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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中南传媒: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资料2019-03-19  

						      中南出版传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China South Publishing & Media Group Co.,Ltd




   2019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二〇一九年三月二十六日
议案一:


             关于中南传媒投资
       马栏山视频文创产业园项目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为打造中南出版传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南传
媒”或“公司”)数字化产业集群,中南传媒拟以湖南省和长沙市
大力落实“创新引领、开放崛起”战略并建设马栏山视频文创产
业园为契机,运用自有资金 201,111.82 万元,投资马栏山视频文
创产业园项目(以下简称“马栏山项目”或“项目”),项目实施
主体为中南传媒。
    一、项目概述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规划总投资 201,111.82 万元,拟购买净占地面积约
54,389 ㎡的土地,建设约 184,930 ㎡办公物业及配套设施,建设
周期约为 3 年。项目建成后,拟引入公司旗下及外部数字化内容
生产和发布、文化内容创新、版权运营等相关产业。
    (二)马栏山视频文创产业园情况介绍
    马栏山视频文创产业园位于长沙“东大门”,坐落在浏阳河畔,
紧邻京港澳高速,三一大道、东二环、万家丽路三条城市快速化
主干道交汇于此。园区规划控制区占地面积 26 平方公里,发展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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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占地面积 15.75 平方公里,核心区占地面积约 5 平方公里。
    园区对标中关村,突出文化与科技的融合,聚焦数字内容生
产、版权交易等,致力打造数字内容创新企业生态孵化器、数字
内容生产大本营、版权交易市场、版权衍生产业集聚区。园区目
前已引入省内外多家知名文化企业。
    二、项目实施的必要性
    (一)本项目建设是湖南省文化产业发展的需要
    国家高度重视文化产业的发展,作为文化资源丰富、文化底
蕴深厚的省份,湖南文化产业发展迅速,同时,“湘字号”文化品
牌成为湖南文化产业响亮的名片。近年来湖南省文化影响力指数
均跻身全国前十。马栏山视频文创产业园以“文化+科技”为发展
方向,本项目作为产业园重要组成部分,符合未来产业发展趋势,
对提升湖南省在全国乃至国际的影响力具有重要价值。
    (二)本项目是公司推动媒体和科技融合发展的战略需要
    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共中央政治局第十二次集体学习时强调,
推动媒体融合发展、建设全媒体成为一项紧迫课题。主流媒体必
须紧跟时代,大胆运用新技术、新机制、新模式,加快融合发展
步伐。中南传媒坚持“线上与线下相结合”的发展战略,积极推
动传统媒体与新兴媒体的融合发展,旗下湖南红网新媒体集团拟
战略性介入视频产业,通过更多的视频化内容供给来提高自身的
产品影响力和到达率,以视频为代表的数字化产品将成为湖南红
网新媒体集团的主要产品;公司旗下包括数字教育、富媒体在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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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的多种数字化产品,也将更多地应用音视频技术,融入音视频内
容;公司老龄产业推进过程中充分应用新技术与新媒体,推动相
关产品及服务的更新和优化,尤其是在快乐老人大学的建设与运
营过程中,将积极采用音视频等数字媒体完成大量教学内容的呈
现和传播,以更加便捷高效的教育方式服务于老龄人群。因此,
以音视频为代表的数字媒体产业的发展,将成为公司在产业、业
态变革道路上的主导方向之一,有望整体改变公司业态,打造适
应未来 5G 信息化时代的产品矩阵。而马栏山视频文创产业园是基
于多种新媒体与新技术,以内容为核心,以科技为支撑,有望形
成人才、技术、文化集聚效应。近年湖南省与长沙市也相继出台
