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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玉龙股份:拉萨市知合科技发展有限公司要约收购公司股份的申报公告2017-02-21  

						证券代码:601028            证券简称:玉龙股份         公告编号:2017-008



                 拉萨市知合科技发展有限公司要约收购
               江苏玉龙钢管股份有限公司股份的申报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投资者欲了解本次要约收购详情,应阅读本公司于 2017 年 2 月 21 日刊
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 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http://www.sse.com.cn) ) 的《 江苏玉龙钢管股份有限公司要约收购报告
书》
     预受要约申报代码:706037
     要约收购支付方式: 现金对价
     要约收购价格:10.39 元/ 股
     要约收购数量:部分要约(156,935,000 股)
     要约收购有效期:期限自 2017 年 2 月 22 日至 2017 年 3 月 23 日。
     要约收购期届满后,过户清算手续办理时间另行公告。

    现就拉萨市知合科技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知合科技”)要约收购江
苏玉龙钢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本次要约收购申报的有关事项
    1、被收购公司名称:江苏玉龙钢管股份有限公司
    2、被收购公司股票名称:玉龙股份
    3、被收购公司股票代码:601028
    4、收购股份的种类:人民币普通股
    5、预定收购的股份数量:156,935,000 股
    6、预定收购股份占被收购公司总股本的比例:20.00%
    7、支付方式:现金支付
    8、要约价格:10.39 元/股
    知合科技于 2017 年 2 月 19 日与唐志毅、唐永清、唐柯君签署《预先接受要
约收购协议》,唐志毅、唐永清、唐柯君持有的 156,113,554 股玉龙股份股票将
不可撤销地用于预受要约。
    二、要约价格及其计算基础
    (一)要约价格
    本次要约收购的要约价格为 10.39 元/股。
    (二)计算基础
    1、2017 年 2 月 19 日,知合科技与唐志毅、唐永清、唐柯君、吕燕青签署
《股份转让协议》,以 9.44 元/股受让唐志毅、唐永清、唐柯君、吕燕青所持
102,432,758 股上市公司股份,受让后知合科技持有上市公司 30.00%股份。
    2、本次要约收购报告书公告前 30 个交易日内,玉龙股份的每日加权平均价
格的算术平均值为 10.39 元/股。
    3、本次要约价格不低于要约收购提示性公告日前 6 个月内收购人取得该种
股票所支付的最高价格,也不低于提示性公告日前 30 个交易日该种股票的每日
加权平均价格的算术平均值,符合《收购管理办法》的规定。
    三、股东预受要约的方式和程序
    1、收购编码:706037
    2、申报价格:10.39 元/股
    3、申报数量限制
    股东申报预受要约股份数量的上限为其股东账户中持有的不存在质押、司法
冻结或其他权利限制情形的股票数量,超过部分无效。被质押、司法冻结或存在
其他权利限制情形的部分不得申报预受要约。
    4、股东申请预受要约的,应当在收购要约有效期内每个交易日的交易时间
内,通过其股份托管的证券公司营业部办理要约收购中相关股份预受要约事宜,
证券公司营业部通过上交所交易系统办理有关申报手续。申报指令的内容应当包
括:证券代码、会员席位号、证券账户号码、合同序号、预受数量、收购编码。
股票停牌期间,股东仍可办理有关预受要约的申报手续。预受要约申报当日可以
撤销。
    5、预受要约的卖出
    已申报预受要约的股票当日可以申报卖出,卖出申报未成交部分仍计入预受
要约申报。流通股股东在申报预受要约同一日对同一笔股份所进行的非交易委托
申报,其处理的先后顺序为:质押、预受要约、转托管。
    6、预受要约的确认
    预受要约申报经登记结算公司确认后次一交易日生效。登记结算公司对确认
的预受要约股份进行临时保管。经确认的预受要约股票不得进行转托管或质押。
    7、预受要约的变更
    收购要约有效期间内,如收购要约发生变更,原预受申报不再有效,登记结
