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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四川成渝: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2018-12-28  

						证券代码:601107          证券简称:四川成渝         公告编号:2018-054
债券代码:136493          债券简称:16 成渝 01




           四川成渝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
   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一)四川成渝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于 2018 年 12 月 27 日上午九点三十分在四川省成
都市武侯祠大街 252 号本公司住所 420 会议室以现场与通讯表决相结合的方式召
开。
    (二)会议通知、会议资料已于 2018 年 12 月 13 日以电子邮件和专人送达
方式发出。
    (三)出席会议的董事应到 12 人,实到 12 人。
    (四)会议由董事长周黎明先生主持,公司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
    (五)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会议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本公司与中石油四川签署<成品油买卖关联交易框
架协议>的议案》
    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上海证券交易所关联交易实施指
引》,上述交易不构成本公司的关联交易,而根据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联
交所”)证券上市规则(“联交所上市规则”),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四川
                                     1
销售分公司(简称“中石油四川”)将作为本公司的关联人,本集团与中石油四
川及其所属法人主体的下属公司(简称“中石油四川集团”)进行的交易构成本
公司的关联交易,有关该交易的详情,请参阅本公司于本公告同日在上交所网站
披露的《关于签署成品油买卖协议的公告》。
    经本公司董事认真研究,认为上述交易是为满足本公司日常经营需要所产生,
遵循公平合理的定价原则,符合本公司及股东的整体利益。会议形成以下决议:
    1、批准本公司与中石油四川签署《成品油买卖关联交易框架协议》。
    2、批准本集团任何成员(包括其新设或通过股权收购而投资的公司或其他
组织)在其绝对酌情认为适当或权宜且符合本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况下,根
据实际工作需要,在上述框架协议约定的范围内可另行与中石油四川集团任何成
员(包括其新设或通过股权收购而投资的公司或其他组织)商议、制定、签署、
修改、补充和执行与该关联交易有关的所有文件(包括但不限于合同等)和进行
该交易所需一切事宜和行动。
    3、批准及/或确认本公司依法挑选、落实和委任本次关联交易所需的中介机
构(包括但不限于法律顾问及/或独立财务顾问)及授权董事会秘书确定关于该
等中介机构的聘用条款及代表本公司签订、修改及/或终止相关聘用协议。
    4、授权本公司董事会秘书按照上交所及联交所的要求,代表本公司草拟、
制定、修改、签署及刊发与该等关联交易有关的公告等相关文件,及遵守其他适
用的合规规定。
    表决结果:同意 12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仁寿交投置地公司与交投房地产营销策划公司签
署<交投置地北城时代项目销售代理及整合推广代理关联交易框架协议>的议
案》
    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交所”)股票上市规则(“上交所上市规则”)及联
交所上市规则,本议案为关联交易议案,有关关联交易的详情,请参阅本公司于
本公告同日在上交所网站披露的《四川成渝关于 2019 至 2021 年房地产项目营销
代理的日常关联交易公告》。
    经本公司董事认真研究,认为上述关联交易公平合理,符合本公司及股东的
整体利益。会议形成以下决议:
    1、批准仁寿交投置地有限公司(简称“仁寿交投置地公司”)与四川交投房

                                    2
地产营销策划有限公司(简称“交投房地产营销策划公司”)签署《交投置地
北城时代项目销售代理及整合推广代理关联交易框架协议》。
    2、批准仁寿交投置地公司(包括其新设或通过股权收购而投资的公司或其
他组织)在其绝对酌情认为适当或权宜且符合本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况下,
根据实际工作需要,在上述框架协议约定的范围内可另行与交投房地产营销策划
公司(包括其新设或通过股权收购而投资的公司或其他组织)商议、制定、签署、
修改、补充和执行与该关联交易有关的所有文件(包括但不限于具体协议等)和
进行该交易所需一切事宜和行动。
    3、批准及/或确认本公司依法挑选、落实和委任本次关联交易所需的中介机
构(包括但不限于法律顾问及/或独立财务顾问)及授权董事会秘书确定关于该
等中介机构的聘用条款及代表本公司签订、修改及/或终止相关聘用协议。
    4、授权本公司董事会秘书按照上交所及联交所的要求,代表本公司草拟、
制定、修改、签署及刊发与该等关联交易有关的公告等相关文件,及遵守其他适
用的合规规定。
    本公司独立董事已于事前认可该关联交易,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并在
董事会会议上就该关联交易发表了独立意见。关联董事周黎明先生、唐勇先生、
黄斌先生及王栓铭先生对本议案回避了表决。
    表决结果:同意 8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务用车处置的议案》
    根据本公司公务用车实际情况,本着厉行节约、有利工作的原则,按照国家
及本公司有关规定,经本公司董事会认真研究,同意本公司于 2018 年对公务用
车的处置。
    表决结果:同意 12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特此公告。




                                       四川成渝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八年十二月二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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