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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渝农商行: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文件2020-10-09  

                        重庆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会
           议
           文
           件
          2020 年 10 月
                                          目      录


会议须知 ...................................................................................... 1
会议议程 ...................................................................................... 4
1.关于选举殷祥林为重庆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非执
     行董事的议案........................................................................ 6
2.关于选举李嘉明为重庆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独立
     非执行董事的议案 ............................................................... 9
3.关于选举毕茜为重庆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独立非
     执行董事的议案 ................................................................. 20
4.关于选举黄青青为重庆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股东
     代表监事的议案 ................................................................. 30
5.关于选举张金若为重庆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外部
     监事的议案.......................................................................... 32
6.关于选举胡元聪为重庆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外部
     监事的议案.......................................................................... 34
7.关于选举张应义为重庆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外部
     监事的议案.......................................................................... 36
8.关于审议重庆渝富控股集团有限公司集团授信额度关联
     交易的议案.......................................................................... 38
9.关于审议重庆市城市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集团授
   信额度关联交易的议案 ..................................................... 42
10.关于审议重庆发展投资有限公司关联交易的议案 ....... 46
11.关于审议重庆华宇集团有限公司集团授信额度关联交易
     的议案................................................................................ 51
12.关于审议隆鑫控股有限公司集团授信额度关联交易的议
     案 ........................................................................................ 54
13.关于审议隆鑫控股有限公司、渝商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
     司关联交易的议案 ........................................................... 58
14.关于发行新加坡绿色金融债券的议案 ........................... 64
15.关于审议租赁重庆发展投资有限公司物业关联交易的议
     案 ........................................................................................ 67




                                               2
                      会议须知


尊敬的各位股东:
    为维护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确保股东大会会议秩序和
议事效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国证监会《上
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本行《公司章程》和《股东大会议
事规则》等相关规定,特制定本须知。
    一、本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
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的
规定,认真做好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各项工作。
    二、本行董事会以维护股东的合法权益、确保大会正常
秩序和议事效率为原则,认真履行《公司章程》中规定的职
责。
    三、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参与股东大会依照法律法规享有
发言权、质询权、表决权等权利。根据《公司章程》规定,
股东特别是主要股东在本行授信逾期时,或者质押本行股权
数量达到或超过其持有本行股权的 50%时,其投票表决权将
受到限制。
    四、股东参加股东大会,应认真履行其法定权利和义务,
尊重和维护其他股东的合法权益。会议开始后应将手机铃声
调至震动或静音状态,保障大会的正常秩序。
    五、在会议主持人宣布现场股东大会召开之前,会议现
场登记终止。

                          1
     六、股东或其他参会人员要求在股东大会上发言的,应
 当在大会正式召开前先到大会签到处登记。会议主持人根据
 登记情况和会议进程安排该等人员发言。股东发言时应首先
 说明自己的股东身份(或所代表的股东单位)、持股数量等
 情况。股东发言或提问应与本次股东大会议题相关,每次发
 言原则上不超过 2 分钟。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应当认
 真负责、有针对性地集中回答股东的问题。全部提问及回答
 的时间控制在 20 分钟以内。
     七、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
 式。
     八、为加强疫情防控,会议当天请本人出示绿色健康码、
 佩戴口罩方可进入本行大楼。根据疫情防控需要,如另有规
 定的从其规定。
     现场投票方法:每项议案逐项表决,请股东在表决票上
 逐项填写表决意见,未填、错填、字迹无法辨认的,视为“弃
 权”;
     网络投票方法: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规定的时间内通过
 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同一表
 决权只能通过现场或网络投票方式中的一种方式行使,如出
 现重复投票,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具体投票方法按照本行于 2020 年 9 月 4 日在上海证券
 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
《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刊登的《重庆农村商业银行股份

                             2
有限公司关于召开 2020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的
说明进行。现场投票结果将与网络投票结果合计形成最终表
决结果,并予以公告。
    九、本次股东大会第 14 项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由参
加现场会议和网络投票的有表决权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 2/3
以上通过;其余议案均为普通决议事项,由参加现场会议和
网络投票的有表决权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 1/2 以上通过。
    十、本行董事会聘请重庆百君律师事务所执业律师出席
本次股东大会,并出具法律意见。
    十一、本行不向参加股东大会的股东发放礼品,不负责
安排参加股东大会股东的住宿和接送等事项,以平等对待所
有股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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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会议议程


会议名称:重庆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第二
次临时股东大会
会议时间:2020 年 10 月 20 日上午 10:00 开始
会议地点:本行 404 会议室(重庆市江北区金沙门路 36 号)
召 集 人:本行董事会
主 持 人:刘建忠董事长
议程内容:
    一、审议议案
   (一)审议《关于选举殷祥林为重庆农村商业银行股份
有限公司非执行董事的议案》;
   (二)审议《关于选举李嘉明为重庆农村商业银行股份
有限公司独立非执行董事的议案》;
   (三)审议《关于选举毕茜为重庆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
限公司独立非执行董事的议案》;
   (四)审议《关于选举黄青青为重庆农村商业银行股份
有限公司股东代表监事的议案》;
   (五)审议《关于选举张金若为重庆农村商业银行股份
有限公司外部监事的议案》;
   (六)审议《关于选举胡元聪为重庆农村商业银行股份
有限公司外部监事的议案》;
   (七)审议《关于选举张应义为重庆农村商业银行股份

                             4
有限公司外部监事的议案》;
   (八)审议《关于审议重庆渝富控股集团有限公司集团
授信额度关联交易的议案》;
   (九)审议《关于审议重庆市城市建设投资(集团)有
限公司集团授信额度关联交易的议案》;
   (十)审议《关于审议重庆发展投资有限公司关联交易
的议案》;
   (十一)审议《关于审议重庆华宇集团有限公司集团授
信额度关联交易的议案》;
   (十二)审议《关于审议隆鑫控股有限公司集团授信额
度关联交易的议案》;
   (十三)审议《关于审议隆鑫控股有限公司、渝商投资
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联交易的议案》;
   (十四)审议《关于发行新加坡绿色金融债券的议案》;
   (十五)审议《关于审议租赁重庆发展投资有限公司物
业关联交易的议案》。
    二、股东提问交流
    三、现场投票表决




                             5
重庆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议案之一



 关于选举殷祥林为重庆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非执行董事的议案


各位股东:
     根据本行《公司章程》规定,经股东单位推荐,并经董
事会审议和任职资格审查,现向股东大会提出选举殷祥林先
生为重庆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非执行董事。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以及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的
有关要求,殷祥林先生的非执行董事职务将自本行股东大会
选举其为非执行董事且其任职资格获得银行业监督管理机
构核准之日起生效。
     本议案已经本行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八次会议审议通
过,现提请本次股东大会审议。
     以上,请审议。


     附件:1.殷祥林先生简历
            2.董事候选人声明




                                    6
附件 1

                   殷祥林先生简历


    殷祥林,男,汉族,1981 年 9 月生,中共党员,公共管
理专业研究生,现任重庆发展置业管理有限公司总经理。
    殷祥林先生自 1999 年 9 月至 2003 年 6 月就读于四川农
业大学土地资源管理专业。2003 年 7 月至 2009 年 4 月间就
职于市地产集团土地储备整治一部(其间:于 2005 年 3 月
至 2007 年 8 月兼任重庆市中央商务(南部)开发区南滨路
三期工程建设办公室工程科科长;2007 年 9 月至 2009 年 6
月兼任重庆市中央商务(南部)开发区管委会工程建设处处
长)。2009 年 5 月至 2012 年 9 月任市地产集团土地储备整治
二部副主任。2011 年 9 月至 2014 年 6 月在职攻读重庆市委
党校公共管理专业研究生,并于 2014 年 6 月取得研究生毕
业证书。2012 年 9 月至 2016 年 3 月任重庆交通旅游投资集
团有限公司副总经理。2016 年 4 月至 2020 年 4 月任重庆交
通旅游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总经理(其间,于 2020 年 2 月兼
任重庆财融住房租赁有限公司董事长)。2020 年 4 月起任重
庆发展置业管理有限公司总经理(重庆交通旅游投资集团有
限公司已更名为重庆发展置业管理有限公司)。




                            7
附件 2

                  董事候选人声明


    依据《重庆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相关规定,
作为重庆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渝农商
行”)董事候选人,本人同意接受提名为渝农商行董事,并
就相关事项声明及承诺如下:
    一、本人已披露的简历及其他与董事候选人资格相关的
资料真实、准确、完整;
    二、本人所担任职务(包括专职工作以外的其他兼职)
不存在导致本人不得兼任商业银行或上市公司董事的情形;
    三、本人当选为渝农商行董事后,将根据相关法律法规
切实履行董事的职责和义务。