算公司自动解除相应股份的临时保管;被收购公司股东如接受变更后的收购要
约,需重新申报。
    8、竞争要约
    出现竞争要约时,预受要约股东就初始要约预受的股份进行再次预受之前应
当撤回原预受要约。
    9、司法冻结
    要约收购期间预受要约的股份被司法冻结的,证券公司应当在协助执行股份
冻结前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撤回相应股份的预受申报。
    10、预受要约情况公告
    收购要约有效期内的每个交易日开市前,收购人将在上交所网站上公告上一
交易日的预受要约以及撤回预受的有关情况。
    11、余股处理
    要约期满后,若预受要约股份的数量不高于 156,935,000 股,则收购人按照
收购要约约定的条件购买被股东预受的股份;若预受要约股份的数量超过
156,935,000 股时,收购人按照同等比例收购预受要约的股份。计算公式如下:
    收购人从每个预受要约股东处购买的股份数量=该股东预受要约的股份数
×(156,935,000 股÷要约期间所有股东预受要约的股份总数)
    收购人从每个预受要约的股东处购买的股份不足一股的余股的处理将按照
登记公司权益分派中零碎股的处理办法处理。
    12、要约收购资金划转
    要约收购期满次一交易日,收购人将含相关税费的收购资金足额存入其在登
记结算公司的结算备付金账户,然后通过传真《要约收购履约资金划付申请表》
方式通知登记结算公司资金交收部,将该款项由其结算备付金账户划入收购证券
资金结算账户。
    13、要约收购股份划转
    收购要约期满次一交易日,收购人将向上交所法律部申请办理股份转让确认
手续,并提供相关材料。收购人将在收购要约期满的三个工作日内凭上交所出具
的股份转让确认书到登记结算公司办理股份过户手续。
    14、收购结果公告
    要约期满后的第三个工作日,在办理完毕股份过户登记和资金结算手续后,
收购人将本次要约收购的结果予以公告。
    四、受要约人撤回预受要约的方式和程序
    1、撤回预受要约
    预受要约股份申请撤回预受要约的,应当在收购要约有效期的每个交易日的
交易时间内,通过其股份托管的证券公司营业部办理要约收购中相关股份撤回预
受要约事宜,证券公司营业部通过上交所交易系统办理有关申报手续。申报指令
的内容应当包括:证券代码、会员席位号、证券账户号码、合同序号、撤回数量、
收购编码。
    2、玉龙股份股票停牌期间,玉龙股份股东仍可办理有关撤回预受要约的申
报手续。
    3、撤回预受要约的确认
    撤回预受要约申报经登记结算公司确认后次一交易日生效。登记结算公司对
撤回预受要约的股份解除临时保管。撤回预受要约申报当日可以撤销。
    在要约收购期限届满 3 个交易日前,预受股东可以委托证券公司办理撤回预
受要约的手续,登记结算公司根据预受要约股东的撤回申请解除对预受要约股票
的临时保管。在要约收购期限届满前 3 个交易日内,预受股东不得撤回其对要约
的接受。
    4、出现竞争要约时,预受要约股东就初始要约预受的股份进行再次预受之
前应当撤回原预受要约。
    5、要约收购期间预受要约的股份被质押、司法冻结或设定其他权利限制情
形的,,证券公司应当在协助执行股份被设定其他权利前通过上交所交易系统撤
回相应股份的预受申报。
    6、本次要约期限届满前最后三个交易日,预受的要约不可撤回。
    五、受要约人委托办理要约收购中相关股份预受、撤回、结算、过户登记
等事宜的证券公司
    接受要约的股东通过其股份托管的证券公司营业部办理要约收购中相关股
份预售、撤回等事宜。
    六、要约收购期间的交易
    被收购公司股票在要约收购期间正常交易。
    七、要约收购手续费
    要约期满后,转受让双方后续办理股份过户登记手续时,所涉及的税费项目
及标准参照 A 股交易执行。
    八、要约收购的清算
    本次要约收购有效期满后,本公司将另行发布要约收购结果公告、要约收购
清算公告(如有股份接受要约),请投资者关注要约收购资金发放日。
    九、联系方式
    联系部门:江苏玉龙钢管股份有限公司证券部
    地 址:无锡市惠山区玉祁镇玉龙路 15 号
    邮政编码:214183
    电 话:0510-83896205
    传 真:0510-83896205
    联 系 人:殷超



    特此公告。


                                               江苏玉龙钢管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 2 月 21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