
以资本公积每10股转赠4股。
    二、本次回购股份种类、数量
    根据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公司发生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
发股票红利后的回购数量调整方法如下:
    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发股票红利
    Q=Q0×(1+n)
    其中:Q0为调整前的限制性股票数量;n为每股的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发
股票红利(即每股股票经转增、送股后增加的股票数量);Q为调整后的限制性
股票数量。
    由于首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后公司已实施上述①、④资本公积转
增股本、派发股票红利方案,因此,首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对象此次
回购数量等于授予数量*3*1.4,调整后的本次回购股份数量为 449,190 股,其中
包括公司首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股份第三期解锁前的 5 名不符合解
锁条件的激励对象(请详见公司于 2018 年 1 月 3 日披露的《关于限制性股票激
励计划解锁暨上市的公告》中“三、不符合解锁条件的激励对象情况说明”)所
持有应由本公司回购注销的限制性股票。
    由于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后公司已实施上述④资本公积转
增股本方案,因此,第二期限制性股票计划首次授予对象此次回购数量等于授予
数量*1.4, 调整后的本次回购股份数量为447,972股,其中包括公司第二期限制
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期解锁前的9名不符合解锁条件激励对象(请详见公司于
2018年1月3日披露的《关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解锁暨上市的公告》中“三、不
符合解锁条件的激励对象情况说明”)所持有应由本公司回购注销的限制性股票,
另外1名已离职激励对象因暂时未能提供回购资料,其持有的已获授但尚未解锁
的7,000股(回购数量已根据2017年度权益分派方案进行调整)限制性股票暂无
法办理回购注销手续。
    综上,本次由公司办理回购注销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897,162股。
    三、本次回购股份价格
    根据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公司转增、送股和派息后的回购
价格调整方法为:
    1、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发股票红利
    P=P0÷(1+n)
    其中:P0为调整前的授予价格;n为每股的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发股票红
利的比率;P为调整后的授予价格。
    2、派息
    P= P0-V
    其中:P0为调整前的授予价格;V为每股的派息额;P为调整后的授予价格。
    由于首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后公司已实施上述①、②、③、④权
益分派方案,因此首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对象的回购价格由原授予价
格9.9元/股调整为2.0940元/股;
    由于首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股份授予后公司已实施上述②、③、④权
益分派方案,因此首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对象的回购价格由原授予价
格6.26元/股调整为4.2393元/股;
    由于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后公司已实施上述③、④权益分派
方案,因此第二期限制性股票计划首次授予对象的回购价格为根据权益分派调整
后的回购价格(即由原授予价格7.06元/股调整为4.8429元/股)加上各离职激励
对象应取得的银行同期活期存款利息。
    特此公告。




                                        隆基绿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零一八年八月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