昊华能源: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2017-10-27
证券代码:601101 证券简称:昊华能源 公告编号:2017-032
北京昊华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并对其内
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北京昊华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17 年 10 月 25 日
在北京市门头沟区新桥南大街 2 号 公司专家楼四层中型会议室召开公司第
五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公司应到董事 15 人,实到董事(含授权董事)
15 人,公司董事阚兴、焦安山、王照虎因其他公务出不能亲自出席本次会议,
以书面方式分别委托公司董事张伟、耿养谋、关杰对本次会议所议事项行使
表决权,并签署相关决议。本次会议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
规定。会议由公司董事长耿养谋主持,审议了如下议案:
1、关于公司 2017 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及正文的议案;
经表决,同意 15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通过此议案。
公 司 2017 年 第 三 季 度 报 告 全 文 及 正 文 详 见 上 海 证 券 交 易 所 网 站
(www.sse.com.cn),公司 2017 年第三季度报告正文同时刊载于 2017 年 10
月 27 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
2、关于设立北京昊华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企业管理分公司的议案;
经表决,同意 15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通过此议案。同意公司在
门头沟区设立新的分公司(在京西各矿设立分站),用于承接和管理退出煤
矿的人员、资产以及相关社会职能,以确保京西四矿退出期间的安全、平稳、
有序。
3、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经表决,同意 15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通过此议案,并决定提交
下次股东大会审议。
4、关于召开公司 2017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经表决,同意 15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通过此议案,同意公司于
近期召开 2017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特此公告。
北京昊华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 年 10 月 26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