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玉龙钢管股份有限公司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上市公司名称:江苏玉龙钢管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上市地点:上海证券交易所 股票简称:玉龙股份 股票代码:601028 信息披露义务人:拉萨市知合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住所:拉萨市城关区纳金路城关花园嘎吉小区一排二栋 4 号 通讯地址:北京市朝阳区东三环路霞光里 18 号佳程广场 A 座 23 层 股份变动性质:增加 签署日期:2017 年 2 月 20 日 0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一、本报告书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 公司收购管理办法》(以下简称《收购办法》)、《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 容与格式准则第 15 号—权益变动报告书(2014 年修订)》及其他相关法律、法 规和规范性文件编制。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本报告书已获得必要的授权和批准。 三、依据《证券法》、《收购办法》和《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 格式准则第 15 号——权益变动报告书(2014 年修订)》的规定,本报告书已全 面披露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江苏玉龙钢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玉龙股份”、 “本公司”或“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变动情况。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 除本报告书披露的信息外,上述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通过任何其他方式增加或减 少在玉龙股份拥有权益的股份。 四、本次权益变动是根据本报告书载明的资料进行的。除信息披露义务人外, 没有委托或者授权任何其他人提供未在本报告中列载的信息和对本报告做出任 何解释或者说明。 1 目 录 第一节 释义.................................................................................................................. 3 第二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 4 第三节 权益变动目的.................................................................................................. 6 第四节 权益变动方式.................................................................................................. 7 第五节 前 6 个月内买卖上市交易股份的情况........................................................ 10 第六节 其他重要事项................................................................................................ 11 第七节 备查文件........................................................................................................ 12 2 第一节 释义 在本报告书中,除非另有说明,以下简称具有如下含义: 信息披露义务人、受让方 指 拉萨市知合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玉龙股份、公司 指 江苏玉龙钢管股份有限公司 出让方 指 唐志毅、唐永清、唐柯君、吕燕青 中国证监会 指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本报告书 指 江苏玉龙钢管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元 指 人民币元 2017 年 2 月 19 日通过协议转让方式增持玉龙股 本次权益变动、本次交易 指 份股票的权益变动行为 3 第二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基本情况 企业名称 拉萨市知合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西藏自治区拉萨市城关区纳金路城关花园嘎吉小区一排二栋 4 号 法定代表人 杨阳 注册资本 50,000 万元 成立日期 2016 年 07 月 13 日 企业类型 有限责任公司 经营期限 2016 年 07 月 13 日至 2036 年 07 月 12 日 统一社会信用 91540100MA6T1EEY51 代码 计算机技术服务、网络科技、医药及生物技术研发;企业管理咨询、企 经营范围 业营销策划、商务咨询、技术咨询、展览展示。