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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四川成渝: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的提示性公告2019-05-09  

						证券代码:601107           证券简称:四川成渝          公告编号:2019-016
债券代码:136493           债券简称:16 成渝 01




         四川成渝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

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四川成渝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公司”)第六届董事
会任期将于 2019 年 7 月 26 日届满,公司拟开展第七届董事会换届选举工作(以下
简称“本次换届选举”)。为了顺利完成本次换届选举,本公司依据《中华人民共和
国公司法》、《四川成渝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
相关规定,现将与本次换届选举相关的董事会组成情况、候选人提名、任职资格等
事项公告如下:
    一、第七届董事会的组成情况
    根据《公司章程》的规定,本公司第七届董事会将由 12 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
非执行董事(以下简称“独立董事”)4 名。第七届董事会任期为 3 年,自相关股东
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计算。
    二、董事候选人的提名
    (一)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提名
    本公告发布之日起,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单独或者合并持有本公司已发行
股份 3%以上的股东可以提名非独立董事候选人。
    (二)独立董事候选人的提名
    本公告发布之日起,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单独或者合并持有本公司已发行




                                      1
股份 1%以上的股东可以提名独立董事候选人。
    三、本次换届选举的方式
    根据《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董事会换届选举采用累积投票制,
即与会股东所持的每一表决权股份拥有与应选董事人数相同的表决权,股东既可以
用全部的投票权集中投票选举一名董事候选人,也可以分散投票给数位董事候选人,
按得票多少产生当选的董事。
    四、本次换届选举的程序
    (一)提名人应在 2019 年 5 月 29 日前按本公告约定的方式向本公司推荐董事
候选人,并提交相关文件。有关提名文件的要求详见本公告第六条。
    (二)本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负责审核董事提名文件,对提名人及董事候选
人进行资格审查并形成书面意见。提名委员会有权自行或聘请专业机构对董事候选
人的素质和提名材料的真实性进行调查核实。
    (三)本公司董事会召开会议,确定董事会提请本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的董事候
选人名单。
    (四)董事候选人在股东大会召开前做出书面承诺,同意接受提名,并承诺公
开披露的资料真实、完整并保证当选后切实履行董事职责,独立董事同时做出相关
声明。
    (五)本公司将按照有关规定向证券监管机构报送独立董事候选人的有关材料
以供其审核。对于证券监管机构提出异议的独立董事候选人,本公司不得将其提交
股东大会选举为独立董事。
    五、董事任职资格
    (一)董事候选人应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对董事任职资格的要求。
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能担任公司董事:
    1、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
    2、因贪污、贿赂、侵占财产、挪用财产或者破坏社会经济秩序,被判处刑罚,
执行期满未逾五年,或者因犯罪被剥夺政治权利,执行期满未逾五年;
    3、担任因经营管理不善破产清算的公司、企业的董事或者厂长、经理,并对该
公司、企业的破产负有个人责任的,自该公司、企业破产清算完结之日起未逾三年;



                                     2
    4、担任因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的公司、企业的法定代表人,并负有个人责任的,
自该公司、企业被吊销营业执照之日起未逾三年;
    5、个人所负数额较大的债务到期未清偿;
    6、因触犯刑法被司法机关立案调查,尚未结案;
    7、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不能担任企业领导;
    8、非自然人;
    9、被有关主管机构裁定违反有关证券法规的规定,且涉及有欺诈或者不诚实的
行为,自该裁定之日起未逾五年;
    10、被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处以证券市场禁入处罚,期限未满的;
    11、其他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担任董事的人士。
    (二)独立董事候选人除需具备上述董事任职资格外,还需满足以下条件:
    1、具备上市公司运作的基本知识,熟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章及规则;
    2、具有五年以上法律、经济或者其他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所必需的工作经验;
    3、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担任公司独立董事:
    (1)在公司或者其附属企业任职的人员及其直系亲属、主要社会关系(直系亲
属是指配偶、父母、子女等;主要社会关系是指兄弟姐妹、岳父母、儿媳女婿、兄
弟姐妹的配偶、配偶的兄弟姐妹等);
    (2)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股份 1%以上或者是公司前十名股东中的自然人股东
及其直系亲属;
    (3)在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股份 5%以上的股东单位或者在公司前五名股东单
位任职的人员及其直系亲属;
    (4)最近一年内曾经具有前三项所列举情形的人员;
    (5)已在五家(含五家)上市公司担任独立董事的人员;
    (6)为公司或者其附属企业提供财务、法律、咨询等服务的人员;
    (7)《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人员;
    (8)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或上海证券交易所认定的其他人员。
    除上述要求外,独立董事候选人还需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独立董事
备案及培训工作指引》以及《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证券上市规则》中有关独立



                                     3
董事任职资格和独立性的各项规定。

    六、关于推荐人应提供的相关文件的说明
    (一)推荐人推荐董事候选人,应向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提供下列文件:
    1、第七届董事候选人推荐书(原件,格式可参照本公告附件);
    2、推荐的董事候选人的身份证明复印件(原件备查);
    3、推荐的董事候选人的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原件备查);
    4、能证明符合本公告规定条件的其他文件。
    (二)提名人为本公司股东的,应同时提供以下文件:
    1、如是个人股东的,需提供其身份证复印件(原件备查);
    2、如是法人股东的,需提供加盖公司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原件备查);
    3、股东账户卡复印件(原件备查);
    4、提名日的持股凭证。
    (三)提名文件应以亲自送达或邮寄的方式提交。
    1、如采取亲自送达的方式,则必须在 2019 年 5 月 29 日 17 时前将相关文件送
达至本公司指定联系人处方为有效。
    2、如采取邮寄的方式,则必须在 2019 年 5 月 29 日 17 时将相关文件邮寄至本
公司(收到时间以收件邮戳为准),并经本公司指定联系人确认收到。
    (四)提名人和被提名人有义务配合本公司进行对提名文件资料真实性的调查
工作,以及根据本公司要求提交进一步的文件和材料。
    (五)被提名人应当出具接受提名的书面意见,同意接受提名,并承诺资料的
真实、完整以及保证当选后履行职责。
    (六)提名独立董事候选人时,提名人还须按照证券监管机构要求的格式和内
容,对候选人的资格和独立性发表意见,被提名人也应就其本人与本公司之间不存
在任何影响其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发表公开声明。
    七、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四川省成都市武侯祠大街 252 号

    联系人:王爱华




                                     4
联系电话:028—85526105
传真:028—85530753


特此公告。




                              四川成渝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九年五月八日




                          5
附件:



                     四川成渝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推荐书


推荐人:


推荐的董事候选人类别:董事/独立董事


推荐的董事候选人姓名:


推荐的董事候选人出生年月日:


推荐的董事候选人性别:


推荐的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是/否符合本公告规定的条件):


推荐的董事候选人的联系方式(包括电话、传真、电子信箱等):


推荐的董事候选人的简历(包括学历、职称、详细工作履历等):


其他说明(如有):


                                            推荐人:(盖章/签名)


                                            推荐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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