                                    声明人:殷祥林
                                    2020 年 8 月 24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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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重庆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议案之二



 关于选举李嘉明为重庆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非执行董事的议案


各位股东:
     根据本行《公司章程》规定,董事会成员中应当有 1/3
以上独立董事。经董事会审议和任职资格审查,现向股东大
会提出选举李嘉明先生为重庆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非执行董事。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以及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的
有关要求,李嘉明先生的独立非执行董事职务将自本行股东
大会选举其为独立非执行董事且其任职资格获得银行业监
督管理机构核准之日起生效。
     本议案已经本行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八次会议审议通
过,现提请本次股东大会审议。
     以上,请审议。


     附件:1.李嘉明先生简历
             2.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
             3.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




                                    9
 附件 1

                    李嘉明先生简历


     李嘉明,男,汉族,1965 年 10 月生,中共党员,经济
 学硕士管理学博士,教授,博士生导师。现为重庆市高级会
 计师、高级审计师资格评审委员会评委,重庆市内部审计协
 会副会长、重庆市审计学会常务理事,中国教育审计学会常
 务理事。
     1982 年 9 月至 1986 年 7 月于西南财经大学经济系政治
 经济学本科学习,获经济学学士学位。1986 年 7 月至 1989
 年 7 月于中国人民大学区域所经济地理专业研究生学习,获
 经济学硕士学位。1990 年 3 月至 1994 年 12 月任原渝州大学
 经济系教师。1995 年 1 月至 1999 年 6 月任重庆大学管理学
 院教师(其间:1998 年 7 月评聘为副教授)。1999 年 7 月至
 2000 年 6 月任重庆大学纪监审办公室副主任兼审计处副处
 长。2000 年 6 月至 2002 年 7 月任重庆大学审计处副处长(主
 持工作)。2002 年 7 月至 2005 年 8 月任重庆大学审计处处长
(其间:1999 年 9 月至 2004 年 6 月于重庆大学经济与工商管
 理学院技术经济及管理专业研究生在职学习,获管理学博士
 学位)。2005 年 8 月至 2008 年 1 月任重庆大学科技企业集团
 总经理(其间:2005 年 10 月评聘为教授;2006 年 11 月起
 兼资产经营有限责任公司总经理)。2008 年 1 月至 2009 年 8
 月任重庆大学教师。2009 年 9 月至 2011 年 4 月任重庆大学
                            10
城市科技学院常务副院长(副处级)。2011 年 4 月至 2011 年
12 月任重庆大学城市科技学院常务副院长(正处级)。2011
年 12 月至 2013 年 3 月任重庆大学城市科技学院常务副院长、
审计处处长。2012 年 3 月至 2019 年 9 月任重庆大学审计处
处长。自 2020 年 5 月起担任重庆建设汽车系统股份有限公
司独立董事。




                           11
附件 2

                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


    本人李嘉明,已充分了解并同意由提名人重庆农村商业
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提名为重庆农村商业
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本人公开
声明,本人具备独立董事任职资格,保证不存在任何影响本
人担任重庆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独立性的
关系,具体声明如下:
    一、本人具备上市公司运作的基本知识,熟悉相关法律、
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及其他规范性文件,具有五年以上法律、
经济、财务、管理或者其他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所必需的工作
经验。本人已根据《上市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培训工作指引》
及相关规定取得独立董事资格证书。本人承诺在本次提名
后,参加上海证券交易所举办的最近一期独立董事资格后续
培训。
    二、本人任职资格符合下列法律、行政法规和部门规章
的要求:
   (一)《公司法》关于董事任职资格的规定;
   (二)《公务员法》关于公务员兼任职务的规定;
   (三)中央纪委、中央组织部《关于规范中管干部辞去
公职或者退(离)休后担任上市公司、基金管理公司独立董
事、独立监事的通知》的规定;

                         12
   (四)中央纪委、教育部、监察部《关于加强高等学校
反腐倡廉建设的意见》关于高校领导班子成员兼任职务的规
定;
   (五)银保监会《保险机构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的规定;
   (六)中国证券业协会《发布证券研究报告执业规范》
关于证券分析师兼任职务的规定;
   (七)其他法律、行政法规和部门规章规定的情形。
    三、本人具备独立性,不属于下列情形:
   (一)在上市公司或者其附属企业任职的人员及其直系
亲属、主要社会关系(直系亲属是指配偶、父母、子女等;
主要社会关系是指兄弟姐妹、岳父母、儿媳女婿、兄弟姐妹
的配偶、配偶的兄弟姐妹等);
   (二)直接或间接持有上市公司已发行股份 1%以上或
者是上市公司前十名股东中的自然人股东及其直系亲属;
   (三)在直接或间接持有上市公司已发行股份 5%以上
的股东单位或者在上市公司前五名股东单位任职的人员及
其直系亲属;
   (四)在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及其附属企业任职的人员;
   (五)为上市公司及其控股股东或者其各自的附属企业
提供财务、法律、咨询等服务的人员,包括提供服务的中介
机构的项目组全体人员、各级复核人员、在报告上签字的人
员、合伙人及主要负责人;
   (六)在与上市公司及其控股股东或者其各自的附属企

                           13
业具有重大业务往来的单位担任董事、监事或者高级管理人
员,或者在该业务往来单位的控股股东单位担任董事、监事
或者高级管理人员;
   (七)最近一年内曾经具有前六项所列举情形的人员;
   (八)其他上海证券交易所认定不具备独立性的情形。
    四、本人无下列不良纪录:
   (一)近三年曾被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
   (二)处于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
司董事的期间;
   (三)近三年曾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两次以上通报
批评;
   (四)曾任职独立董事期间,连续两次未出席董事会会
议,或者未亲自出席董事会会议的次数占当年董事会会议次
数三分之一以上;
   (五)曾任职独立董事期间,发表的独立意见明显与事
实不符。
    五、包括重庆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在内,本人兼
任独立董事的境内上市公司数量未超过五家;本人在重庆农
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连续任职未超过六年。
    六、本人具备较丰富的会计专业知识和经验,并至少具
备注册会计师、高级会计师、会计学专业副教授或者会计学
专业博士学位等四类资格之一。
    本人已经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

                         14
司独立董事备案及培训工作指引》对本人的独立董事候选人
任职资格进行核实并确认符合要求。
    本人完全清楚独立董事的职责,保证上述声明真实、完
整和准确,不存在任何虚假陈述或误导成分,本人完全明白
作出虚假声明可能导致的后果。上海证券交易所可依据本声
明确认本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
    本人承诺:在担任重庆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独立
董事期间,将遵守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发布的规章、规定、
通知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的要求,接受上海证券交
易所的监管,确保有足够的时间和精力履行职责,作出独立
判断,不受公司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或其他与公司存在利
害关系的单位或个人的影响。
    本人承诺:如本人任职后出现不符合独立董事任职资格
情形的,本人将自出现该等情形之日起 30 日内辞去独立董
特此声明。




                                 声明人:李嘉明
                                 2020 年 8 月 24 日




                         15
附件 3



               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


    提名人重庆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提名委
员会,现提名李嘉明先生为重庆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并已充分了解被提名人职业
专长、教育背景、工作经历、兼任职务等情况。被提名人已
书面同意出任重庆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
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参见该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提名人
认为,被提名人具备独立董事任职资格,与重庆农村商业银
行股份有限公司之间不存在任何影响其独立性的关系,具体
声明如下:
    一、被提名人具备上市公司运作的基本知识,熟悉相关
法律、行政法规、规章及其他规范性文件,具有五年以上法
律、经济、财务、管理或者其他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所必需的
工作经验。被提名人已根据《上市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培训工
作指引》及相关规定取得独立董事资格证书。
    二、被提名人任职资格符合下列法律、行政法规和部门
规章的要求:
    (一)《公司法》关于董事任职资格的规定;
    (二)《公务员法》关于公务员兼任职务的规定;
    (三)中央纪委、中央组织部《关于规范中管干部辞去