政策,多方面支持园区发展。因此,公司通过本项目融入马栏山
视频文创产业园,既符合国家鼓励的产业发展方向,更是促进公
司整体业态优化,推动媒体与科技融合发展的战略需要。
    (三)本项目是公司合理运用自有资金,实现国有资产保值
增值的需要
    公司对产业发展规划的实施,必须考虑到对资金的合理分配
和妥善利用,既要能够满足发展规划的需要,又要能够尽可能降
低投资风险,提升投资效益,实现资产的保值增值。 本项目从公
司产业规划出发,服务于公司发展战略,结合公司各业务单位的
发展需要,通过入驻马栏山视频文创产业园,进入文化创新的聚
集区域,对公司数字化产业发展具有重要作用。而公司能够发挥
自有资金充足的优势,在不动用外部融资的情况下完成项目投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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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省、市、区各级政府的大力支持下,随着园区的逐步发展,区
域内土地和物业的价值均有望得到提升,从而有效实现国有资产
保值增值。
    三、项目具体投资建设内容
    (一)项目地块情况
    本项目地块为位于马栏山视频文创产业园核心区内的两块商
业用地,地块编号分别为 X06-A51、X06-A53。其中,X06-A51 地
块净占地面积为 27,278 ㎡,容积率为 3.5,规划计容建筑面积为
95,470 ㎡;X06-A53 地块净占地面积为 27,111 ㎡,容积率为 3.3,
规划计容建筑面积为 89,460 ㎡。上述地块的使用权将在本项目取
得必要的审批后,由中南传媒通过国有土地挂牌出让程序参与竞
买后取得。
    (二)建设规划
    本项目拟修建办公用房、人才公寓及其他配套设施,打造数
字出版基地。地上总建筑面积约为 184,930 ㎡,包括办公用房
138,980 ㎡,人才公寓 37,950 ㎡,设备用房 6,800 ㎡,物业用房
1,200 ㎡;地下总建筑面积约为 79,000 ㎡。本项目的建设拟采取
委托代建方式实施。
    (三)建设周期
    本项目预计将于 2019 年上半年通过国有土地出让程序完成
土地摘牌,在土地摘牌之日起 6 个月内启动项目建设,中南传媒
将对两块土地实施分期开发,项目总建设周期约为 3 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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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四)项目投资规模
    1、土地成本
    本项目地块净占地面积合计 54,389 ㎡,预计土地出让金为
39,600.00 万元。
    2、建设成本
    除土地成本外,本项目需投入建设成本合计 161,511.82 万
元,包含建筑工程费 106,256.72 万元、设备购置费 5,671.50 万
元、安装费用 15,320.89 万元、其他费用 15,979.82 万元、预备
费用 18,282.89 万元。
    综上,本项目预计投资规模 201,111.82 万元,资金来源全部
为自有资金。
    (五)项目拟入驻产业安排
    根据规划,本项目建成后,公司拟引入旗下包括湖南红网新
媒体集团、湖南岳麓书社、湖南电子音像出版社等产业入驻运营,
建设产学结合的产业人才基地,同时建立产业孵化器,以求构建
数字化内容生产和发布、文化内容创新、版权运营等方向的产业
集群。后期拟视项目发展情况,逐步引入公司乃至外部更多的成
熟产业。
    本项目建成后,拟向湖南省政府申请挂牌“中南国家数字出
版基地”。中南国家数字出版基地是由湖南省政府组织实施的项
目,于 2010 年获国家新闻出版总署批准。该基地采取“一基地多
园区”形式建设,首个园区于 2011 年在长沙市揭牌。基地产业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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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盖数字产品创意、制作、出版、销售,及数字平台运营等,通过
联合和培育一批在国内外有影响的大型数字出版企业,建成拥有
完整数字出版产业链,具有领先水平的数字出版基地。
    (六)项目拟入驻产业发展规划
    湖南红网新媒体集团入驻本项目后,首先将重点着力红网视
频化升级转型及“红视频”项目建设,推动红网“视频化”内容
生产变革,强化红网各内容板块视频体现,使得时刻新闻客户端
以视频化融媒体产品呈现的内容占比达到 50%以上。建设红色资
源大数据中心,打造红色故事一流网络品牌。其次是完成《湖湘
文库》《湖南红色基因文库》数字产品开发运营,带动以湖湘点击
