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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玉龙股份: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2017-02-21  

						                     江苏玉龙钢管股份有限公司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上市公司名称:江苏玉龙钢管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上市地点:上海证券交易所

股票简称:玉龙股份

股票代码:601028



信息披露义务人一:唐志毅

住所:江苏省无锡市惠山区玉祁镇

通讯地址:江苏省无锡市惠山区玉祁镇



信息披露义务人二:唐永清

住所:江苏省无锡市惠山区玉祁镇

通讯地址:江苏省无锡市惠山区玉祁镇



信息披露义务人三:唐柯君

住所:上海市虹口区欧阳路

通讯地址:上海市虹口区欧阳路



信息披露义务人四:吕燕青


                                     0
住所:无锡市崇安区德兴巷 6 号 502 室

通讯地址:无锡市崇安区德兴巷 6 号 502 室


股份变动性质:减少
签署日期:2017 年 2 月 19 日




                                       1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一、本报告书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
管理办法》(以下简称《收购办法》)、《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15
号—权益变动报告书(2014年修订)》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编制。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本报告书已获得必要的授权和批准。
    三、依据《证券法》、《收购办法》和《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
15号——权益变动报告书(2014年修订)》的规定,本报告书已全面披露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江
苏玉龙钢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玉龙股份”、“本公司”或“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
份变动情况。截止本报告书签署之日,除本报告书披露的信息外,上述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通
过任何其他方式增加或减少在玉龙股份拥有权益的股份。
    四、本次权益变动是根据本报告书载明的资料进行的。除信息披露义务人外,没有委托或
者授权任何其他人提供未在本报告中列载的信息和对本报告做出任何解释或者说明。




                                        2
                                                   目            录



第一节         释义 .............................................................................................................. 4
第二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 .................................................................................. 5
第三节         权益变动目的 .............................................................................................. 6
第四节        权益变动方式................................................................................................ 6
第五节        前 6 个月内买卖上市交易股份的情况........................................................ 9
第六节        其他重要事项................................................................................................ 9
第七节 备查文件.......................................................................................................... 9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10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11




                                                                           3
                                 第一节 释义

在本报告书中,除非另有说明,以下简称具有如下含义:

信息披露义务人、出让方   指    唐志毅、唐永清、唐柯君、吕燕青

玉龙股份、公司           指    江苏玉龙钢管股份有限公司

知合科技、受让方         指    拉萨市知合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中国证监会               指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江苏玉龙钢管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
本报告书                 指
                               报告书

元                       指    人民币元

                               2017 年 2 月 19 日通过协议转让方式减持玉
本次权益变动、本次交易   指
                               龙股份股票的权益变动行为




                                          4
                           第二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基本情况
姓   名:唐志毅
曾用名: 无
性   别: 男
国   籍: 中国
身份证号码:3202221978********
住   所: 江苏省无锡市惠山区玉祁镇
通讯地址:江苏省无锡市惠山区玉祁镇
通讯方式: 0510-83896118
是否取得其他国家或者地区的居留权:香港居留权


姓   名:唐永清
曾用名: 无
性   别: 男
国   籍: 中国
身份证号码:3202221946********
住   所: 江苏省无锡市惠山区玉祁镇
通讯地址:江苏省无锡市惠山区玉祁镇
通讯方式: 0510-83896118
是否取得其他国家或者地区的居留权:新加坡居留权


姓   名:唐柯君
曾用名: 无
性   别: 女
国   籍: 中国
身份证号码:3202221977********
住   所:上海市虹口区欧阳路
通讯地址:上海市虹口区欧阳路
                                        5
通讯方式:0510-83896118
是否取得其他国家或者地区的居留权:新加坡居留权


姓   名:吕燕青
曾用名: 无
性   别:男
国   籍: 中国
身份证号码:3202221975********
住   所: 江苏省无锡市惠山区育才苑
通讯地址:江苏省无锡市惠山区育才苑
通讯方式:1380*******
是否取得其他国家或者地区的居留权:新加坡居留权、香港居留权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控制其他上市公司股份的情况
     截止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不存在在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
股份达到或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 5%的情况。

四、本次交易中信息披露义务人之间的一致行动关系
本次权益变动的信息披露义务人为唐志毅、唐永清、唐柯君、吕燕青。其中,唐永清为唐志毅
和唐柯君的父亲,共同为玉龙股份的第二大股东,吕燕青为其一致行动人。