                         16
公职或者退(离)休后担任上市公司、基金管理公司独立董
事、独立监事的通知》的规定;
    (四)中央纪委、教育部、监察部《关于加强高等学校
反腐倡廉建设的意见》关于高校领导班子成员兼任职务的规
定;
    (五)中国银保监会《保险机构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的
规定;
    (六)中国证券业协会《发布证券研究报告执业规范》
关于证券分析师兼任职务的规定;
    (七)其他法律、行政法规和部门规章规定的情形。
    三、被提名人具备独立性,不属于下列情形:
    (一)在上市公司或者其附属企业任职的人员及其直系
亲属、主要社会关系(直系亲属是指配偶、父母、子女等;
主要社会关系是指兄弟姐妹、岳父母、儿媳女婿、兄弟姐妹
的配偶、配偶的兄弟姐妹等);
    (二)直接或间接持有上市公司已发行股份 1%以上或
者是上市公司前十名股东中的自然人股东及其直系亲属;
    (三)在直接或间接持有上市公司已发行股份 5%以上
的股东单位或者在上市公司前五名股东单位任职的人员及
其直系亲属;
    (四)在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及其附属企业任职的人员;
    (五)为上市公司及其控股股东或者其各自的附属企业
提供财务、法律、咨询等服务的人员,包括提供服务的中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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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机构的项目组全体人员、各级复核人员、在报告上签字的人
员、合伙人及主要负责人;
    (六)在与上市公司及其控股股东或者其各自的附属企
业具有重大业务往来的单位担任董事、监事或者高级管理人
员,或者在该业务往来单位的控股股东单位担任董事、监事
或者高级管理人员;
    (七)最近一年内曾经具有前六项所列举情形的人员;
    (八)其他上海证券交易所认定不具备独立性的情形。
    四、独立董事候选人无下列不良纪录:
    (一)近三年曾被证监会行政处罚;
    (二)处于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
司董事的期间;
    (三)近三年曾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两次以上通报
批评;
    (四)曾任职独立董事期间,连续两次未出席董事会会
议,或者未亲自出席董事会会议的次数占当年董事会会议次
数三分之一以上;
    (五)曾任职独立董事期间,发表的独立意见明显与事
实不符。
    五、包括重庆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在内,被提名
人兼任独立董事的境内上市公司数量未超过五家,被提名人
在重庆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连续任职未超过六年。
    六、被提名人具备较丰富的会计专业知识和经验,并至

                           18
少具备注册会计师、高级会计师、会计学专业副教授或者会
计学专业博士学位等四类资格之一。
    本提名人已经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独立董事
备案及培训工作指引》对独立董事候选人任职资格进行核实
并确认符合要求。
    本提名人保证上述声明真实、完整和准确,不存在任何
虚假陈述或误导成分,本提名人完全明白作出虚假声明可能
导致的后果。
    特此声明。


                 提名人:重庆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
                               2020 年 8 月 24 日




                          19
重庆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议案之三



  关于选举毕茜为重庆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非执行董事的议案


各位股东:
     根据本行《公司章程》规定,董事会成员中应当有 1/3
以上独立董事。经董事会审议和任职资格审查,现向股东大
会提出选举毕茜女士为重庆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独
立非执行董事。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以及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的
有关要求,毕茜女士的独立非执行董事职务将自本行股东大
会选举其为独立非执行董事且其任职资格获得银行业监督
管理机构核准之日起生效。
     本议案已经本行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八次会议审议通
过,现提请本次股东大会审议。
     以上,请审议。


        附件:1.毕茜女士简历
                2.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
                3.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




                                    20
附件 1

                     毕茜女士简历


    毕茜,女,汉族,1968 年 11 月生,会计学硕士,管理
学博士,民盟盟员,现任西南大学经济管理学院教授、会计
系主任、博士生导师。
    1986 年 9 月至 1990 年 7 月于西南师范大学数学系数学
专业获得理学学士学位;1990 年 7 月至 1997 年 7 月就职于
西南农业大学,任基础科技学院讲师;1997 年 9 月至 2005
年 7 月就职于西南农业大学,历任经济管理学院讲师、副教
授;1997 年 9 月至 2000 年 6 月于西南农业大学经济管理学
院会计专业获得会计学硕士学位(其间,1999 年 7 月至 2000
年 3 月于以色列 DSC 中心农业区域规划项目获得研究生班
毕业文凭)。2001 年 9 月至 2010 年 6 月于西南大学经济管理
学院农业经济管理专业获管理学博士(其间,2001 年 9 月至
2002 年 7 月于西南财经大学会计学院进修);2005 年 9 月至
今,就职于西南大学,历任经济管理学院副教授、教授、博
士生导师、会计系主任(其间,2015 年 9 月至 2016 年 9 月
获得国家留基委奖学金赴美国俄勒冈州立大学访学)。自
2019 年 3 月起担任神驰机电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21
附件 2

                  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


    本人毕茜,已充分了解并同意由提名人重庆农村商业银
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提名为重庆农村商业银
行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本人公开声
明,本人具备独立董事任职资格,保证不存在任何影响本人
担任重庆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独立性的关
系,具体声明如下:
    一、本人具备上市公司运作的基本知识,熟悉相关法
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及其他规范性文件,具有五年以上
法律、经济、财务、管理或者其他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所必需
的工作经验。本人已根据《上市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培训工作
指引》及相关规定取得独立董事资格证书。
    二、本人任职资格符合下列法律、行政法规和部门规章
的要求:
   (一)《公司法》关于董事任职资格的规定;
   (二)《公务员法》关于公务员兼任职务的规定;
   (三)中央纪委、中央组织部《关于规范中管干部辞去
公职或者退(离)休后担任上市公司、基金管理公司独立董
事、独立监事的通知》的规定;
   (四)中央纪委、教育部、监察部《关于加强高等学校


                         22
反腐倡廉建设的意见》关于高校领导班子成员兼任职务的规
定;
  (五)银保监会《保险机构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的规定;
   (六)中国证券业协会《发布证券研究报告执业规范》
关于证券分析师兼任职务的规定;
   (七)其他法律、行政法规和部门规章规定的情形。
    三、本人具备独立性,不属于下列情形:
   (一)在上市公司或者其附属企业任职的人员及其直系
亲属、主要社会关系(直系亲属是指配偶、父母、子女等;
主要社会关系是指兄弟姐妹、岳父母、儿媳女婿、兄弟姐妹
的配偶、配偶的兄弟姐妹等);
   (二)直接或间接持有上市公司已发行股份 1%以上或
者是上市公司前十名股东中的自然人股东及其直系亲属;
   (三)在直接或间接持有上市公司已发行股份 5%以上
的股东单位或者在上市公司前五名股东单位任职的人员及
其直系亲属;
  (四)在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及其附属企业任职的人员;
   (五)为上市公司及其控股股东或者其各自的附属企业
提供财务、法律、咨询等服务的人员,包括提供服务的中介
机构的项目组全体人员、各级复核人员、在报告上签字的人
员、合伙人及主要负责人;
   (六)在与上市公司及其控股股东或者其各自的附属企
业具有重大业务往来的单位担任董事、监事或者高级管理人

                           23
员,或者在该业务往来单位的控股股东单位担任董事、监事
或者高级管理人员;
  (七)最近一年内曾经具有前六项所列举情形的人员;
  (八)其他上海证券交易所认定不具备独立性的情形。
    四、本人无下列不良纪录:
   (一)近三年曾被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
   (二)处于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
司董事的期间;
   (三)近三年曾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两次以上通报
批评;
   (四)曾任职独立董事期间,连续两次未出席董事会会
议,或者未亲自出席董事会会议的次数占当年董事会会议次
数三分之一以上;
   (五)曾任职独立董事期间,发表的独立意见明显与事
实不符。
    五、包括重庆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在内,本人兼
任独立董事的境内上市公司数量未超过五家;本人在重庆农
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连续任职未超过六年。
    六、本人具备较丰富的会计专业知识和经验,并至少具
备注册会计师、高级会计师、会计学专业副教授或者会计学
专业博士学位等四类资格之一。
    本人已经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
司独立董事备案及培训工作指引》对本人的独立董事候选人

                         24
任职资格进行核实并确认符合要求。
    本人完全清楚独立董事的职责,保证上述声明真实、完
整和准确,不存在任何虚假陈述或误导成分,本人完全明白
作出虚假声明可能导致的后果。上海证券交易所可依据本声
明确认本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
    本人承诺:在担任重庆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独立
董事期间,将遵守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发布的规章、规定、
通知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的要求,接受上海证券交
易所的监管,确保有足够的时间和精力履行职责,作出独立
判断,不受公司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或其他与公司存在利
害关系的单位或个人的影响。
    本人承诺:如本人任职后出现不符合独立董事任职资格
情形的,本人将自出现该等情形之日起 30 日内辞去独立董
事职务。
    特此声明。




                                   声明人:毕茜
                                   2020 年 8 月 24 日




                         25
附件 3


               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


    提名人重庆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提名委
员会,现提名毕茜女士为重庆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第
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并已充分了解被提名人职业专
长、教育背景、工作经历、兼任职务等情况。被提名人已书
面同意出任重庆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
独立董事候选人(参见该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提名人认
为,被提名人具备独立董事任职资格,与重庆农村商业银行
股份有限公司之间不存在任何影响其独立性的关系,具体声
明如下:
    一、被提名人具备上市公司运作的基本知识,熟悉相关
法律、行政法规、规章及其他规范性文件,具有五年以上法
律、经济、财务、管理或者其他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所必需的
工作经验。被提名人已根据《上市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培训工
作指引》及相关规定取得独立董事资格证书。
    二、被提名人任职资格符合下列法律、行政法规和部门
规章的要求:
    (一)《公司法》关于董事任职资格的规定;
    (二)《公务员法》关于公务员兼任职务的规定;
    (三)中央纪委、中央组织部《关于规范中管干部辞去