为特色的红网数据库建设,推动红网与出版板块的协同发展。
    湖南岳麓书社和湖南电子音像出版社入驻本项目后,将围绕
《四大名著》等中华传统文化经典名著开发教材、游戏、漫画、
话剧等数字产品;着力挖掘和开发以唐浩明、王跃文、汪涵等名
家系列为主的音视频内容和资源,借助中南传媒强大的内容资源
与渠道资源,在包括人文历史、儿童亲子、生活美学、教育等细
分领域打造一流的数字内容。
    公司拟联合省内高职院校和文创企业,建设专注于培养文创
领域专业人才的产学基地。通过共建课程体系和实训机制,邀请
资深从业人士授课,结合院校教师的理论研究,对文创领域在读
或在职的青年人群提供理论与实践相结合的综合培养,为包括公
司在内的文创企业提供定制化的人才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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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司还拟积极引入与公司存在资本合作的早期文创企业,建
立以数字出版、在线阅读、新媒体运营、版权衍生开发、版权交
易为主的产业孵化器。使孵化企业一方面享受园区优惠的产业扶
持政策,一方面借助园区内多家优秀文创企业集聚所形成的资源,
加速孵化企业自身的发展,加速完善公司的数字化产业布局。
    四、项目效益
    本项目建成后拟引入公司旗下数字化内容生产和发布、文化
内容创新、版权运营相关产业,在园区优惠政策支持下,结合与
园区其他文创企业的联动,有望在内容、平台、技术、流量、人
才等方面为公司提供支撑,使公司在音频、视频等数字化方向实
现产品转型升级,形成公司数字化产业集群,促进文化内容创新
和版权交易等业务的发展,从而使公司更好地顺应数字化、信息
化和产融结合发展趋势。
    同时,本项目所打造的数字出版基地有望通过产业资源集聚
和公司品牌号召力对数字出版相关产业的外部企业产生吸引,从
而使更多的企业入驻,在园区内共谋产业发展。因此,本项目可
通过对外出售或出租一部分物业,形成资金回流,创造经济效益。
按照3 年建设期和17 年经营期进行测算,项目销售收入72,269.60
万元,租赁收入 124,706.35 万元,物业收入 3,567.66 万元,项
目利润总额 13,889.40 万元,项目内部收益率(所得税后)8.41%,
项目在财务上可行。
    五、项目尚需履行的审批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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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项目已获湖南省国有文化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审批,尚需
通过中南传媒股东大会审议,湖南省发改委备案。
    六、项目风险
    (一)审批风险
   本项目尚需中南传媒股东大会及相关政府部门的审批备案,
存在因无法顺利获得批准,导致项目无法实施的风险。
   公司将积极做好沟通工作,严格按照要求履行相关审批程序。
    (二)无法取得项目土地的风险
   本项目土地尚需中南传媒通过国有土地挂牌出让程序参与竞
买后取得,存在无法取得项目土地的风险。
   公司将积极做好项目各项前期工作,严格遵守国有土地出让
程序。
    (三)项目建设风险
   项目建设过程中,存在因技术采用不合理、工程地质条件和
工程设计发生重大变化,导致工程量增加、工期延长、发生生产
事故等,从而造成损失。
   公司将加强与规划设计单位、施工承包单位等的沟通,降低
因沟通不及时或不到位所造成的设计变更风险;做好项目监理工
作;健全工程监督机制与责任机制。
    (四)市场风险
   本项目建成后,存在因引入企业数量或规模不足导致物业空
置,或因市场环境变化导致租售价格不达预期,从而影响项目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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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入和利润的风险。
   公司将积极制定完善的旗下产业入驻规划,并主动采取各种
市场推广方式做好对外招商工作,同时努力提升项目的物业管理
服务水平,以取得较高的入驻率。
    (五)产业风险
   本项目存在引入园区产业之间无法相互适应,无法构建良好
的园区竞合环境,从而直接影响产业正常经营的风险。
   公司将做好全面的产业引入规划,使本项目引入产业能充分
发挥各自在业务上的优势,实现资源互补,同时与园区内其他企
业加强业务合作和资源共享,促进园区内数字化产业集聚效应的
形成。
   请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审议。


