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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隆基股份: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通知债权人的公告2019-09-17  

						股票代码:601012         股票简称:隆基股份       公告编号:临 2019-137 号
债券代码:136264         债券简称:16 隆基 01

                       隆基绿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通知债权人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
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隆基绿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 2019 年第十
二次会议、2019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
股票的议案》(具体内容请详见公司 2019 年 8 月 29 日、2019 年 9 月 17 日披露
的相关公告),鉴于公司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中,33 名已离职
激励对象和 1 名 2017 年度绩效不达标的激励对象回购资料均已提供齐全,根据
公司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以上 34 名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
解锁的共计 497,903 股限制性股票将由公司办理回购注销,回购价格为 4.7429
元/股加上激励对象应取得的银行同期活期存款利息,回购资金总额为
2,390,880.49 元。公司将根据相关规定向上海证券交易所和中国证券登记结算
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申请该部分股票的注销,本次回购注销完成后,公司注
册资本将减少 497,903 元。
    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回购社会公众股份管理办法(试行)》等相关法
律、法规的规定,公司债权人自接到公司通知起 30 日内、未接到通知者自本公
告披露之日(2019 年 9 月 17 日)起 45 日内,均有权向本公司申报债权,并凭
有效债权文件及相关凭证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担保。债权人如逾期未
向公司申报债权,不会因此影响其债权的有效性,相关债务将由公司根据原债权
文件的约定继续履行。
    债权人可采用信函或传真的方式申报,债权申报所需材料:公司债权人可持
证明债权债务关系存在的合同、协议及其他凭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到公司申报债权。
债权人为法人的,需同时携带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
证明文件;委托他人申报的,除上述文件外,还需携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和
代理人有效身份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债权人为自然人的,需同时携带有效身份证
的原件及复印件;委托他人申报的,除上述文件外,还需携带授权委托书和代理
                                     1
人有效身份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申报具体方式如下:
    (一)债权申报登记地点:西安经济技术开发区尚稷路 8989 号 B 座公司董
事会办公室
    (二)申报时间:2019 年 9 月 17 日至 2019 年 10 月 31 日 9:00-12:00;
13:30-17:0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三)联系人:王皓
    (四)电话:029-81566863
    (五)传真:029-86689601
    (六)邮箱:longi-board@longigroup.com
    特此公告。


                                          隆基绿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零一九年九月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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