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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赛轮轮胎:关于注销已回购股份减资暨通知债权人的公告2019-01-24  

						证券代码:601058           证券简称:赛轮轮胎      公告编号:临 2019-010



              赛轮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注销已回购股份减资暨通知债权人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
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通知债权人的原由
    赛轮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19 年 1 月 7 日召开第四
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注销已回购未授予股份的议案》及
《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的议案》,该议案已经公司于 2019 年 1 月 23 日召开的
2019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19 年 1 月 24 日
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和《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
交易所网站披露的《赛轮轮胎 2019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临
2019-009)。
    《赛轮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已授予完
毕,因此回购专户中剩余已回购未授予的 45 股股份需办理注销手续,上述注销
将导致公司注册资本减少 45 元(实际减资数额以上海证券交易所、中国证券登
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核准的金额为准)。
    二、需债权人知晓的相关信息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债权人自本
公告披露之日起 45 日内,均有权凭有效债权文件及相关凭证要求公司清偿债务
或者提供相应担保。债权人如逾期未向公司申报债权,不会因此影响其债权的有
效性,相关债务(义务)将由公司根据原债权文件的约定继续履行,上述注销将
按照法定程序继续实施。
    债权申报所需材料:公司债权人可持证明债权债务关系存在的合同、协议及
其他有效凭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到公司申报债权。债权人为法人的,需同时携带法
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文件;委托他人申报的,除
上述文件外,还需携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的原件及复
印件。债权人为自然人的,需同时携带有效身份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委托他人
申报的,除上述文件外,还需携带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的原件及复
印件。
    债权人可采取现场、邮寄、传真的方式进行申报,债权申报联系方式如下:
    1、申报期间:2019 年 1 月 24 日至 2019 年 3 月 9 日(现场申报接待时间:
工作日上午 9:00 至下午 16:00)
    2、公司联系地址及现场申报地址:青岛市郑州路 43 号橡胶谷橡塑新材料大
楼 1304 房间
    3、联系人:李金莉
    4、联系电话:0532-68862851
    5、传真号码:0532-68862850
    6、其它:
    (1)以邮寄方式申报的,申报日以寄出邮戳日为准;
    (2)以传真方式申报的,申报日以公司相应系统收到文件日为准,请注明
“申报债权”字样。
    特此公告。




                                              赛轮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 年 1 月 24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