                     中南出版传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九年三月二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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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议案二:


 关于修订《中南出版传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企业年金方案》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根据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企业年金办法》(人力
资源社会保障部、财政部 36 号令)以及湖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
障厅、财政厅《关于贯彻〈企业年金办法〉有关问题的通知》(湘
人社发〔2018〕50 号)文件精神,公司拟对《中南出版传媒集团
股份有限公司企业年金方案》进行修订,修订后版本详见附件。
请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审议。


                   中南出版传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九年三月二十六日




                             1
    中南出版传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企业年金方案




      (中南出版传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盖章)




企业首席代表                 职工首席代表
签章:                       签章:
日期:                       日期:
                                     目 录

第一章 总 则 ...............................................................................2
第二章 参加人员...........................................................................3
第三章 资金筹集与分配...............................................................5
第四章 账户管理...........................................................................7
第五章 权益归属...........................................................................8
第六章 基金管理...........................................................................9
第七章 待遇计发和支付方式 ....................................................10
第八章 方案的变更和终止......................................................... 11
第九章 组织管理和监督.............................................................12
第十章 附 则 .............................................................................12




                                           2
                            释 义

       企业年金:指企业(包括其他已经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
险的用人单位)及其职工在依法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基础上,自
主建立的补充养老保险制度。
       委托人:指建立企业年金计划的用人单位及其职工。
       受益人:参加企业年金计划的职工及其他享有企业年金计划
受益权的自然人。
       受托人:指受托管理本单位企业年金基金的符合国家规定的
法人受托机构或者企业年金理事会。
       账户管理人:指接受受托人委托管理企业年金基金账户的专
业机构。
       托管人:指接受受托人委托保管企业年金基金财产的商业银
行。
       投资管理人:指接受受托人委托投资管理企业年金基金财产
的专业机构。
       个人账户:指以职工个人名义开立的账户,用于记录分配给
职工个人的单位缴费及其投资收益,以及本人缴费及其投资收益。
       企业账户:指在企业年金基金中,以单位名义开立的账户,
用于记录暂时未分配至职工个人账户的单位缴费及其投资收益。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保障和提高职工退休后的待遇水平,调动职
工的劳动积极性,建立人才长效激励机制,增强单位的凝聚
力,促进单位健康持续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 28 号)、《集体合同规定》(劳动
和社会保障部令第 22 号)、《企业年金办法》(人力资源和社
会保障部令第 36 号)、《企业年金基金管理办法》(人力资源
和社会保障部令第 11 号)、《中华人民共和国信托法》等法
律、法规及规章,中南出版传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
称集团)决定建立企业年金,并结合实际情况,制定企业年
金方案(以下简称本方案)。
    第二条     建立企业年金遵循的原则:
    (一)有利于单位发展。通过建立企业年金增强单位的
凝聚力和吸引力,激励职工长期稳定地工作,促进单位与职
工共同发展;
    (二)公平与效率相结合。企业年金应覆盖符合条件的
职工。单位缴费分配在体现公平的同时兼顾效率;
    (三)平等协商。单位及其职工按照国家相关规定,通
过集体协商确定建立企业年金并制定企业年金方案;
    (四)保障安全、适度收益。企业年金基金的管理严格
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按照规定的投资范围进行投资运作,
在保障安全的前提下获取适度收益;
    (五)适时变更原则。按照国家政策变化,结合单位经

