昊华能源:关于聘任公司副总经理的独立意见2018-08-21
北京昊华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聘任公司副总经理的独立意见
北京昊华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于 2018 年 8 月 17
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副总经理
的议案》。根据《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上市
公司治理准则》和《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作为公司独
立董事,我们对上述议案内容进行了核实,现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1、 本次聘任副总经理的提名程序、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
章程》、《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的有关规定。
2、牛延军先生具有良好的个人品质和职业道德,具备履行职责所需
要的专业知识,能够胜任副总经理岗位的职责要求,符合《公司法》、《上
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有关任职资格的规定,未发
现其存在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禁止任职的情况,未有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
市场禁入者且尚未解除的情形。
因此,我们同意聘任牛延军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任期自本次董事会
通过之日起至本届董事会届满之日为止。
独立董事:田会、朱大旗、张一弛、穆林娟、汪昌云
2018 年 8 月 17 日
附:牛延军先生简历
牛延军先生简历
牛延军,男,汉族,本科、高级工程师。1998 年参加工作,历任唐山
发电总厂专责工、技术员,河北大唐国际唐山热电有限责任公司专工、副
主任(主持工作)、主任兼党支部书记,内蒙古大唐国际锡林郭勒盟煤化
工项目筹备处工程设备部副部长、总工程师、副主任,大唐内蒙古多伦煤
化工有限责任公司副总经理,北京京能国际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副总裁,北
京能源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煤化事业部副主任、呼伦煤化筹建处主任、
锡林煤化公司总经理,北京能源集团有限公司煤化事业部副主任、呼伦煤
化筹建处主任、锡林煤化公司总经理兼党委书记兼执行董事,内蒙古京能
锡林煤化有限责任公司党委书记、执行董事、总经理,呼伦煤化筹建处主
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