                             第三节 权益变动目的

     本次权益变动是信息披露义务人根据自身需求及未来投资计划而减持。本次减持后,信息
披露义务人合计持有玉龙股份股票158,046,134股,占总股本的比例为20.14%。根据《证券法》
和《收购管理办法》,知合科技拟继续增持应当采取要约方式增持,2017年2月19日,信息披
露义务人唐志毅、唐永清、唐柯君已就合计持有的156,113,554股玉龙股份股票与知合科技签
署了《预先接受要约收购协议》,以上股份将不可撤销地用于预受要约。



                             第四节 权益变动方式
                                         6
一、本次权益变动情况
    本次权益变动前,信息披露义务人合计持有上市公司260,478,892股股份,占上市公司总股
本的33.20%。
    本次权益变动由信息披露义务人将其合计持有的上市公司 102,432,758 股股份协议转让
给知合科技,转让股份总数占上市公司总股本的 13.05%
    本次权益变动前,信息披露义务人唐永清、唐柯君分别将其持有的上市公司5700万股和
43,375,562股股份代表的股东表决权,共同授权知合科技行使,上述合计100,375,562股股份
上已设置的股东表决权委托将在本次转让的股份办理转让过户登记的同时无条件解除。
    本次权益变动前,信息披露义务人唐志毅将其持有的上市公司141,900,000股股份、唐永
清将其持有的上市公司71,070,750股股份、唐柯君将其持有的上市公司43,312,500股股份、吕
燕青已将其持有的上市公司2,200,000股股份质押给甲方。为配合本次股份协议转让的履行,
经协商一致,在就本次转让的股份办理转让过户时,将上述已质押股份中与本次转让数量对应
的出让方各方股份数量解除质押。质权人与质押人应在办理本次股份转让过户前办理被质押股
份的解除质押手续。

    信息披露义务人股份减持情况具体如下:
  姓名         目前持股数量      本次转让数量      本次转让占    本次转让占公
                   (股)          (股)          其持股比例    司总股本的比
                                                                     例
 唐志毅           141,900,000         50,000,000       35.24%           6.37%
 唐永清            71,070,750         30,232,758       42.54%           3.85%
 唐柯君            45,308,142         20,000,000       44.14%           2.55%
 吕燕青             2,200,000          2,200,000      100.00%           0.28%
   合计           260,478,892        102,432,758           ---         13.05%

信息披露义务人本次解除质押股份情况如下:
                              质押股份数量                   解除质押股份数量
    出质人
                                   (股)                           (股)
    唐志毅                      141,900,000                       50,000,000
    唐永清                       71,070,750                       30,232,758
    唐柯君                       43,312,500                       20,000,000
    吕燕青                        2,200,000                        2,200,000
      总计                      258,483,250                      102,432,758




                                              7
    二、本次权益变动协议的主要内容及其它事项
    (一)《股份转让协议》
    2017 年 2 月 19 日,信息披露义务人唐志毅、唐永清、唐柯君、吕燕青与知合科技签署《股
份转让协议》、《表决权委托解除协议》,协议主要条款如下:
    1、协议当事人
    出让方:唐志毅、唐永清、唐柯君、吕燕青
    受让方:拉萨市知合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2、转让标的
    信息披露义务人唐永清、唐志毅、唐柯君、吕燕青将其持有的 102,432,758 股玉龙股份股
票转让给知合科技,占公司总股本的 13.05%。

    3、转让价格

    本次股份转让价格为人民币 9.44 元/股,转让价款合计人民币 966,965,235.52 元。

    4、付款安排

    本次股份转让价款分两笔支付。受让方或其指定第三方应于受让方、出让方或玉龙股份就
本次股份转让发布提示性公告后 5 个工作日内,向出让方指定账户支付第一笔股份转让款人民
币 1 亿元,并于本次股份转让完成过户登记后 30 个工作日内向出让方指定账户支付剩余全部
股份转让款。

    5、解除表决权委托与部分股份质押
    本次权益变动前,信息披露义务人唐永清、唐柯君分别将其持有的上市公司5700万股和
43,375,562股股份代表的股东表决权,共同授权知合科技行使。知合科技同意,于本次转让的
股份办理完毕过户登记同时,无条件解除上述合计100,375,562股股份上已设置的股东表决权
委托。
    本次权益变动前,信息披露义务人唐志毅将其持有的上市公司141,900,000股股份、唐永
清将其持有的上市公司71,070,750股股份、唐柯君将其持有的上市公司43,312,500股股份、吕
燕青已将其持有的上市公司2,200,000股股份质押给甲方。为配合本次股份协议转让的履行,
经协商一致,在就本协议所述股份转让事宜办理转让过户时,将上述已质押股份中与本次转让
数量对应的出让方各方股份数量解除质押。质权人与质押人应在办理本次股份转让过户前办理
被质押股份的解除质押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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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三、本次权益变动涉及上市公司股份权利限制的说明