【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 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股东情况 知合资本管理有限公司持股 100% 通讯地址 北京市朝阳区东三环北路霞光里 18 号佳程广场 A 座 23 层 联系电话 010-56985000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的主要负责人情况 是否取得其他 长期居 姓名 职务 身份证件号码 国籍 国家或地区居 住地 留权 杨阳 执行董事、经理 42280119******2429 中国 北京 否 杨子伊 监事 13102319******2669 中国 北京 否 4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控制其他上市公司股份的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不存在在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 中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 5%的情况。 5 第三节 权益变动目的 一、本次权益变动的目的 本次权益变动目的是信息披露义务人为提高对玉龙股份持股比例,增强控制 权。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未来 12 个月内继续增持上市公司股份或者处置其已 拥有权益的股份的安排 因本次增持后,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玉龙股份30.00%股份,拟继续增持玉龙 股份,并触发要约收购义务,信息披露义务人已出具要约收购报告。 6 第四节 权益变动方式 一、本次权益变动情况 本次权益变动前,信息披露义务人直接持有上市公司 132,966,570 股股份, 占上市公司总股本的 16.95%,同时,通过表决权委托的方式间接持有上市公司 12.79%的股份,即信息披露义务人在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数量合计为 233,342,132 股,占上市公司总股本的 29.74%。此外,为担保控制权的稳定及委 托权利的行使,唐志毅、唐永清、唐柯君、唐维君已将其所持有的上市公司合计 258,546,312 股股份(包括但不限于该等股份应得股息、红利、配股、送股及其 他收益)质押给信息披露义务人。 本次权益变动完成后,信息披露义务人直接持有玉龙股份 30.00%的股份, 同时解除上述表决权委托和股权质押。 出让方各自出售股份具体如下: 本次转让数量 本次转让占 本次转让占公司 姓名 目前持股数量(股) (股) 其持股比例 总股本的比例 唐志毅 141,900,000 50,000,000 35.24% 6.37% 唐永清 71,070,750 30,232,758 42.54% 3.85% 唐柯君 45,308,142 20,000,000 44.14% 2.55% 吕燕青 2,200,000 2,200,000 100.00% 0.28% 合计 260,478,892 102,432,758 --- 13.05% 出让方本次解除质押股份情况如下: 质押股份数量 解除质押股份数量 出质人 (股) (股) 唐志毅 141,900,000 50,000,000 唐永清 71,070,750 30,232,758 唐柯君 43,312,500 20,000,000 吕燕青 2,200,000 2,200,000 总计 258,483,250 102,432,758 7 二、本次权益变动协议的主要内容及其它事项 (一)《股份转让协议》 2017 年 2 月 19 日,唐志毅、唐永清、唐维君、吕燕青与信息披露义务人签 署《股份转让协议》,协议主要条款如下: 1、协议当事人 出让方:唐志毅、唐永清、唐维君、吕燕青 受让方:拉萨市知合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2、转让标的 唐永清、唐志毅、唐维君、吕燕青将其持有的 102,432,758 股玉龙股份股票 转让给信息披露义务人,占公司总股本的 13.05%。 3、转让价格 本 次 股 份 转 让 价 格 为 人 民 币 9.44 元 / 股 , 转 让 价 款 合 计 人 民 币 966,965,235.52 元。 4、付款安排 本次股份转让价款分两笔支付。受让方或其指定第三方应于受让方、出让方 或玉龙股份就本次股份转让发布提示性公告后 5 个工作日内,向出让方指定账户 支付第一笔股份转让款人民币 1 亿元,并于本次股份转让完成过户登记后 30 个 工作日内向出让方指定账户支付剩余全部股份转让款。 5、解除表决权委托与部分股份质押 本次权益变动前,唐永清、唐柯君分别将其持有的上市公司 57,000,000 股 和 43,375,562 股股份代表的股东表决权,共同授权信息披露义务人行使。信息 披露义务人同意,于本次转让的股份办理完毕过户登记同时,无条件解除上述合 计 100,375,562 股股份上已设置的股东表决权委托。 本次权益变动前,唐志毅将其持有的上市公司 141,900,000 股股份、唐永清 将 其 持 有 的 上 市 公 司 71,070,750 股 股 份 、 唐 柯 君 将 其 持 有 的 上 市 公 司 8 43,312,500 股股份、吕燕青已将其持有的上市公司 2,200,000 股股份质押给甲 方。