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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隆基股份:关于签订重大销售合同的公告2019-09-17  

						股票代码:601012        股票简称:隆基股份      公告编号:临 2019-135 号
债券代码:136264        债券简称:16 隆基 01

                      隆基绿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签订重大销售合同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
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合同类型及金额:长单销售框架合同,合同约定出货量合计80,000万片,
双方按月议价;预估合同总金额约22.09亿元(不含税),占隆基绿能科技股份
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乙方”)2018年度经审计营业收入的约10.05%,
本测算不构成价格或业绩承诺。
    ●合同生效条件:本合同自双方授权代表签字并盖章之日起生效。
    ●合同履行期限:自2020年1月1日起至2022年12月31日止。
    ●对上市公司当期业绩的影响:本长单销售合同履行期为2020年至2022年,
对公司2019年度业绩无直接影响。本合同的签订符合公司未来经营计划,有利于
保障公司单晶硅片的稳定销售,加快单晶市场份额的提升。
    ●风险提示:
    1、合同条款中对产品的销售定价机制、销量等作出了明确约定,合同双方
因标的价格波动或产品需求波动产生的履约风险较小。
    2、合同履行过程中,如遇行业政策调整、市场环境变化、公司经营策略调
整等不可预计或不可抗力因素的影响,可能会导致合同无法如期或全部履行。
    3、上述预估合同总金额为根据 P 型单晶硅片-180um 现行的市场平均价格进
行的测算,本次签订的长单销售合同采取单价月议的定价方式,实际价格会根据
市场情况和产品规格进行调整,上述预估合同总金额不构成价格或业绩承诺,敬
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一、合同签订的基本情况
    根据战略规划和经营计划,公司与泰州中来光电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泰
州中来光电”或“甲方”)于 2019 年 9 月 16 日签订了硅片销售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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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 PV InfoLink 于 2019 年 9 月 11 日公告的光伏产品市场平均价格测算(P
型单晶硅片-180um3.12 元/片),预估本次合同总金额约 22.09 亿元(不含税),
占公司 2018 年度经审计营业收入的约 10.05%,本合同不属于特别重大销售合同,
无需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二、交易对方当事人和标的情况
    (一)交易对方的基本情况
    1、交易对方:泰州中来光电科技有限公司
    2、成立日期:2016年02月19日
    3、注册资本:15亿元
    4、法定代表人:林建伟
    5、注册地址:泰州市姜堰区经济开发区开阳路
    6、经营范围:太阳能电池片、太阳能电池及组件制造相关设备的研发、制
造、销售、安装,太阳能级硅片、太阳能电池组件、太阳能材料的销售,并提供
相关技术咨询及技术服务;光伏发电与售电;光伏设备及元器件制造和销售;自
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
    7、股东情况:泰州中来光电为苏州中来光伏新材股份有限公司(股票简称
“中来股份”,股票代码“300393”)的全资子公司。
    8、财务状况:截至2018年12月31日,泰州中来光电资产总额343,432.40万
元,净资产157,009.14万元,2018年度实现营业收入118,619.02万元,净利润
1,859.57万元。
    (二)合同标的
    单晶硅片
    三、合同主要条款
    (一)销售数量
    框架合同约定2020年1月至2022年12月期间乙方向甲方销售单晶硅片数量合
计80,000万片,每月实际销售数量以当月本合同的补充协议所确定的数量为准。
    (二)合同金额
    在本长单销售框架合同下,甲乙双方应在当月协商确定次月产品单价并签订
次月本合同的补充协议(实际合同金额以每月补充协议确定的数量和单价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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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三)结算方式
    甲方根据合同约定向乙方支付部分预付款(可用于抵扣货款),并按照双方
约定的方式、账期向乙方支付款项。本合同的补充协议付款方式以补充协议约定
为准。
    (四)履行期限
    自2020年1月1日起至2022年12月31日止。
    (五)违约责任
    1、如乙方逾期交货,按照合同约定乙方应向甲方支付一定的违约金,甲方
有权解除合同;如甲方逾期支付货款,按照合同约定甲方应向乙方支付一定的违
约金,乙方有权解除合同。
    2、甲乙双方均应按照合同约定履行采购量或供货量,若因一方原因导致采
购量或供货量不足,则需对于不足的量承担相应的违约金。因任何一方违约或先
期违约等情形而导致另一方发生的逾期履行本合同义务,另一方就逾期履行不承
担违约责任。甲乙双方因不可抗力因素不能按照约定数量采购或供应时,可以根
据合同约定免责。
    (六)争议解决方式
    凡因本合同所发生的任何争议,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甲、乙
双方均可向原告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
    (七)合同生效条件和时间
    本合同自双方授权代表签字并盖章之日起生效。
    四、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本次签订的长单销售合同采取价格月议的定价方式,若根据PV InfoLink于
2019年9月11日公告的光伏产品市场平均价格测算(单晶硅片-180um3.12元/片),
预估本次合同总金额约22.09亿元(不含税),占公司2018年度经审计营业收入
的约10.05%。该合同的签订符合公司未来经营计划,有利于保障公司单晶硅片的
稳定销售,加快单晶市场份额的提升。公司主要业务不会因本合同的履行而对交
易对方形成依赖,不影响公司的业务独立性。
    五、合同履行的风险分析
    (一)合同条款中对产品的销售定价机制、销量等作出了明确约定,合同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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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方因合同标的的价格波动或产品需求波动产生的履约风险较小。
    (二)合同履行过程中,如遇行业政策调整、市场环境变化、公司经营策略
调整等不可预计或不可抗力因素的影响,可能会导致合同无法如期或全部履行。
    (三)上述预估合同总金额为根据 P 型单晶硅片-180um 现行的市场平均价
格进行的测算,本次签订的长单销售合同采取单价月议的定价方式,实际价格会
根据市场情况和产品规格进行调整,上述预估合同总金额不构成价格或业绩承诺,
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隆基绿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零一九年九月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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