                              2
营状况和企业年金运行情况,适时变更企业年金方案。
    第三条    单位建立企业年金的基本条件
    (一)依法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并履行缴费义务;
    (二)单位与工会或者职工代表通过集体协商确定建立
企业年金;
    (三)其他条件:        /    。
    第四条    实施范围
    本方案适用于集团总部以及集团所属单位。由各单位根
据自身情况确定是否参加企业年金。

                   第二章   参加人员

    第五条    职工参加本方案的条件。
    (一)与本单位订立劳动合同并试用期满;
    (二)依法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并履行缴费义务;
    (三)其他条件:2008 年 12 月 31 日以后与集团所属各
单位签订了劳动合同,且在集团或所属单位连续工作一年以
上的员工;
    (四)各类临时劳动合同制员工不办理企业年金;
    (五)对于符合条件参加企业年金的员工,本人不愿意
参加企业年金方案的,可由员工本人向所在企业人力资源部
门提出申请,经集团人力资源部签章确认后可以不参加企业
年金方案 。
    第六条    职工参加本方案的程序
    符合上述参加条件的职工,从符合条件的次月起自动加

                            3
入本方案。
    符合条件但不同意加入本方案的职工,应在符合条件后
的下一次发薪日前提交书面《职工放弃参加企业年金声明》,
经单位备案后不加入本方案。
    放弃加入的职工申请加入本企业年金方案,需填写《职
工参加企业年金申请表》,经单位审核同意后加入企业年金
方案。
    第七条 职工退出本方案的条件
    (一)职工与本单位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合同;
    (二)职工达到本方案规定的企业年金待遇领取条件;
    (三)其他:    /
    第八条 职工退出本方案的程序
    职工达到第七条退出条件后,单位停止其企业年金缴费,
按照本方案第十九条处理其个人账户或者按照本方案第三
十条支付企业年金待遇。
    第九条   职工的权利和义务
    (一)职工的权利
    1. 根据法律法规规定及本方案约定,了解、查询企业年
金基金个人账户基本情况;
    2. 在满足本方案规定的权益归属条件后,职工对个人账
户中已经归属的权益拥有所有权;
    3. 在满足本方案规定的领取条件后,职工享有领取企业
年金待遇的权利;
    4. 由于自身原因,职工可以申请本人中止缴费;原因消

                           4
失后,可以申请恢复缴费。
    5. 职工与本单位终止、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个人账户转
移或者保留按照本方案第十九条规定处理。
    (二)职工的义务
    1. 授权本单位根据本方案规定从职工工资中代扣代缴
个人缴费;
    2. 授权本单位和本计划管理机构按国家有关规定代扣
代缴个人所得税;
    3. 授权集团选择受托人并签订受托管理合同;
    4. 授权本单位代表职工对企业年金计划进行管理监督;
    5. 提供个人相关基本信息。当相关基本信息发生变动时,
及时向本单位提供变动情况。

               第三章     资金筹集与分配

    第十条   企业年金所需费用由单位和职工共同承担。单
位缴费的列支渠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职工个人缴费由
单位从职工工资中代扣代缴。
    第十一条   个人缴费
    员工个人缴费比例为该员工当年企业缴费部分的 1/4,
由企业从员工个人工资中代扣代缴。
    第十二条   单位缴费及分配
    企业缴费基数为企业上年度员工工资总额,企业缴费比
例控制在企业上年度员工工资总额的 8%以内,列支渠道按
国家规定执行;企业可以根据经济效益和自身经济承受能力

