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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昊华能源:第五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2017-08-23  

						    证券代码:601101          证券简称:昊华能源         公告编号:2017-030



                    北京昊华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并对其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北京昊华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监事会
第十四次会议通知于 2017 年 8 月 11 日以电子邮件、传真书面方式发
出,会议于 2017 年 8 月 21 日以通讯方式召开。会议应表决监事 5
人,实表决监事 5 人(含授权监事),监事李宏伟授权监事薛志宏代
为表决。本次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
由公司监事会主席何孔翔主持。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如下决议:
     一、关于公司 2017 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的议案;
     经表决,同意 5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通过此议案。公司
2017 年 半 年 度 报 告 全 文 及 其 摘 要 文 详 见 上 海 证 券 交 易 所 网 站
(www.sse.com.cn),并同时刊载于 2017 年 8 月 23 日《中国证券报》、
《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
     二、关于与京能集团财务有限公司开展存款业务的议案。
     经表决,同意 5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通过此议案。同意公
司与京能财务有限公司开展存款业务,存款限额为日均存款余额不超
过人民币 5 亿元(含外币资金)。
     特此公告。




                                           北京昊华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一七年八月二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