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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赛轮金宇: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2018-09-18  

						               赛轮金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公司章程》等相关
规定,我们作为赛轮金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
对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的《关于聘任公司总裁的议案》发表了如
下独立意见:
    本次公司聘任总裁的提名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及相关法
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合法、有效。经了解袁仲雪先生的教育背景、工作经历、专
业素养等情况后,我们认为其具备担任上市公司高管的资格和能力,不存在《公
司法》、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认定的不适合担任相应职务的情形。
    同意聘任袁仲雪先生为公司总裁。
                        (此页以下无正文)
(此页无正文,为《赛轮金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十
五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之签署页)




刘树国




谢 岭




丁乃秀




                                         赛轮金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 年 9 月 17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