                            5
适时调整缴费比例,企业和员工个人缴费合计不超过本企业
上年度员工工资总额的 12%。缴费基数每年 4 月 1 日调整一
次。本方案采取追溯缴费的方式,适当解决原参加事业社保
员工、参加企业社保的固定身份员工原统筹外补贴等相关费
用取消后的补偿问题。
    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员工,从次月起停止办理年金缴费:
    (一)办理了退休手续;
    (二)终止或解除劳动合同;
    (三)身故。
    企业基本缴费采用“总额分配法”分配至员工个人账户。
分配系数主要考虑职务、职称和司龄等因素,适当向关键岗
位和优秀人才倾斜。缴费分配水平每年调整一次。缴费分配
方式为:
    计入个人账户的企业缴费 = 缴费基数 × 缴费比例
                                                           i 参加计划人数
   缴费基数 = 缴费资金总量 ×              分配系数i   /         分配系数
                                                                i 1
                                                                            i

  分配系数i        职务系数i 职称系数i 司龄系数i
              =            ×        ×

    第十三条           单位当期缴费分配至职工个人账户的最高
额不得超过平均额的 5 倍。超过平均额 5 倍的部分,记入企
业账户。集团总部及所属各单位各自按照此条执行。
    企业账户资金不得用于抵缴未来年度单位缴费。
    第十四条           企业账户余额分配至职工企业年金个人账
户的方式为:
    企业账户余额÷本单位企业年金个人正常缴费账户。
    第十五条           单位按月将全部缴费款项按时、足额汇至托

                                      6
管人开立的企业年金基金受托财产托管账户。
    第十六条   企业年金缴费的中止、恢复和补缴
    (一)单位出现经营亏损、重组并购等特殊情况无法履
行缴费义务时,经与职工一方协商,可以中止单位缴费,职
工同时中止个人缴费。不能继续缴费的情况消失后单位恢复
缴费,职工同时恢复个人缴费。恢复缴费后单位和职工可以
视经济情况按照中止时的方案内容予以补缴。补缴年限和金
额不得超过实际中止缴费的年限和金额;
    (二)职工由于自身原因申请中止或者恢复个人缴费,
需填写《职工中止(恢复)缴费企业年金申请表》,并经本
单位确认后执行。个人中止缴费期间,单位缴费也相应中止,
个人账户继续在本计划中管理;个人恢复缴费时单位缴费也
同时恢复;不弥补中止缴费期间的单位和个人缴费。

                  第四章   账户管理

    第十七条   本计划实行完全积累,为每一个参加职工开
立企业年金个人账户,同时建立企业账户用于记录暂未分配
至个人账户的单位缴费及其投资收益。
    第十八条   个人账户下设单位缴费子账户和个人缴费
子账户,分别记录单位缴费分配给职工个人的部分及其投资
收益、职工个人缴费及其投资收益。
    第十九条   个人账户的转移和保留
    职工与本单位终止、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个人账户转移
或者保留。

                           7
    (一)职工与本单位终止、解除劳动合同,新就业单位
已建立企业年金或者职业年金的,其个人账户权益应当转入
新就业单位的企业年金计划或者职业年金计划管理。
    (二)职工与本单位终止、解除劳动合同,未就业、新
就业单位没有建立企业年金或者职业年金的,其个人账户:
作为保留账户在本计划中继续管理。保留账户的账户管理费
从职工个人账户中扣除。
    (三)在集团公司内部调动新单位未实行企业年金制度
的,其个人账户作为保留账户由原单位继续管理。保留账户
的账户管理费由原单位负担。
    第二十条   满足下列条件之一时,个人账户注销:
    (一)职工领取完其个人账户资金;
    (二)职工身故,其个人账户余额由指定受益人或者法
定继承人全部领取完毕;
    (三)个人账户转移至新单位的企业年金计划或者职业
年金计划。

                      第五章   权益归属

    第二十一条    职工企业年金个人账户中个人缴费及其
投资收益自始归属职工个人。
   第二十二条    职工企业年金个人账户中单位缴费及其
投资收益,按以下规则归属于职工个人。未归属于职工个人
的部分,记入企业账户。

