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出版: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2018-01-26
上海泽昌律师 务所
关于山东出版传媒股份 限 司
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的
法律意见书
零一 年一
地址 海 浦东新区锦康路 258 17 楼 02 室
海泽昌律师 所
关于山东出版传媒股份 限公
2018 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的
法律意见书
泽昌证 2018-01-05-01
致 山东出版传媒股份 限公
海泽昌律师 所 以 简称 本所 接 山东出版传媒股份 限公
以 简称 公 委托,就公 召开 2018 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以 简称
本次股东大会 的 关 宜, 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 法 以 简称 公
法 公 股东大会规则 等法律 法规 规章和 他规范性文件以及
山东出版传媒股份 限公 章程 以 简称 公 章程 的 关规定,出
本法律意见书
为出 本法律意见书,本所及本所律师依据 律师 所从 证券法律业
管理办法 和 律师 所证券法律业 执业规则 试行 等规定,严格履行
了法定职 ,遵循了勤勉尽 和诚实信用原则,对本次股东大会所涉及的相关
项进行了必要的 查和验证, 查了本所认为出 该法律意见书所需的相关文件
资料,并参 了公 本次股东大会的全过程 本所保证本法律意见书所认定的
实真实 准确 完整,所发表的结论性意见合法 准确, 在虚假记载 误导
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愿意承担相应法律 任
鉴 ,本所律师 据 述法律 法规 规章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按照律师
行业公认的业 标准 道德规范和勤勉尽 精神,现出 法律意见如
一 本次股东大会召集人资格及召集 召开的程序
查,公 本次股东大会是由公 董 会召集召开的 公 已于 2018
1 10 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和 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
发 山东出版传媒股份 限公 关于召开 2018 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
将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时间 地点 审议 项 出席会议人员 登记方法等予以
公告,公告刊登的日期距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日期已达 15 日
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于 2018 1 25 日在公 会议室如期召开 通过
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投票 台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段为 2018 1 25 日的
9:15-9:25 9:30-11:30 13:00-15:00 通过互联网投票 台的投票时间为 2018
1 25 日的 9:15-15:00
本所律师审 认为,本次股东大会召集人资格合法 效,本次股东大
会召集 召开程序符合 公 法 公 股东大会规则 等法律 法规 规
章和 他规范性文件以及 公 章程 的 关规定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会议人员的资格
1 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
查,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 14 人,代表 表决权股
份 1,774,097,175 股,所持 表决权股份数 公 股份总数的 85.0111%, 中
1 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
据公 出席会议股东 股东代理人签 及授权委托书 股东账户 等材料,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为 7 ,代表 表决权的股份
1,754,338,565 股, 公 股份总数的 84.0643%
本所律师验证, 述股东 股东代理人均持 出席会议的合法证明,
出席会议的资格均合法 效
2 参 网络投票的股东
据 证所信息网络 限公 提供的数据,本次股东大会通过网络投票系统
进行 效表决的股东共 7 人,代表 表决权股份 19,758,610 股, 公 股份
总数的 0.9468%
以 通过网络投票系统进行投票的股东资格,由网络投票系统提供机构
证所信息网络 限公 验证 身份
2 出席会议的 他人员
本所律师验证,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 他人员为公 董 监 和高级
管理人员, 出席会议的资格均合法 效
综 ,本所律师审 认为,公 本次股东大会出席人员资格均合法 效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
本所律师审 ,公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属于公 股东大会的职权
范围,并且 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中所列明的审议 项相一致 本次
股东大会现场会议未发生对通知的议案进行修改的情形
四 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
按照本次股东大会的议程及审议 项,本次股东大会审议并以现场投票和网
络投票表决的方式,通过了如 决议
1 以特别决议审议通过 关于 更公 注册资本的议案
表决结果
意 1,774,095,375 股, 效表决股份总数的 99.9998% 反对 1,800
股, 效表决股份总数的 0.0002% 弃权:0 股, 效表决股份总数的 0.0000%
2 以特别决议审议通过 关于修 <公 章程>的议案
表决结果
意 1,774,095,375 股, 效表决股份总数的 99.9998% 反对 1,800
股, 效表决股份总数的 0.0002% 弃权:0 股, 效表决股份总数的 0.0000%
3 以普通决议审议通过 关于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 增资的议案
表决结果
意 1,774,055,075 股, 效表决股份总数的 99.9976% 反对 42,100
股, 效表决股份总数的 0.0024% 弃权:0 股, 效表决股份总数的 0.0000%
4 以普通决议审议通过 关于公 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 产品的议案
表决结果
意 1,774,055,075 股, 效表决股份总数的 99.9976% 反对 42,100
股, 效表决股份总数的 0.0024% 弃权:0 股, 效表决股份总数的 0.0000%
本所律师审 认为,本次股东大会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符合 公 法
公 股东大会规则 等法律 法规 规章和 他规范性文件以及 公
章程 的 关规定,会议通过的 述决议合法 效
五 结论意见
综 所述,本所律师认为,公 2018 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
程序 召集人资格 出席会议人员资格 会议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等 宜,均
符合 公 法 公 股东大会规则 等法律 法规 规章和 他规范性
文件及 公 章程 的 关规定,本次股东大会通过的决议合法 效
以 无 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