为配合本次股份协议转让的履行,经协商一致,在就本协议所述股份转让事 宜办理转让过户时,将上述已质押股份中与本次转让数量对应的出让方各方股份 数量解除质押。质权人与质押人应在办理本次股份转让过户前办理被质押股份的 解除质押手续。 三、批准及授权 2017 年 2 月 15 日,信息披露义务人执行董事做出同意本次收购的决定,即 同意信息披露义务人向玉龙股份股东唐志毅、唐永清、唐柯君、吕燕青收购其持 有的玉龙股份 102,432,758 股股票,价格为 9.44 元/股,并同意解除表决权委托和 股权质押。 2017 年 2 月 15 日,信息披露义务人股东知合资本做出同意本次收购的决定, 即同意信息披露义务人向玉龙股份股东唐志毅、唐永清、唐柯君、吕燕青收购其 持有的玉龙股份 102,432,758 股股票,价格为 9.44 元/股,并同意解除表决权委托 和股权质押。 四、本次权益变动涉及上市公司股份权利限制的说明 2016 年 12 月 16 日,信息披露义务人将其持有的玉龙股份 132,966,570 股股 份在第一创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办理了股票质押式回购交易业务,质押股份占公 司总股本的 16.95%。质押期限为 1 年。 五、最近一年内与上市公司之间的重大交易情况及未来与上市公司之间的 其他安排 最近一年内,信息披露义务人及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与上市公司之间无重 大交易。 9 第五节 前 6 个月内买卖上市交易股份的情况 除本报告书所披露的信息外,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本报告书签署日前 6 个月 内,不存在买卖上市公司股票的情况。 10 第六节 其他重要事项 除本报告书所披露的信息外,信息披露义务人不存在为避免对本报告书内容 产生误解而必须披露的其他信息以及中国证监会或者交易所依法要求信息披露 义务人提供的其他信息。 11 第七节 备查文件 一、备查文件 1、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2、主要负责人身份证明文件复印件; 3、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4、《股权转让协议》; 5、本报告书原件。 二、备查地点 上述备查文件已备置于上市公司办公地。 12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本公司承诺本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 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信息披露义务人:拉萨市知合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杨阳 签署日期:2017 年 月 日 13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附表 基本情况 江苏省无锡市惠山区玉祁街道玉 上市公司名称 江苏玉龙钢管股份有限公司 上市公司所在地 龙路 15 号 股票简称 玉龙股份 股票代码 601028 信息披露义务 拉萨市知合科技发展有限公 信息披露义务人注 拉萨市城关区纳金路城关花 人名称 司 册地 园嘎吉小区一排二栋 4 号 增加 √ 减少 □ 拥有权益的股 有无一致行动人 有 □ 无 √ 不变,但持股人发生变化 份数量变化 □ 信息披露义务 信息披露义务人是 人是否为上市 是 √ 否 □ 否为上市公司实际 是 √ 否 □ 公司第一大股 控制人 东 权益变动方式 通过证券交易所的集中交易 □ 协议转让 √ (可多选) 国有股行政划转或变更 □ 间接方式转让 □ 取得上市公司发行的新股 □ 执行法院裁定 □ 继承 □ 赠与 □ 其他 □ (请注明) 信息披露义务 人披露前拥有 本次权益变动前: 权益的股份数 持股数量:132,966,570 持股比例: 16.95% 量及占上市公 司已发行股份 比例 本次权益变动 后,信息披露义 本次权益变动后: 务人拥有权益 持股数量:235,399,328 变动比例: 30.00% 的股份数量及 变动比例 信息披露义务 人是否拟于未 是 √ 否 □ 未知 □ 来 12 个月内继 续增持 信息披露义务 人在此前 6 个 月是否在二级 是 □ 否√ 市场买卖该上 市公司股票 涉及上市公司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减持股份的,信息披露义务人还应当就以下内容予以说明: 14 控股股东或实 际控制人减持 时是否存在侵 是 □ 否 □ 不适用√ 害上市公司和 股东权益的问 题 控股股东或实 际控制人减持 时是否存在未 清偿其对公司 是 □ 否 □ 不适用√ 的负债,未解除 (如是,请注明具体情况) 公司为其负债 提供的担保,或 者损害公司利 益的其他情形 本次权益变动 是否需取得批 是 □ 否 √ 准 是否已得到批 是 □ 否 □ 不适用√ 准 15 (此页无正文,为《江苏玉龙钢管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附表》之签 章页) 信息披露义务人姓名:拉萨市知合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杨阳 日期:2017 年 月 日 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