   权益归属核算时点                 N        归属比例

                               8
                                    N< 1 年        0%
                                   1 年≤N< 2 年   20%
   职工与本单位解除                2 年≤N< 3 年   40%
       劳动合同                    3 年≤N< 4 年   60%
                                   4 年≤N< 5 年   80%
                                     N≥ 5 年      100%
企业年金方案终止

达到法定退休年龄、完全丧失劳动能力或者死亡

非因职工过错企业解除劳动合同,或者因企业违反法
律规定职工解除劳动合同                             100%

劳动合同期满,由于企业原因不再续签劳动合同

   (其他特殊情况)                    ——

备注:
1. N 是指在本单位的工作年限,不得超过 8(含);
2. (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第二十三条     补偿缴费归属规则
    补偿缴费归属方式:职工退休前归属比例为 0%,退休
后 100%归属。

                      第六章   基金管理

    第二十四条     企业年金基金由单位缴费、职工个人缴费
和投资收益组成。
    第二十五条     本计划采取法人受托管理模式。本方案所
归集的企业年金基金由受托人进行受托管理并签署企业年
金基金受托管理合同。由企业年金基金受托人委托具备企业
                               9
年金管理资格的托管人、账户管理人、投资管理人提供统一
的相关服务。
    第二十六条 企业年金基金的投资收益,根据企业年金
基金单位净值,按周或者按日足额分别记入个人账户和企业
账户。
    第二十七条    企业年金基金管理运营的所需费用,按照
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企业年金基金管理合同中的相关条款
确定。其中正常账户的账户管理费由本单位缴纳,保留账户
管理费按本细则第十九条规定执行,退休职工个人账户的账
户管理费由单位负担,其他费用由本单位和个人共同承担,
从企业年金基金中扣除。
    第二十八条     企业年金基金实行专户管理,与委托人、
受托人、账户管理人、投资管理人和托管人的自有资产或者
其他资产分开管理,分别记账,不得挪作它用。

               第七章   待遇计发和支付方式

    第二十九条    本方案参加职工符合下列条件之一时,可
以享受本方案规定的企业年金待遇:
    (一)达到国家规定的退休年龄;
    (二)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鉴定,因病(残)完全丧
失劳动能力;
    (三)出国(境)定居;
    (四)退休前身故。
    第三十条     企业年金的支付方式

                            10
    职工达到本方案第二十九条规定的企业年金待遇领取
条件后,可根据个人账户余额、个人所得税税负等情况选择
按月、分次或者一次性领取企业年金待遇,也可将本人企业
年金个人账户资金全部或者部分购买商业养老保险产品,依
据保险合同领取待遇并享受相应的继承权。
    第三十一条    受益人的指定和修改
    职工自动加入企业年金方案时,应指定本人身故后企业
年金个人账户已归属权益的受益人,没有指定的,默认法定
继承人为受益人。若职工需要变更受益人的,可在加入后书
面申请变更。

                第八章   方案的变更和终止

    第三十二条    本单位根据国家政策变化,以及本单位经
营和企业年金运行情况,经集体协商变更本方案。
   第三十三条    变更本方案的程序
    (一)企业和职工一方按照《集体合同规定》,经集体
协商形成新的企业年金方案;
    (二)新的企业年金方案经民主程序讨论通过;
    (三)报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备案;
    (四)通知方案参加职工及受托人。
    第三十四条    出现下列情况之一时,本方案终止:
    (一)本单位因依法解散、被依法撤销或者被依法宣告
破产等原因,致使企业年金方案无法履行的;
    (二)因不可抗力等原因致使企业年金方案无法履行的;

                            11
    (三)其他: /
    第三十五条    终止本方案的程序
    (一)经集体协商制定终止企业年金计划方案。方案内
容应包括终止原因、企业账户资金和个人账户处理办法等;
    (二)终止方案经民主程序讨论通过;
    (三)报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备案;
    (四)由受托人组织清算组对企业年金基金财产进行清
算,对所有个人账户权益进行全部归属,并按照方案规定或
者民主程序讨论通过的办法分配企业账户资金;
    (五)将个人账户转移至协商确定的法人受托机构发起
的集合计划设置的保留账户暂时管理;
    (六)通知本方案参加职工及受托人。

