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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太平洋:第一大股东终止实施增持计划的公告2019-06-20  

						证券代码:601099         证券简称:太平洋          公告编号:临 2019-33



           太平洋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大股东终止实施增持计划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太平洋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分别于2018年7月10日、
2019年1月11日发布《第一大股东增持公司股份计划公告》(公告编号:临
2018-51)、《第一大股东增持公司股份计划进展暨延期公告》(公告编号:临
2019-04),公司第一大股东北京嘉裕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嘉裕投资”)
拟增持公司股份不低于总股本的1%,不高于总股本的5%,增持价格不高于3.50
元/股。增持计划履行期自原定实施期间届满后延长6个月至2019年7月10日。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嘉裕投资已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竞价方
式累计增持公司股份 2,321,70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0.0341%。
    自增持计划实施以来,嘉裕投资积极筹措资金,鉴于目前资本市场环境、
经济环境以及融资环境等客观情况已发生较大变化,经审慎研究,嘉裕投资决定
终止实施本次增持计划。
    
    公司近日收到第一大股东嘉裕投资出具的《关于提请终止实施增持计划的告
知函》。2019 年 6 月 19 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第四届监
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第一大股东提请终止实施增持计划的议
案》。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增持主体的基本情况
    1、股东名称:北京嘉裕投资有限公司
    2、增持主体的持股数量、持股比例:本次增持计划实施前,嘉裕投资持有
公司股份 877,984,575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12.8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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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增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1、拟增持股份的目的: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的信心和对公司长期投资价值
的认可,同时为提升投资者信心,切实维护中小股东利益和资本市场稳定,嘉裕
投资拟实施本次增持计划;
    2、拟增持股份的种类:公司 A 股普通股股票;
    3、拟增持股份的数量与比例:本次拟增持公司股份不低于总股本的 1%,不
高于总股本的 5%;
    4、拟增持股份的价格:本次拟增持股份的价格不高于 3.50 元/股,嘉裕投资
将根据公司股票价格波动情况及资本市场整体趋势,逐步实施增持计划;
    5、增持股份计划实施期限:增持计划履行期自原定实施期间届满后延长 6
个月至 2019 年 7 月 10 日。增持计划实施期间,公司如遇法律法规规定的限制买
卖期间、停牌期间或法律法规等规则限定的交易期间,增持计划应当顺延实施并
及时披露;
    6、拟增持股份的资金安排:自有资金或自筹资金。
    三、增持计划实施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嘉裕投资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竞价方式累计
增持公司股份 2,321,70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0.0341%,增持金额共计人民币
5,147,155.00 元。增持后,嘉裕投资共计持有公司股份 880,306,275 股,占公司总
股本的 12.91%。
    增持计划实施期间,嘉裕投资未减持所持有的公司股份。
    四、终止实施增持计划的原因
    根据公司收到的嘉裕投资《关于提请终止实施增持计划的告知函》,自增持
计划实施以来,嘉裕投资积极筹措资金,鉴于目前资本市场环境、经济环境以及
融资环境等客观情况已发生较大变化,经审慎研究,嘉裕投资决定终止实施本次
增持计划。
    嘉裕投资对未能在承诺期限内完成增持给广大投资者带来的不便深表歉意。
    五、会议审议情况
    公司收到嘉裕投资出具的《关于提请终止实施增持计划的告知函》后,于
2019 年 6 月 19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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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第一大股东提请终止实施增持计划的议案》。关联董事、
关联监事已回避表决,独立董事和监事会均发表了同意的意见。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及监管要求,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嘉
裕投资将回避表决。
    六、独立董事意见
    我们认为:公司第一大股东终止实施增持计划符合其实际情况,关联董事在
审议该事项时回避表决。该事项的审议程序和表决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以及
《公司章程》的规定,同意《关于第一大股东提请终止实施增持计划的议案》,
并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七、监事会意见
    经核查,监事会认为:公司第一大股东终止实施增持计划符合其实际情况,
关联董事、关联监事在审议该事项时回避表决。该事项的审议程序和表决程序符
合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同意《关于第一大股东提请终止实
施增持计划的议案》。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及监管要求,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太平洋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九年六月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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