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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玉龙股份: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2018-10-31  

						证券代码:601028         证券简称:玉龙股份            公告编号:2018-056


                      江苏玉龙钢管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江苏玉龙钢管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于 2018 年 10 月 25 日以书面送
达、传真以及发送电子邮件方式向公司全体监事发出召开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四次
会议的通知,会议于 2018 年 10 月 30 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会议应出席监事三
名,实际出席监事三名。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决议为有效决议。

    会议由监事会主席杨阳女士主持,全体与会监事经讨论,一致同意通过如下
决议:

一、审议通过《江苏玉龙钢管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第三季度报告》
    投票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和 0 票弃权。
   公司监事会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 13 号—
季度报告的内容与格式(2016 年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18
年修订)》及《关于做好上市公司 2018 年第三季度报告披露工作的通知》等的相
关规定,对董事会编制的公司 2018 年第三季度报告及其摘要进行了认真审核,
出具书面意见如下:
    (1)公司第三季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
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
    (2)公司第三季度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证券交易所的各项
规定,内容真实、准确、完整,能够从各个方面真实地反映出公司报告期的经营
管理及财务状况等事项;
    (3)在提出本意见前,未发现参与第三季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
保密规定的行为。
二、审议通过《江苏玉龙钢管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和 0 票弃权。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发布的《关于修订印发 2018 年度一般企业
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8〕15 号)的相关规定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
财政部、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本次会计政
策变更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会对公司的财
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特此公告!
                                                江苏玉龙钢管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 10 月 31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