                 第九章   组织管理和监督

    第三十六条    本单位的企业年金基金管理接受人力资
源社会保障部门等国家相关部门的监督检查。本单位依照国
家相关法律、法规对受托人进行监督。
    第三十七条    在接受国家相关部门监督的基础上,由本
单位的纪检、工会和审计部门对本企业年金计划的运作管理
进行内部监督。

                     第十章        附   则

    第三十八条    本方案自审批机关审核批准之日起开始
实施。
    第三十九条    因订立或者履行企业年金方案发生争议
                              12
的,根据《集体合同规定》处理。
    第四十条     因履行企业年金基金管理合同发生争议的,
当事人可以依法申请仲裁或者提起诉讼。
    第四十一条    本方案涉及的相关财税问题,按照国家相
关规定执行。
    第四十二条    本单位拥有对本方案的最终解释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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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议案三: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为进一步优化公司治理结构,根据公司实际情况,拟将《公
司章程》第一百六十一条第一款“公司设监事会。监事会由 5 名
监事组成”修订为“公司设监事会。监事会由 7 名监事组成”。《公
司章程》其他条款不变。
    请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审议。


                    中南出版传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九年三月二十六日




                              1
议案四:


关于选举公司第四届监事会非职工监事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公司于 2019 年 3 月 14 日收到控股股东湖南出版投资控股集
团有限公司《关于提名杨林、胡坚为中南出版传媒集团股份有限
公司第四届监事会非职工监事的提案》,鉴于中南出版传媒集团股
份有限公司拟将《公司章程》第一百六十一条第一款“公司设监
事会。监事会由 5 名监事组成”修订为“公司设监事会。监事会
由 7 名监事组成”,该修订已经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
并将提交 2019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作为公司控股股东,
湖南出版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提名杨林、胡坚为中南出版传媒
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监事会非职工监事,任期至第四届监事
会任期届满。本提案以本次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章
程>的议案》为前提。

    杨林、胡坚简历如下:
    杨林,男,1962 年 10 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
汉族,湖南新化人,中共党员,电大专科学历,编审。历任湖南
省图书馆工作人员,湖南省新华书店办公室工作人员、综合经营
部合作出版科科长、图书批发中心副经理、湘版图书发行分公司
经理,湖南省新华书店副总经理,2006 年 4 月至 2009 年 1 月任


                             1
湖南电子音像出版社社长,2009 年 1 月至 2016 年 8 月任湖南电
子音像出版社有限责任公司执行董事、总经理(其间:2013 年 5
月起兼任湖南电子音像出版社有限责任公司总编辑,2013 年 7 月
起兼任湖南电子音像出版社有限责任公司党支部书记),2016 年 8
月至今任湖南电子音像出版社有限责任公司执行董事、党支部书
记、总编辑(兼)。杨林未持有公司股票,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
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胡坚,男,1962 年 12 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
汉族,湖南宁乡人,中共党员,大学本科学历,理学学士,副编
审。历任湖南教育出版社教材编辑室编辑、副主任、社长助理兼
教材室主任,湖南少年儿童出版社副社长,2008 年 1 月至 2009
年 1 月任湖南少年儿童出版社社长,2009 年 1 月至 2016 年 8 月
任湖南少年儿童出版社有限责任公司执行董事、总经理(其间:
2011 年 6 月至 2013 年 5 月兼任湖南少年儿童出版社有限责任公
司总编辑,2014 年 2 月起兼任湖南少年儿童出版社有限责任公司
党总支副书记),2016 年 8 月至今任湖南少年儿童出版社有限责
任公司执行董事、党总支副书记。胡坚未持有公司股票,未受过
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请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审议。


                     中南出版传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九年三月二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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