                         26
公职或者退(离)休后担任上市公司、基金管理公司独立董
事、独立监事的通知》的规定;
    (四)中央纪委、教育部、监察部《关于加强高等学校
反腐倡廉建设的意见》关于高校领导班子成员兼任职务的规
定;
    (五)中国银保监会《保险机构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的
规定;
    (六)中国证券业协会《发布证券研究报告执业规范》
关于证券分析师兼任职务的规定;
    (七)其他法律、行政法规和部门规章规定的情形。
    三、被提名人具备独立性,不属于下列情形:
    (一)在上市公司或者其附属企业任职的人员及其直系
亲属、主要社会关系(直系亲属是指配偶、父母、子女等;
主要社会关系是指兄弟姐妹、岳父母、儿媳女婿、兄弟姐妹
的配偶、配偶的兄弟姐妹等);
    (二)直接或间接持有上市公司已发行股份 1%以上或
者是上市公司前十名股东中的自然人股东及其直系亲属;
    (三)在直接或间接持有上市公司已发行股份 5%以上
的股东单位或者在上市公司前五名股东单位任职的人员及
其直系亲属;
    (四)在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及其附属企业任职的人员;
    (五)为上市公司及其控股股东或者其各自的附属企业
提供财务、法律、咨询等服务的人员,包括提供服务的中介

                          27
机构的项目组全体人员、各级复核人员、在报告上签字的人
员、合伙人及主要负责人;
    (六)在与上市公司及其控股股东或者其各自的附属企
业具有重大业务往来的单位担任董事、监事或者高级管理人
员,或者在该业务往来单位的控股股东单位担任董事、监事
或者高级管理人员;
    (七)最近一年内曾经具有前六项所列举情形的人员;
    (八)其他上海证券交易所认定不具备独立性的情形。
    四、独立董事候选人无下列不良纪录:
    (一)近三年曾被证监会行政处罚;
    (二)处于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
司董事的期间;
    (三)近三年曾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两次以上通报
批评;
    (四)曾任职独立董事期间,连续两次未出席董事会会
议,或者未亲自出席董事会会议的次数占当年董事会会议次
数三分之一以上;
    (五)曾任职独立董事期间,发表的独立意见明显与事
实不符。
    五、包括重庆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在内,被提名
人兼任独立董事的境内上市公司数量未超过五家,被提名人
在重庆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连续任职未超过六年。
    六、被提名人具备较丰富的会计专业知识和经验,并至

                           28
少具备注册会计师、高级会计师、会计学专业副教授或者会
计学专业博士学位等四类资格之一。
    本提名人已经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独立董事
备案及培训工作指引》对独立董事候选人任职资格进行核实
并确认符合要求。
    本提名人保证上述声明真实、完整和准确,不存在任何
虚假陈述或误导成分,本提名人完全明白作出虚假声明可能
导致的后果。
    特此声明。


                 提名人:重庆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
                               2020 年 8 月 24 日




                          29
重庆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议案之四



 关于选举黄青青为重庆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代表监事的议案


各位股东:
     根据本行《公司章程》规定,并经股东单位推荐,现向
股东大会提出选举黄青青女士接替曾建武先生担任本行股
东代表监事。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以及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的
有关要求,黄青青女士的股东代表监事职务将自本行股东大
会选举其为股东代表监事之日起生效。新任监事就任前,原
监事仍应当依照法律法规及本行《公司章程》规定履行监事
职务。
     本议案已经本行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
现提请本次股东大会审议。
     以上,请审议。


     附件:黄青青女士简历




                                    30
附件


                   黄青青女士简历


    黄青青,女,汉族,1984 年 9 月生,中共党员,中级经
济师。
    黄青青女士自 2003 年 9 月至 2010 年 7 月就读于厦门大
学经济学院财政系专业,并取得学士、硕士学位。2010 年 2
月至 2011 年 9 月间任厦门市高鑫泓股权投资有限公司分析
员;2011 年 9 月至 2012 年 12 月间任厦门市高鑫泓股权投资
有限公司高级分析员;2013 年 1 月至 2014 年 8 月任厦门市
高鑫泓股权投资有限公司投资经理;2014 年 9 月至今任厦门
市高鑫泓股权投资有限公司投资总监;2016 年 1 月至今任中
山证券有限责任公司监事;自 2018 年 3 月至 2019 年 12 月
担任中桥文化传媒(福建)股份有限公司董事。




                           31
重庆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议案之五



 关于选举张金若为重庆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外部监事的议案


各位股东: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
上市规则》和本行《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本行于 2014
年选举产生的三名外部监事六年任期即将届满,现向股东大
会提出选举张金若先生担任本行外部监事。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以及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的
有关要求,张金若先生的外部监事职务将自本行股东大会选
举其为外部监事之日起生效。
     本议案已经本行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
现提请本次股东大会审议。
     以上,请审议。


     附件:张金若先生简历




                                    32
附件


                   张金若先生简历


    张金若,男,汉族,1980 年 8 月生,中共党员,教授、
博士生导师、中国注册会计师非执业会员。
    张金若先生自 1998 年 9 月至 2008 年 6 月就读于厦门大
学管理学院会计系,并取得学士、硕士和博士学位。2008
年 6 月至今于重庆大学经济与工商管理学院工作,期间,于
2010 年 9 月晋升副教授,于 2014 年 9 月破格晋升正教授,
于 2015 年 6 月受聘博士生导师,于 2018 年 11 月担任会计
学系主任、党支部书记。张金若先生于 2018 年受聘重庆市
财政局首批会计咨询专家,并于同年担任厦门大学 CSSCI
学术期刊《当代会计评论》编委。




                           33
重庆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议案之六




 关于选举胡元聪为重庆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外部监事的议案


各位股东: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
上市规则》和本行《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本行于 2014
年选举产生的三名外部监事六年任期即将届满,现向股东大
会提出选举胡元聪先生担任本行外部监事。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以及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的
有关要求,胡元聪先生的外部监事职务将自本行股东大会选
举其为外部监事之日起生效。
     本议案已经本行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
现提请本次股东大会审议。
     以上,请审议。


     附件:胡元聪先生简历




                                    34
附件

                  胡元聪先生简历


    胡元聪,男,汉族,1974 年 2 月生,中共党员,教授、
博士生导师、博士后合作导师。
    胡元聪先生自 2003 年 9 月至 2009 年 12 月就读于西南
政法大学经济法学专业,并取得硕士和博士学位。1998 年 7
月至 2006 年 7 月工作于重庆教育学院党委宣传部,兼任宣
传干事、报刊编辑、教师等工作。自 2006 年 7 月至今工作
于西南政法大学经济法学院,历任讲师、副教授、教授,先
后被遴选为硕士生导师、博士生导师、博士后合作导师。




                          35
重庆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议案之七



 关于选举张应义为重庆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外部监事的议案


各位股东: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
上市规则》和本行《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本行于 2014
年选举产生的三名外部监事六年任期即将届满,现向股东大
会提出选举张应义先生担任本行外部监事。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以及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的
有关要求,张应义先生的外部监事职务将自本行股东大会选
举其为外部监事之日起生效。
     本议案已经本行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
现提请本次股东大会审议。
     以上,请审议。


     附件:张应义先生简历




                                    36
附件

                   张应义先生简历


    张应义,男,汉族,1973 年 4 月生,中国注册会计师、
律师、资产评估师。
    张应义先生自 1993 年 7 月至 1995 年 6 月就读于西南财
经大学会计学专业,并取得学士学位。1994 年 7 月至 1997
年 2 月担任重庆汽车标准件厂主办会计。1997 年 3 月至 1999
年 8 月担任重庆渝中会计师事务所注册会计师、审计部门经
理。1999 年 9 月至 2012 年 2 月担任重庆中鼎会计师事务所
有限责任公司审计部经理。2012 年 3 月至今担任重庆中鼎会
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副所长。2013 年 6 月至今担任重庆
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会计专家。2014 年 9 月至今担任重庆理
工大学会计学硕士校外导师。2015 年 7 月至今担任重庆市注
册会计师协会惩戒委员会委员。2016 年 5 至今担任重庆轻纺
控股(集团)公司外部监事。




