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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昊华能源:关于召开2017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2017-11-11  

						       证券代码:601101          证券简称:昊华能源       公告编号:2017-036


                          北京昊华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 2017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17年11月29日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      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17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      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      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17 年 11 月 29 日      14 点 30 分
   召开地点:北京市门头沟区新桥南大街 2 号 公司专家楼四层中型会议室

(五)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 2017 年 11 月 29 日
                          至 2017 年 11 月 29 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
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 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
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 9:15-15:00。

(六)      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
   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      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否。

二、      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投票股东类型
        序号                     议案名称
                                                               A 股股东
       非累积投票议案
         1     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


1、 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上述议案的具体内容,已于
2017 年 10 月 27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上披露。
2、 特别决议议案: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3、 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议案 1
4、 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 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      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        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
          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
          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
          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
          平台网站说明。

   (二)        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如果其拥有多
          个股东账户,可以使用持有公司股票的任一股东账户参加网络投票。投票后,视
          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或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
          的表决票。

   (三)        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的,或者在差额选举中投票超过应
          选人数的,其对该项议案所投的选举票视为无效投票。

   (四)        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
          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五)      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      议出席对象


(一)      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
   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
   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股份类别             股票代码         股票简称               股权登记日
           A股               601101          昊华能源               2017/11/22


(二)      公司董事、监事。

(三)      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      其他人员

五、      会议登记方法


       1、法人股股东持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股东账户卡、加盖法人公章的法定代表人授
权委托书(见附件 1)及受托人本人身份证办理参加现场会议确认登记手续;
       2、自然人股东须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登记;受托人持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
书(见附件 1)、委托人身份证、委托人股东账户卡办理参加现场会议确认登记手续;
       3、股东采用传真方式进行参加现场会议确认登记,但应在出席会议时提交前述证明
材料原件。
       4、参加现场会议确认登记时间:2017 年 11 月 24 日(周五)上午 9 时 00 分至 11 时
00 分,下午 13 时 30 分至 17 时 30 分;
       5、参加现场会议登记地点及授权委托书送达地点(传真登记以传真时间为准)
       地 址:北京市门头沟区新桥南大街 2 号
       北京昊华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证券部
       邮政编码:102300
       联 系 人:赫春江、甄 超、张 辉、黄美慧
       联系电话:(010)69839412 (010)69842461 转 21331、21332;
       传 真:(010)69839418

六、      其他事项
    1、出席现场会议的人员请提前至会议地点,并携带身份证明、股东账户卡、授权委
托书等原件,办理登记手续以便验证入场;
    2、现场会议期限:半天;
    3、敬请公司股东自备议案,并在投票前详细阅读相关议案内容;
    4、与会股东食宿及交通费用自理。


特此公告。


                                              北京昊华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 年 11 月 10 日


附件 1:授权委托书




    报备文件

    北京昊华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附件 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北京昊华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 2017 年 11 月 29
日召开的贵公司 2017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序号              非累积投票议案名称                同意        反对        弃权
     1            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
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