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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西部黄金:关于执行新会计准则及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2019-04-30  

						 证券代码:601069         证券简称:西部黄金               编号:临 2019-021



                     西部黄金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执行新会计准则及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
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概述
    (一)会计政策变更的内容

    2018 年 6 月 15 日,财政部颁布了《关于修订印发 2018 年度一般企业财务
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8]15 号)(以下简称“财会[2018]15 号”),对一般
企业财务报表格式进行了修订。适用于 2018 年度及以后期间的财务报表。2017
年修订印发了《企业会计准则第 22 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财会[2017]7
号,以下简称“会计准则 22 号”)、《企业会计准则第 23 号—金融资产转移》(财
会[2017]8 号,以下简称“会计准则 23 号”)、《企业会计准则第 24 号——套期
会计》(财会[2017]9 号,以下简称“会计准则 24 号”)、《企业会计准则第 37
号——金融工具列报》(财会[2017]14 号,以下简称“会计准则 37 号”)。在境
内外同时上市的企业以及在境外上市并采用国际财务报告准则或企业会计准则
编制财务报告的企业,自 2018 年 1 月 1 日起施行;其他境内上市企业自 2019
年 1 月 1 日起施行;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非上市企业自 2021 年 1 月 1 日起施行。
故公司执行新会计准则,变更会计政策。
    (二)变更审议程序
    1.2019 年 4 月 29 日公司以现场和通讯表决的形式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
次,会议应出席董事 9 人,实际出席董事 9 人,其中包括独立董事 3 人。经审议,
获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通过了《关于执行新会计准则及会计政策变
更的议案》。
    2.2019 年 4 月 29 日,公司独立董事就《关于执行新会计准则及会计政策变
更的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3.2019 年 4 月 29 日公司以现场和通讯表决的形式召开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三
次会议决议。会议应出席监事 5 人,实际出席监事 5 人。经审议,获同意 5 票,
反对 0 票,弃权 0 票,通过了《关于执行新会计准则及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二、会计政策变更具体情况及对公司的影响
    (一)会计政策变更的具体情况

    1、公司根据财会[2018]15 号准则的相关要求,对财务报表相关科目进行列
报调整,并对可比会计期间的比较数据进行了调整,具体情况如下:
    (1)“应收票据”及“应收账款”项目归并至新增的“应收票据及应收账
款”项目;
    (2)“应收利息”及“应收股利”项目归并至“其他应收款”项目;
    (3)“固定资产清理”项目归并至“固定资产”项目;
    (4)“工程物资”项目归并至“在建工程”项目;
    (5)“应付票据”及“应付账款”项目归并至新增的“应付票据及应付账
款”项目;
    (6)“应付利息”及“应付股利”项目归并至“其他应付款”项目;
    (7)“专项应付款”项目归并至“长期应付款”项目;
    (8)新增“研发费用”项目;
    (9)在“财务费用”项目下分拆“利息费用”和“利息收入”明细项目。
    2、财政部对会计准则 22 号、会计准则 23 号、会计准则 24 号和会计准则
37 号等四项金融工具相关会计准则的修订内容主要包括:
    (1)金融资产分类由现行“四分类”改为“三分类”(以摊余成本计量的
金融资产、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以公允价值
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减少了金融资产类别,提高了分类的
客观性和有关会计处理的一致性;
    (2)金融资产减值准备计提由“已发生损失法”改为“预期损失法”,以
更加及时、足额地计提金融资产减值准备,揭示和防控金融资产信用风险;
    (3)修订套期会计相关规定,使套期会计更加如实地反映企业的风险管理
活动;
    (4)金融工具披露要求相应调整。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1、针对以上第一项会计政策变更只涉及财务报表项目列报和调整,对公司
当期和前期资产总额、负债总额、净资产、营业收入和净利润不产生影响。本次
会计政策变更不影响公司 2018 年度相关财务指标。
    2、针对以上第二项会计政策变更金融工具准则的实施,将会使公司按照金
融工具准则的要求调整列报金融工具相关信息,调整前后均以公允价值计量,因
此对公司 2019 年期初留存收益和其他综合收益、净利润、总资产和净资产均不
产生影响。
    三、董事会、独立董事和监事会的结论性意见

    (一)公司董事会认为:本次执行新会计准则变更会计政策符合财政部于
2018 年 6 月 15 日颁布的《关于修订印发 2018 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
知》(财会[2018]15 号)。且符合财政部于 2017 年修订印发的《企业会计准则第
22 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财会[2017]7 号)、《企业会计准则第 23 号—金
融资产转移》(财会[2017]8 号)、《企业会计准则第 24 号——套期会计》(财会
[2017]9 号)、《企业会计准则第 37 号——金融工具列报》(财会[2017]14 号)及
其他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未损害本公司及全体股东合法权益。
    (二)公司独立董事就《执行新会计准则及会计政策变更》发表了同意的独
立意见。并认为:本次执行新会计准则变更会计政策符合财政部于 2018 年 6 月
15 日颁布的《关于修订印发 2018 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
[2018]15 号)。且符合财政部于 2017 年修订印发的《企业会计准则第 22 号——
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财会[2017]7 号)、《企业会计准则第 23 号—金融资产转
移》(财会[2017]8 号)、《企业会计准则第 24 号——套期会计》(财会[2017]9
号)、《企业会计准则第 37 号——金融工具列报》(财会[2017]14 号)及其他相
关法律法规的要求。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未损害本公司及全体股东合法权益。
    (三)公司监事会认为:本次执行新会计准则变更会计政策符合财政部于
2018 年 6 月 15 日颁布的《关于修订印发 2018 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
知》(财会[2018]15 号)。且符合财政部于 2017 年修订印发的《企业会计准则第
22 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财会[2017]7 号)、《企业会计准则第 23 号—金
融资产转移》(财会[2017]8 号)、《企业会计准则第 24 号——套期会计》(财会
[2017]9 号)、《企业会计准则第 37 号——金融工具列报》(财会[2017]14 号)及
其他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未损害本公司及全体股东合法权益。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决策程序符合相关规定。
    四、上网公告附件
    (一)独立董事意见;
    (二)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三)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四)董事会情况说明
    特此公告。

                                              西部黄金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 年 4 月 30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