                           37
 重庆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议案之八


  关于审议重庆渝富控股集团有限公司集团授信额度
                         关联交易的议案

 各位股东:
      经重庆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行”)
 董事会审议,拟同意重庆渝富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渝富控股”)集团授信额度 964,664 万元,授信期限 1 年,
 本次集团授信额度较上期增加 112,300 万元。现将相关情况
 报告如下:
      一、关联方基本情况
     (一)关联关系认定
      重庆渝富资本运营集团有限公司持有本行 8.7%的股份,
 为本行主要股东。本次集团授信申报 11 个成员,其中渝富
 控股为重庆渝富资本运营集团有限公司的控股股东,其余 10
 个成员为渝富控股下属企业,另预留额度 200,000 万元,仅
 限于集团成员使用。根据《商业银行股权管理暂行办法》《上
 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本行《关联交易管理办法》
 相关规定,本次集团授信的成员均为本行关联方,本次集团
 授信构成本行的关联交易,相关情况如下:




                                     38
                                                                     单位:万元
                                        申报综合     授信额度
序号               成员名称                                       关联方口径
                                        授信额度       增减
 1          重庆渝富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400,000         0          银保监会

 2         重庆旅游投资集团有限公司1     33,000      -60,200 银保监会、上交所
 3          重庆交旅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15,000       5,000        银保监会
 4     重庆山水都市旅游开发有限公司      75,000         0          银保监会

 5     重庆长江三峡旅游开发有限公司      25,800         0          银保监会

       重庆渝之旅国际旅行社股份有限
 6                                           5,000      0          银保监会
                   公司

 7          重庆银海融资租赁有限公司     60,000      -30,000       银保监会

 8         重庆市乐和乐都旅游有限公司    50,364         0          银保监会

 9          银华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50,000         0          银保监会

10           西部航空有限责任公司        50,000         0          银保监会

11 重庆市洪崖洞文化旅游有限公司              500       500         银保监会

12                 预留额度             200,000      200,000           -

                   合计                 964,664      112,300           -

       (二)渝富控股基本情况
           渝富控股成立于 2016 年 8 月 15 日,法定代表人李剑铭,
 是由重庆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履行出资人职责,注册
 资本 1000 万元,渝富控股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均为重
 庆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注册地址重庆市两江新区黄
 山大道东段 198 号,主营业务:利用自有资金从事投资业务、
 投资咨询,资产管理,企业重组兼并咨询、策划。
       1
       本行董事曹国华先生同时担任重庆旅游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的董事,因此属于银保监会
 和上交所口径下的关联方。

                                        39
    截至 2019 年 12 月,渝富控股(合并报表口径)总资产
19,666,827.92 万元,总负债 11,003,000.96 万元,净资产
8,663,826.95 万元,净利润 405,149.35 万元。截至 2020 年 3
月,渝富控股(合并报表口径)总资产 20,221,273.96 万元,
总负债 11,569,067.20 万元,净资产 8,652,206.76 万元,净利
润 48,676.67 万元。
    二、关联交易情况
    本次集团授信,需提交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审议并及时披露。
   (一)银保监会口径下,本次集团授信额度 964,664 万元,
超过本行上季末资本净额的 1%,属于重大关联交易。根据
相关规定,需由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提交股东大会批准。
    (二)上交所口径下,按从严原则,重庆旅游投资集团
有限公司额度和预留额度总计 233,000 万元,超过本行最近
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 1%。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
披露编报规则第 26 号—商业银行信息披露特别规定》,交易
金额在 3000 万元以上且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 1%以上的
关联交易需董事会审议并及时披露。
    三、结论
    经本行授信审批会议审议,拟同意渝富控股集团授信额
度 964,664 万元,授信期限 1 年,授信条件:
   (一)授信业务品种包括但不限于:
    1.公司条线授信业务项下包括但不限于贷款(含贸易融
资)、票据承兑和贴现、透支、特定目的载体投资、开立信

                           40
用证、保理、保函、贷款承诺等表内外业务品种;
    2.金融市场条线授信业务项下包括但不限于债券投资、
债券承销(包销)、债券回购、公募基金投资等金融市场业
务品种;
    3.并表附属机构授信业务项下融资租赁等业务品种;
    4.本行《关联交易管理办法》中规定的其他需要纳入关
联方集团统一授信的业务品种。
   (二)担保方式:上述 1、3、4 项业务品种担保方式均
为非信用。第 2 项金融市场条线业务品种除重庆银海融资租
赁有限公司的债券承销(包销)为非信用外,其他担保方式
均为信用。
   (三)定价:以不优于对非关联方同类交易的条件进行,
且符合本行相关定价政策。
   (四)信贷管理要求:经营机构应根据辖内成员企业的
实际授信需求和承债能力研究制定单一客户相关授信方案,
在所分配授信限额内报有权部门进行审批;授信限额和分配
额度不是办理具体授信支用业务的依据;在资产业务的发
放、投放中,不得违规新增政府隐性债务或违规置换存量政
府隐性债务,经营机构应加强调查并明确调查结论。
    本议案已经本行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八次会议审议通
过,现提请本次股东大会审议。
    以上,请审议。



                           41
 重庆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议案之九



 关于审议重庆市城市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集团
                   授信额度关联交易的议案


 各位股东:
      经重庆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行”)
 董事会审议,拟同意重庆市城市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城投集团”)集团授信额度 1,485,410 万元,授
 信期限 1 年。本次集团授信额度较上期新增 785,410 万元。
 现将相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关联方基本情况
     (一)关联关系认定
      城投集团持有本行股份占比为 7.02%,为本行主要股东。
 本次集团授信申报成员为城投集团本部及下属子公司,另预
 留额度 500,000 万元,仅限于集团成员使用。根据《商业银
 行股权管理暂行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
 本行《关联交易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本次集团授信成员
 均为本行关联方,本次集团授信构成本行的关联交易,相关
 情况如下:




                                     42
                                                                   单位:万元
                                         申报综合授 新增授信
序号                成员名称                                 关联方口径
                                           信额度     额度
          重庆市城市建设投资(集团)有限                     银保监会、
  1                                        835,410  135,410
                        公司                                   上交所
          重庆市城投金卡信息产业(集团)                     银保监会、
  2                                        150,000  150,000
                  股份有限公司1                                上交所
  3                 预留额度                500,000     500,000         -
                   合计                    1,485,410    785,410         -

      (二)城投集团基本情况
          城投集团前身为重庆市城市建设投资公司,成立于 1993
年 2 月,系重庆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全额出资组建的
特大型国有独资公司。法定代表人李明,注册资本 200 亿元,
实收资本 60 亿元,主营业务为城市建设投资(不含金融及
财政信用业务)。
          截至 2020 年 3 月末,城投集团(合并报表口径)资产
总额 1,546.22 亿元,总负债为 559.58 亿元,资产负债率
36.19%;所有者权益为 986.65 亿元。2020 年 1-3 月累计实
现营业收入 3.19 亿元,净利润-724.34 万元,主要由于 2020
年一季度公司营业收入板块中的房屋销售、会议展览受疫情
影响,造成亏损。
          三、关联交易情况
          本次集团授信,需提交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审议并及时披
露。


      1
      本行董事张鹏先生同时担任重庆市城投金卡信息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的董事
长,因此属于银保监会和上交所口径下的关联方。


                                      43
   (一)银保监会口径下,本次集团授信额度 1,485,410 万
元,超过本行上季末资本净额的 1%,属于重大关联交易。
根据相关规定,需由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提交股东大会批准。
   (二)上交所口径下,本次集团授信额度 1,485,410 万元,
超过本行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 5%。根据《上海证券交
易所上市公司关联交易实施指引》规定,交易(上市公司提
供担保、受赠现金资产、单纯减免上市公司义务的债务除外)
金额在 3,000 万元以上,且占上市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
产绝对值 5%以上的重大关联交易,需提交董事会和股东大
会并及时披露。
    三、结论
    经本行授信审批会议审议,拟同意城投集团的集团授信
额度 1,485,410 万元,授信期限 1 年,授信条件:
   (一)授信业务品种包括但不限于:
    1.公司条线授信业务项下包括但不限于贷款(含贸易融
资)、票据承兑和贴现、透支、特定目的载体投资、开立信
用证、保理、保函、贷款承诺等表内外业务品种;
    2.金融市场条线授信业务项下包括但不限于债券投资、
债券承销(包销)、债券回购、公募基金投资等金融市场业
务品种;
    3.本行《关联交易管理办法》中规定的其他需要纳入关
联方集团统一授信的业务品种。



