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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太平洋:诉讼进展公告2020-01-21  

						证券代码:601099         证券简称:太平洋       公告编号:临 2020-04
债券代码:145001         债券简称:16 太证 C1
债券代码:145395         债券简称:17 太证 C1
债券代码:145483         债券简称:17 太证 C2
债券代码:145552         债券简称:17 太证 C3
债券代码:145623         债券简称:17 太证 C4


               太平洋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诉讼进展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太平洋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19 年 3 月 28 日发布的
《涉及诉讼的公告》(公告编号:临 2019-12)披露了公司诉深圳阜财股权投资合
伙企业(有限合伙)等证券回购合同纠纷案的基本情况。近日,公司收到云南省
高级人民法院对本案作出的《民事判决书》。现将本案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一、诉讼的基本情况
    被告深圳阜财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深圳阜财”)以其
持有的美都能源(证券代码 600175)股票质押给公司,融入资金人民币 38,000
万元。经多次部分购回后,待偿还融资借款本金为 10,000 万元。华翔(北京)
投资有限公司为深圳阜财的普通合伙人,北京顺杰投资中心(有限合伙)为深圳
阜财的有限合伙人。由于被告违约,公司于 2018 年 11 月向云南省高级人民法院
提起诉讼,请求判令深圳阜财返还融资借款本金 10,000 万元,并支付相应利息、
逾期罚息、违约金及实现债权的费用;判令华翔(北京)投资有限公司承担无限
连带责任;判令北京顺杰投资中心(有限合伙)以其在深圳阜财逾期未实缴出资
范围内承担责任;判令公司对被告享有的美都能源 36,639,269 股及孳息以拍卖、
变卖所得价款在上述债务范围内优先受偿。
    二、诉讼的进展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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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近日,公司收到云南省高级人民法院作出的(2018)云民初 256 号《民事判
决书》,判令被告深圳阜财在判决生效后十日内向公司偿还交易本金 1 亿元,并
支付以尚欠初始交易本金为基数,自 2018 年 3 月 21 日起至 2018 年 11 月 30 日
止按年利 8%计算的利息,自 2018 年 12 月 1 日起至实际偿付日止按年 24%支付
利息及违约金;支付律师费 398,915.55 元;公司对深圳阜财持有的 36,639,269
股美都能源股票及孳息的拍卖、变卖所得价款在上述债权金额范围内优先受偿;
华翔(北京)投资有限公司对深圳阜财不能清偿的债务部分承担清偿责任;北京
顺杰投资中心(有限合伙)对深圳阜财不能清偿的债务部分在 1,220 万元范围内
承担清偿责任。
    三、本次公告的诉讼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等的影响
    本案尚未审结或履行完毕,目前尚无法准确判断其进展情况对公司本期利润
或期后利润的影响。
    公司各项业务经营情况正常,该诉讼事项目前对公司业务经营、财务状况及
偿债能力无重大影响。公司会持续关注相关案件进展情况,积极采取各项措施,
维护公司及股东的合法权益,并依照法律法规的规定,根据案件进展情况及时履
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太平洋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〇年一月二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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