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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国芳集团:关于公司对外投资项目涉及诉讼的进展公告2020-01-02  

						证券代码:601086           证券简称:国芳集团        公告编号:2020-001



          甘肃国芳工贸(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对外投资项目涉及诉讼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案件所处的诉讼阶段:已立案尚未判决。
    ● 公司所处的当事人地位:公司作为第三人参与诉讼。
    ● 涉案的金额:涉及公司以 14,200 万元对价受让的甘肃杉杉奥特莱斯购物
广场有限公司 29%股权(以下简称“标的股权”)最终过户事项。
    ● 是否会对上市公司损益产生负面影响:预计上述诉讼事项不会对公司的
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造成重大影响。


    一、本次诉讼的基本情况及最新进展
    公司于 2019 年 12 月 30 日收到宁波市鄞州区人民法院(以下简称“鄞州区
法院”)下达的(2019)浙 0102 民初 13862 号《追加第三人通知书》以及杉杉
商业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杉杉商业”)向鄞州区法院递交的《追加第三人
申请书》、《变更诉讼请求申请书》,现将杉杉商业就标的股权的股权转让事项
诉宁波万盛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宁波万盛”)一案的最新进展公告如下:
    (一)诉讼各方当事人
    原告:杉杉商业集团有限公司
    被告:宁波万盛投资有限公司
    第三人:甘肃国芳工贸(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二)原告申请追加公司为第三人的内容及理由
    根据杉杉商业向鄞州区法院递交的《追加第三人申请书》,原告杉杉商业认
为公司为案涉股权转让合同当事人,案件审理结果与其有直接利害关系,因此,
向鄞州区法院申请将公司追加为第三人。鄞州区法院已于 2019 年 12 月 27 日下
达(2019)浙 0102 民初 13862 号《追加第三人通知书》,准许杉杉商业将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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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追加为第三人的申请。
    (三)原告变更诉讼请求的内容
    根据杉杉商业向鄞州区法院递交的《变更诉讼请求申请书》,原告杉杉商业
向鄞州区法院申请将第一项诉请由“判令被告向甘肃国芳工贸(集团)股份有限
公司转让其持有的甘肃杉杉奥特莱斯购物广场有限公司 29%股权的股权转让行
为无效”变更为“宁波万盛投资有限公司与甘肃国芳工贸(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之间签订的《股权转让协议》无效”。
    (四)诉讼判决、裁定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鄞州区法院尚未就该案作出判决。
    本次诉讼的详细情况请见公司于 2019 年 12 月 14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和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
《证券日报》、《证券时报》刊登的相关公告《关于公司对外投资项目涉及诉讼
的公告》(公告编号:2019-049)。
    二、本次公告的诉讼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等的影响
    公司作为本次诉讼的第三人参与诉讼,截至本公告披露日,诉讼处于审理过
程中,尚未取得判决,诉讼结果存在不确定性。上述案件涉及公司对外投资受让
宁波万盛持有甘肃杉杉奥特莱斯购物广场有限公司的 29%股权事项,甘肃杉杉奥
特莱斯购物广场有限公司 29%股权转让过户事项存在不确定性,公司仍将积极应
对,努力推动与杉杉商业双方协商解决,公司不排除通过诉讼等方式依法完成股
权过户。预计本次诉讼对公司主要业务开展及经营情况无重大不利影响,亦不会
对公司的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造成重大影响。
    公司将高度关注本次诉讼的进展情况,并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监管要求及时
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甘肃国芳工贸(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0 年 1 月 2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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