意见反馈 手机随时随地看行情

公司公告

恒立液压:第三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2017-08-15  

						证券代码:601100             证券简称:恒立液压      公告编号:临2017-019



                       江苏恒立液压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江苏恒立液压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
的会议通知于2017年8月2日以现场送达形式发出,并于2017年8月12日以现场会
议的方式召开。会议应出席监事3名,实际出席监事3名。会议由公司监事会主席
张小芳女士召集并主持。会议的通知及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
的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经现场投票表决,会议形成如下决议:


    一、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江苏恒立液压股份有限公
司2017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报告详细内容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监事会根据《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开发行证
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3号——半年度报告内容与格式特别规定》和
公司章程有关要求,对公司《江苏恒立液压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
要》进行了审核,意见如下:
    1、公司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
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
    2、公司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
所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能从各个方面真实地反映出公司当年度末的财务状
况以及报告期内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等事项;
    3、在提出本意见前,没有发现参与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编制和审议的人员
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二、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江苏恒立液压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会计政策是根据国家政策的变化调整,符合《公司法》、《增
值税会计处理规定》等有关规定,不影响公司损益,也不涉及往年度的追溯调整,不存
在损害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该议案内容与本公告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特此公告。
                                                  江苏恒立液压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17年8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