                           44
   (二)担保方式:上述 1、3 项业务品种担保方式均为非
信用。第 2 项金融市场条线业务品种均为信用。
   (三)定价:以不优于对非关联方同类交易的条件进行,
且符合本行相关定价政策。
   (四)信贷管理要求:经营机构应根据辖内成员企业的
实际授信需求和承债能力研究制定单一客户相关授信方案,
在所分配授信限额内报有权部门进行审批;授信限额和分配
额度不是办理具体授信支用业务的依据。
    本议案已经本行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八次会议审议通
过,现提请本次股东大会审议。
    以上,请审议。




                           45
重庆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议案之十



  关于审议重庆发展投资有限公司关联交易的议案


各位股东:
     经重庆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行”)
董事会审议,拟同意重庆发展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重
发投”)集团综合授信额度 1,510,000 万元,授信期限 1 年,
本次集团授信额度较上期增加 50,000 万元。同时,申请租赁
重发投位于重庆市南岸区水云路 14 号附 29 号门面的费用不
超过 58.52 万元(含税),现将情况报告如下:
     一、关联方基本情况
    (一)关联关系认定
     重庆发展置业管理有限公司持有本行 5.19%的股份,为
本行主要股东。重庆发展置业管理有限公司、重庆铁路投资
集团有限公司、重庆环保投资集团有限公司、重庆市环卫集
团有限公司为重发投的子公司,根据《商业银行股权管理暂
行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本行《关联交
易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重发投集团成员为本行关联方,
本次交易为关联交易,相关情况如下:




                                    46
                                                                        单位:万元
                                       申报综合 授信额 非授信交
序号               成员名称                                             关联方口径
                                       授信额度 度增减 易金额

 1          重庆发展投资有限公司       450,000 -150,000     58.52        银保监会

 2     重庆铁路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600,000      0          -         银保监会

 3     重庆发展置业管理有限公司1        30,000      0          -     银保监会、上交所

 4     重庆环保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210,000      0          -         银保监会

 5         重庆市环卫集团有限公司       20,000      0          -         银保监会

 6                 预留额度            200,000 200,000         -             -

                  合计                 1,510,000 50,000     58.52            -

       (二)重发投基本情况
           重发投成立于 2018 年 8 月 24 日,法定代表人何志明,
注册资本 100 亿元,实收资本 70 亿元,2019 年被陆续划入
大量国有资产,资产规模逐步增大。该企业作为市级重点国
有企业,发展战略与重庆市经济发展紧密结合,对政策的依
赖性较强。该企业是开展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能力建设的筹
资主体;是服务全市发展战略,推动传统产业转型升级、新
兴业态优化布局的投资主体;是政府资金、资产、资源市场
化统筹运作、有效运营、提高效率的主体。经营范围为:开
展基金、股权、债权等投资与管理,对受托或划入的国有资
源、资产和投资形成的资产实施管理、开发、经营,资本运
作管理,出资人授权的其他相关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

       1
           重庆发展置业管理有限公司持有本行 5%以上股份,为银保监会和上交所口径下的关
联方。


                                           47
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截至 2019 年 12 月,重发投(合并报表口径)总资产
5,480,005.42 万 元 , 总 负 债 2,060,789.06 万 元 , 净 资 产
3,419,216.36 万元,净利润 127,512.56 万元。截至 2020 年 6
月,重发投(合并报表口径)总资产 6,394,572.51 万元,总
负债 2,541,798.97 万元,净资产 3,852,773.54 万元,净利润
32,981.63 万元。
    二、关联交易情况
   (一)基本情况
    本次关联交易总额为 1,510,058.52 万元。一是对重发投
集团授信 1,510,000 万元;二是租赁重发投门面,位于重庆
市南岸区水云路 14 号附 29 号,租赁期限 3 年,租赁时间为
2020 年 11 月 10 日至 2023 年 11 月 9 日,按照市场定价原则,
合计租金不超过 58.52 万元(含税)。
   (二)交易性质
    本次交易需提交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审议并及时披露。
    1.银保监会口径下,本次交易金额 1,510,058.52 万元,
超过本行上季末资本净额的 1%,属于重大关联交易。根据
监管相关规定,需由董事会审议后,提交股东大会批准。
    2.上交所口径下,按从严原则,重庆发展置业管理有限
公司额度和预留额度总计 230,000 万元,超过本行最近一期
经审计净资产的 1%。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
编报规则第 26 号—商业银行信息披露特别规定》,交易金额

                             48
在 3000 万元以上且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 1%以上的关联
交易需董事会审议并及时披露。
    三、结论
    本次关联交易总额 1,510,058.52 万元,其中租赁业务
58.52 万元(含税),授信业务 1,510,000 万元,授信条件为:
   (一)授信业务品种包括但不限于:
    1.公司条线授信业务项下包括但不限于贷款(含贸易融
资)、票据承兑和贴现、透支、特定目的载体投资、开立信
用证、保理、保函、贷款承诺等表内外业务品种;
    2.金融市场条线授信业务项下包括但不限于债券投资、
债券承销(包销)、债券回购、公募基金投资等金融市场业
务品种;
    3.本行《关联交易管理办法》中规定的其他需要纳入关
联方集团统一授信的业务品种。
   (二)担保方式:上述 1、3 项业务品种担保方式均为非
信用。第 2 项金融市场条线业务品种均为信用。
   (三)定价:以不优于对非关联方同类交易的条件进行,
且符合本行相关定价政策。
   (四)信贷管理要求:经营机构应根据辖内成员企业的
实际授信需求和承债能力研究制定单一客户相关授信方案,
在所分配授信限额内报有权部门进行审批;授信限额和分配
额度不是办理具体授信支用业务的依据。在资产业务的发
放、投放中,不得违规新增政府隐性债务或违规置换存量政

                           49
府隐性债务,经营机构应加强调查并明确调查结论。
    本议案已经本行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八次会议审议通
过,现提请本次股东大会审议。
    以上,请审议。




                         50
 重庆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议案之十一



     关于审议重庆华宇集团有限公司集团授信额度
                         关联交易的议案


 各位股东:
      经重庆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行”)
 董事会审议,拟同意重庆华宇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
 宇集团”)集团授信限额 179,800 万元,授信期限 1 年,本次
 集团授信额度较上期减少 18,000 万元。现将情况报告如下:
      一、关联方情况
     (一)关联关系认定
      重庆业瑞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持有本行 1.32%的股份,
 且向本行派驻监事左瑞蓝,为本行主要股东。本次集团授
 信成员重庆华宇集团有限公司、重庆华宇酒店管理有限公
 司和重庆业如小额贷款有限公司均为本行主要股东重庆业
 瑞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的关联方,且实际控制人为监事左
 瑞蓝的配偶蒋业华。根据《商业银行股权管理暂行办法》
《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本行《关联交易管理办
 法》等相关规定,其集团授信成员为本行银保监会和上交
 所口径下的关联方,本次授信构成本行的关联交易,相关
 情况如下:


                                   51
                                                                单位:万元
 序号           成员名称                 申报综合授信额度   新增授信额度

  1        重庆华宇集团有限公司              129,000          -14,000

  2      重庆华宇酒店管理有限公司             25,800           -6,000

  3      重庆业如小额贷款有限公司             25,000           2,000

                  合计                       179,800          -18,000

   (二)华宇集团基本情况
      华宇集团成立于 1995 年 3 月 28 日,法定代表人蒋业华,
注册资本 103,180 万元,注册地址重庆市渝北区泰山大道东
段 118 号。主营业务:一般项目:房地产开发壹级(凭资质
证执业);物业管理(凭资质证执业);房屋出租;企业管理
咨询;商务信息咨询;法律咨询;工程信息咨询;工程招标
代理(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
营活动);工程项目管理;房地产营销策划,依法须经批准
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除依法须经
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截至 2019 年 12 月末,华宇集团(合并报表口径)资产总
额为 7,882,925 万元,总负债为 5,466,766 万元,净资产 2,416,159
万元;营业总收入 1,354,785 万元,净利润 161,124 万元。
      二、关联交易情况
      本次集团授信,需提交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审议并及时披露。
   (一)银保监会口径下,华宇集团授信额度 179,800 万元,
超过本行上季末资本净额的 1%,属于重大关联交易。根据
监管相关规定,需由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提交股东大会批准。

                                    52
   (二)上交所口径下,华宇集团授信额度 179,800 万元,
超过本行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 1%。根据《公开发行证
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 26 号-商业银行信息披露特别
规定》,交易金额在 3000 万元以上且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
产 1%以上的关联交易需由董事会审议并及时披露。
    三、结论
    经本行授信审批会议审议,拟同意重庆华宇集团有限公
司授信限额 179,800 万元,授信期限 1 年,授信条件:
   (一)授信业务品种:包括但不限于贷款、项目融资、
贴现、信用证、票据承兑等及其他实质上由本行承担信用风
险的表内外资产业务。
   (二)担保方式:除信用方式以外的担保方式。
   (三)定价:以不优于对非关联方同类交易的条件进行,
且符合本行相关定价政策。
   (四)信贷管理要求:经营机构根据辖内成员企业的实
际授信需求和承债能力研究制定单一客户相关授信方案,在
所分配授信限额内报有权部门进行审批;授信限额和分配额
度不是办理具体授信支用业务的依据。
    本议案已经本行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八次会议审议通
过,现提请本次股东大会审议。
    以上,请审议。