    截止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合计持有公司质押股份 258,483,250 股,合计持有
公司表决权委托股份 100,375,562 股。信息披露义务人本次协议转让不违反公司首次公开发行
股份前限售股份承诺;也不违反其担任股份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期间,每年转让的
股份不超过本人所持有的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二十五的相关承诺。

    四、前次权益变动报告书的情况
    2016 年 7 月 19 日,唐永清、唐志毅、唐维君、唐柯君通过协议转让合计减持公司股份
132,966,570 股,并于 2016 年 7 月 20 日就权益变动披露了《江苏玉龙钢管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
益变动报告书》。



                   第五节   前 6 个月内买卖上市交易股份的情况


    除本报告书披露的权益变动事项之外,在本次权益变动事实发生之日前六个月内信息披露
义务人没有买卖玉龙股份股票的情况。



                              第六节    其他重要事项


    除本报告书所披露的信息外,信息披露义务人不存在为避免对本报告书内容产生误解而必
须披露的其他信息以及中国证监会或者交易所依法要求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其他信息。


                            第七节 备查文件

1、信息披露义务人的身份证复印件;

2、本报告书及备查文件备置于公司证券事务部。




                                           9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本人承诺本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和完

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信息披露义务人:唐志毅、唐永清、唐柯君、吕燕青




                                                    签署日期:2017 年 2 月 19 日




                                        10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基本情况
                                                                  江苏省无锡市惠山区玉祁街道玉
上市公司名称     江苏玉龙钢管股份有限公司    上市公司所在地
                                                                  龙路 15 号
股票简称         玉龙股份                    股票代码             601028

信息披露义务     1、 唐志毅                  信息披露义务人注
人名称           2、 唐永清                  册地                 无
                 3、 唐柯君
                 4、 吕燕青

                 增加 □       减少 √
拥有权益的股                                 有无一致行动人       有 √       无 □
份数量变化       不变,但持股人发生变化
                 □
信息披露义务
                                             信息披露义务人是
人是否为上市
                 是□           否 √        否为上市公司实际     是   □     否 □
公司第一大股
                                             控制人
东
权益变动方式     通过证券交易所的集中交易   □               协议转让 √
(可多选)       国有股行政划转或变更    □                    间接方式转让 □
                 取得上市公司发行的新股 □                     执行法院裁定 □
                 继承 □         赠与 □       其他     □   (请注明)
信息披露义务     本次权益变动前:
人披露前拥有     唐志毅:持股数量:141,900,000 股          持股比例:      18.08%%
权益的股份数     唐永清:持股数量:71,070,750 股           持股比例:       9.06%
量及占上市公     唐柯君:持股数量:45,308,142 股          持股比例:      5.77%
司已发行股份     吕燕青:持股数量:2,200,000 股          持股比例:      0.28%
比例             信息披露义务人合计 持股数量:260,478,892 股       持股比例: 33.20%
本次权益变动     本次权益变动后:
后,信息披露义   唐志毅:变动数量:50,000,000 股        变动比例:     6.37%
务人拥有权益     唐永清:变动数量:30,232,758 股        变动比例:        3.85%
的股份数量及     唐柯君:变动数量:20,000,000 股        变动比例:       2.55%
变动比例         吕燕青:变动数量:2,200,000 股         变动比例:     0.28%
                 信息披露义务人合计 变动数量:102,432,758 股       变动比例:      13.05%
信息披露义务
                 是   □        否□        未知 □
人是否拟于未
来 12 个月内继
续增持




                                                 11
信息披露义务     是 □ 否√
人在此前 6 个
月是否在二级
市场买卖该上
市公司股票

涉及上市公司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减持股份的,信息披露义务人还应当就以下内容予以说明:
控股股东或实
                 是   □           否 √
际控制人减持
时是否存在侵
害上市公司和
股东权益的问
题
控股股东或实
                 是   □      否    □
际控制人减持
时是否存在未     (如是,请注明具体情况)
清偿其对公司
的负债,未解除
公司为其负债
提供的担保,或
者损害公司利
益的其他情形
本次权益变动
是否需取得批     是   □       否 √
准

是否已得到批
                 是   □       否 □
准




                                            信息披露义务人姓名:唐志毅、唐永清、唐柯君、吕燕青
                                                         签字:唐志毅、唐永清、唐柯君、吕燕青
                                                                        日期:2017 年 2 月 19 日




                                              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