                           53
重庆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议案之十二



         关于审议隆鑫控股有限公司集团授信额度
                           关联交易的议案


各位股东:
        经重庆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行”)
董事会审议,拟同意隆鑫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隆鑫控
股”)集团综合授信额度 647,900 万元,授信期限 1 年。本次
集团授信额度较上期减少 11,310 万元。现将相关情况报告如
下:
        一、关联方情况
      (一)关联关系认定
        隆鑫控股持有本行 5.02%的股份,为本行主要股东。本
次授信为隆鑫控股及其关联方的集团授信,根据《商业银行
与内部人和股东关联交易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
上市规则》及本行《关联交易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隆鑫
控股为本行银保监会和上交所口径下的关联方,其余成员为
银保监会口径下的关联方。本次集团授信构成本行的关联交
易,相关情况如下:
                                  申报综合授信   新增授信额度
 序号           成员名称                                        关联方口径
                                  额度(万元)     (万元)

                                                                银保监会、
  1          隆鑫控股有限公司          520,000        0
                                                                  上交所

                                  54
                                        申报综合授信   新增授信额度
 序号             成员名称                                            关联方口径
                                        额度(万元)     (万元)

  2       渝商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62,000       -3,000       银保监会
  3      重庆渝商再生资源开发有限公司         9,400         0          银保监会
  4      重庆金菱汽车(集团)有限公司        22,000         0          银保监会
  5         重庆万博汽车有限公司             10,000         0          银保监会
  6      重庆泛华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        10,000         0          银保监会
  7      重庆嘉祺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         3,000         0          银保监会

  8       重庆宝汇钢结构工程有限公司          8,500         0          银保监会

  9       重庆亚庆机械制造有限公司            3,000         0          银保监会
         重庆市南川区金佛山旅业集团有
 10                                            0          -8,310       银保监会
                 限责任公司
                 合计                        647,900     -11,310          -

      (二)隆鑫控股基本情况
        隆鑫控股成立于 2003 年 1 月 22 日,法定代表人涂建敏,
注册资本 10 亿元,注册地址九龙坡区石坪桥横街特 5 号,
控股股东为隆鑫集团有限公司,实际控制人涂建华。隆鑫控
股是重庆市重点民营企业,是一家以实业为根基的投资控股
集团,经过三十多年的发展,产业领域主要涵盖工业、环保
及再生资源利用、汽车贸易等, 是隆鑫通用动力股份有限公
司、渝商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和上海丰华(集团)股份有
限公司的控股股东。
        截至 2019 年末,隆鑫控股(合并报表口径)总资产
4,715,738.37 万 元 , 总 负 债 3,348,583.64 万 元 , 净 资 产
1,367,154.72 万 元 , 资 产 负 债 率 71.01% ; 营 业 总 收 入
2,892,030.23 万元,净利润-13,691.49 万元。审计机构信永中
和会计师事务所对 2019 年年报出具保留意见,主要原因是

                                        55
无法就其他应收款 212,640.71 万元、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100,000.00 万元和其他非流动资产 57,855.61 万元期末余额
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无法判断账面期末余额收回的
可能性。
    二、关联交易情况
    本次集团授信,需提交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审议并及时披
露。
   (一)银保监会口径下,本次集团授信额度 647,900 万元,
超过本行上季末资本净额的 1%,属于重大关联交易。根据
相关规定,需由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提交股东大会批准。
   (二)上交所口径下,本次集团授信额度中上交所口径
的关联方授信额度为 520,000 万元,超过本行最近一期经审
计净资产的 5%。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关联交易
实施指引》规定,交易(上市公司提供担保、受赠现金资产、
单纯减免上市公司义务的债务除外)金额在 3,000 万元以上,
且占上市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 5%以上的重大
关联交易,需提交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并及时披露。
    三、结论
    为支持民营经济发展,保障企业资金需求,经本行授信
审批会议审议,拟同意隆鑫控股集团授信 647,900 万元,授
信期限 1 年。授信条件为:
   (一)授信业务品种:
    1.公司授信业务项下包括但不限于贷款(含贸易融资)、

                            56
票据承兑和贴现、透支、特定目的载体投资、开立信用证、
保理、保函、贷款承诺等表内外业务品种;
    2.本行《关联交易管理办法》中规定的其他需要纳入关
联方集团统一授信的业务品种。
   (二)担保方式:除信用以外的担保方式。
   (三)定价:以不优于对非关联方同类交易的条件进行
且符合本行相关定价政策,债委会有特别要求的另行提交股
东大会审议。
   (四)其他授信条件:根据具体授信业务确定贷款期限、
还款计划、结息周期等授信条件。
    本议案已经本行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八次会议审议通
过,现提请本次股东大会审议。
    以上,请审议。




                         57
重庆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议案之十三



  关于审议隆鑫控股有限公司、渝商投资集团股份
                  有限公司关联交易的议案


各位股东:
     隆鑫集团有限公司是重庆市重点民营企业,多年来为全
市乃至国内经济、社会发展作出了较大贡献。自 2018 年集
团公司现金流紧张以来,隆鑫集团债委会在重庆市委、市政
府的坚强领导和监管部门的有力指导下,以积极行动与企业
共渡难关。2019 年 12 月,隆鑫集团债委会第十次会议表决
确定了《隆鑫集团重组方案》。为支持民营经济发展,发挥
金融作用保市场主体,根据重组方案要求,经重庆农村商业
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行”)审议,拟同意对隆
鑫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隆鑫控股”)、渝商投资集团股
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渝商集团”)贷款期限进行调整,
贷款期限调整至 2024 年 12 月 20 日,贷款利率执行年利率
0.9%(从 2019 年 12 月 21 日起执行)。截至 2020 年 8 月 13
日,隆鑫控股在本行人民币贷款余额 519,719.7 万元,渝商
集团在本行美元贷款余额 7,677.13 万元、人民币贷款余额
3,796.29 万元。现将相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关联方情况


                                  58
   (一)关联关系认定
    隆鑫控股持有本行 5.02%的股份,为本行主要股东。渝
商集团为隆鑫控股的控股子公司,根据《商业银行与内部人
和股东关联交易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及本行《关联交易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隆鑫控股为本行
银保监会和上交所口径下的关联方,渝商集团为本行银保监
会口径下的关联方,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二)基本情况
    1.隆鑫控股
    隆鑫控股成立于 2003 年 1 月 22 日,法定代表人涂建敏,
注册资本 10 亿元,注册地址九龙坡区石坪桥横街特 5 号,
控股股东为隆鑫集团有限公司,实际控制人涂建华。隆鑫控
股是重庆市重点民营企业,是一家以实业为根基的投资控股
集团,经过三十多年的发展,产业领域主要涵盖工业、环保
及再生资源利用、汽车贸易等, 是隆鑫通用动力股份有限公
司、渝商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和上海丰华(集团)股份有
限公司的控股股东。
    截至 2019 年末,隆鑫控股(合并报表口径)总资产
4,715,738.37 万 元 , 总 负 债 3,348,583.64 万 元 , 净 资 产
1,367,154.72 万 元 , 资 产 负 债 率 71.01% ; 营 业 收 入
2,892,030.23 万元,净利润-13,691.49 万元。审计机构信永中
和会计师事务所对其 2019 年年报出具保留意见,主要原因
是无法就其他应收款 212,640.71 万元、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59
100,000.00 万元和其他非流动资产 57,855.61 万元期末余额
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无法判断账面期末余额收回的
可能性。
    2.渝商集团
    渝商集团是隆鑫控股的控股子公司,实际控制人为涂建
华,成立于 2003 年 1 月 22 日,法定代表人秦永明,注册资
金 34.21 亿元,其中隆鑫控股出资 18.23 亿元,占比 53.29%,
注册地址重庆市北碚区蔡家岗镇凤栖路 8 号 。渝商集团以
“三大一新”即大资源、大金融、大健康和新兴产业为战略
投资方向,旗下主要企业为香港上市公司齐合环保集团有限
公司。2016 年 12 月,齐合环保集团有限公司收购了全球金
属再生回收商巨头,具有百年历史的德国舒尔茨集团,确立
了渝商集团在再生资源行业的全球领先地位。
    截至 2019 年末,渝商集团(合并报表口径)总资产
1,473,542.53 万 元 , 总 负 债 939,791.51 万 元 , 净 资 产
533,751.01 万元,资产负债率 63.78%;营业收入 1,393,525.42
万元,净利润-51,660.97 万元。
    三、关联交易情况
   (一)交易事项
    2018 年 6 月起,隆鑫集团有限公司受资本市场低迷、市
场政策变化以及自身过度投资,短贷长用等各种因素叠加的
影响,公司融资周转出现失灵,旗下隆鑫通用动力股份有限
公司、齐合环保集团有限公司、上海丰华(集团)股份有限

                            60
公司等上市公司股价大幅下跌,造成集团公司本部层面流动
性紧张,引发流动性债务危机。
    为化解债务风险,在重庆市政府、监管部门和隆鑫集团
债委会的协调推动下,由国浩律师(重庆)事务所牵头制定
的《隆鑫集团重组方案》在隆鑫集团债委会第十次会议上经
表决予以确定。方案拟通过降息留债止血、资产处置减债获
取现金流、聚焦主业增加经营能力,使其逐步恢复造血功能
和偿债能力。
    债务重组主要采用降息留债模式,通过延长还款期限、
降低借款利率缓解集中偿债压力,重组范围包括隆鑫集团有
限公司、隆鑫控股、渝商集团、隆鑫国际有限公司作为主债
务人而负债的金融类债务,留债期限 5 年,自 2019 年 12 月
21 日至 2024 年 12 月 20 日。除中期票据、境外银行贷款、
政府纾困基金等执行现有利率外,其余债权人债权本金均下
调利率,银行类债权人执行年利率 0.9%,非银类债权人执
行年利率 1.1%。在 5 年留债期间届满后,将根据实际情况
进行利息补偿。自第 6 年开始,隆鑫集团有限公司、隆鑫控
股、渝商集团和隆鑫国际有限公司每年获取的资金在偿还当
年度应支付的本金及利息之后如有剩余资金的,则应将剩余
资金的 50%用于补偿债权人在留债期间因调低利率产生的
利息差额。
   (二)交易性质
    本次授信变更同时构成了本行银保监会和上交所口径下

                          61
的重大关联交易,需提交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审议并及时披露。
    1.银保监会口径下,本次交易金额超过本行上季末资本
净额的 1%,属于重大关联交易。根据相关规定,需由董事
会审议通过后,提交股东大会批准。
    2.上交所口径下,本次交易金额超过本行最近一期经
审计净资产的 5%。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关联
交易实施指引》规定,交易(上市公司提供担保、受赠现
金资产、单纯减免上市公司义务的债务除外)金额在 3,000
万元以上,且占上市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
5%以上的重大关联交易,需提交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并及
时披露。
    三、定价政策
    按照债委会一致行动原则,遵循合理性原则,并参考同
等条件下其他金融机构定价,结合隆鑫控股、渝商集团的经
营情况及偿债能力,本行拟在达成债务重组协议签订条件
后,对隆鑫控股、渝商集团在 2019 年 12 月 21 日至 2024 年
12 月 20 日期间的贷款按年利率 0.9%执行。
    四、结论
    为执行债委会决议,帮助民营企业解决发展中的困难,
经本行审议,拟同意对隆鑫控股有限公司、渝商投资集团股
份有限公司贷款期限进行调整,贷款期限调整至 2024 年 12
月 20 日,贷款利率执行年利率 0.9%(2019 年 12 月 21 日起
执行),贷款还款计划根据重组方案实施进度确定。前提条

                           62
件:完成债务重组协议签订。
    本议案已经本行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八次会议审议通
过,现提请本次股东大会审议。
    以上,请审议。




                         63
 重庆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议案之十四



           关于发行新加坡绿色金融债券的议案


 各位股东:
      为推动中新(重庆)战略性互联互通示范项目在金融领
 域取得实质性成果,发挥重庆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本行”)作为重庆本地最大金融机构的优势力量,
 发展绿色金融,践行社会责任,本行拟于 2020 年-2022 年期
 间,至新加坡发行不超过等值 5 亿元人民币的绿色金融债券,
 具体方案如下:
      一、发行债券性质
      商业银行发行的、本金和利息的清偿顺序等同于商业银
 行一般负债,先于商业银行二级资本工具、其他一级资本工
 具、核心一级资本工具的金融债券。
      二、发行币种
      人民币或美元。
      三、发行总额
      不超过等值 5 亿元人民币(含 5 亿元人民币)。
      四、债券期限
      原则上不超过 3 年期。
      五、发行利率及成本测算


                                   64
    发行利率参照市场利率,结合发行方式确定。发行成本
按照期限为 3 年的绿色金融债券进行测算,如发行人民币,
参照当前市场情况预计票面利率为 3.5%,年化中介机构费
用约为 0.9%,合计年化总成本约为 4.4%;如发行美元,参
照当前市场情况预计票面利率为 3.0%,年化锁汇成本约为
1.5%,年化中介机构费用约为 0.9%,合计年化总成本约为
5.4%。因市场利率波动存在不确定性,实际发行时以发行当
时市场利率为准。
    六、发行地
    新加坡。
    七、发行方式
    一次发行或分期发行。
    八、募集资金用途
    专项用于支持低排放交通、能效提升、水资源管理等可
持续发展绿色产业。
    九、授权事宜
    建议由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并由董事会转授权高级管
理层审批金融债券发行的具体事宜,包括但不限于:发行品
种、发行规模、债券期限、发行利率、安排债券还本付息、
赎回、签署一切必要的法律文件等。
    十、决议有效期
    该授权经本行股东大会批准本议案之日起生效,有效期
至 2022 年 12 月 31 日。

                           65
    本议案已经本行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八次会议审议通
过,现提请本次股东大会审议。
    以上,请审议。




                         66
重庆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议案之十五


       关于审议租赁重庆发展投资有限公司物业
                        关联交易的议案


各位股东:
     经重庆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行”)
第 33 次财审会审议,拟租赁重庆发展投资有限公司(以下
简称“重发投”)位于重庆市九龙坡区高龙大道 14 号附 4
号、附 5 号物业,总额不超过 4,952,609.73 元,其中:租赁
期限 5 年,建筑面积 469.90 ㎡,第一年租金单价不超过 170
元/㎡/月,第二年起每年递增 5%,前四年每年免租 1 个月。
租金按年支付,税费由出租方承担。现将情况报告如下:
     一、关联方基本情况
    (一)关联关系认定
     重庆发展置业管理有限公司持有本行 5.19%的股份,为
本行主要股东,重发投为重庆发展置业管理有限公司的控股
股东,根据《商业银行股权管理暂行办法》《上海证券交易
所股票上市规则》及本行《关联交易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
重发投为本行银保监会口径下的关联方,本次交易为关联交
易。
     (二)重发投基本情况
     重发投成立于 2018 年 8 月 24 日,法定代表人何志明,
                                  67
注册资本 100 亿元,实收资本 70 亿元,2019 年被陆续划入
大量国有资产,资产规模逐步增大。该企业作为市级重点国
有企业,发展战略与重庆市经济发展紧密结合,对政策的依
赖性较强。该企业是开展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能力建设的筹
资主体;是服务全市发展战略,推动传统产业转型升级、新
兴业态优化布局的投资主体;是政府资金、资产、资源市场
化统筹运作、有效运营、提高效率的主体。经营范围为:开
展基金、股权、债权等投资与管理,对受托或划入的国有资
源、资产和投资形成的资产实施管理、开发、经营,资本运
作管理,出资人授权的其他相关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
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截至 2019 年 12 月,重发投(合并报表口径)总资产
5,480,005.42 万 元 , 总 负 债 2,060,789.06 万 元 , 净 资 产
3,419,216.36 万元,净利润 127,512.56 万元。截至 2020 年 6
月,重发投(合并报表口径)总资产 6,394,572.51 万元,总
负债 2,541,798.97 万元,净资产 3,852,773.54 万元,净利润
32,981.63 万元。
    二、关联交易情况
    因配合重庆高新区的城市布局功能规划及优化本行的
网点布局,拟租赁重发投位于九龙坡区高龙大道 14 号附 4
号、附 5 号的物业,总额不超过 4,952,609.73 元,租赁期限
5 年。目前重发投集团已在本行的授信 146 亿元,累计本次
交易金额,已超过本行上季末资本净额的 5%,属于重大关

                             68
联交易,需由董事会审议后,提交股东大会批准。
    三、关联交易定价
    本次交易的定价严格按照商业原则,在对重发投物业进
行市场摸底调查基础上,以不优于非关联方同类交易的条件
确定租赁费用。
    本议案已经本行第四届董事会第四十一次会议审议通
过,现提请本次股东大会审议。
    以上,请审议。




                         6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