意见反馈 手机随时随地看行情

公司公告

四川成渝: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决议公告2019-11-15  

						证券代码:601107          证券简称:四川成渝        公告编号:2019-047
债券代码:136493          债券简称:16 成渝 01




        四川成渝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
   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一)四川成渝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于 2019 年 10 月 30 日以现场及通讯表决相结合的方
式在四川省成都市武侯祠大街 252 号本公司住所四楼 420 会议室召开。
    (二)会议通知、会议资料已于 2019 年 10 月 18 日通过电子邮件、专人送
达方式发出。
    (三)出席会议的董事应到 12 人,实到 12 人。
    (四)会议由董事长周黎明先生主持,公司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
    (五)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公司法》和本公司《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投资天府新区至邛崃高速公路项目(“本项目”)及
相关事宜的议案》:
    2019 年 9 月 29 日,成都市人民政府发布正式招标公告,对天府新区至邛崃
高速公路项目进行公开招标。天邛高速公路是《四川省交通运输“十三五”发展
规划》中重要的联络线之一,直接联系天府新区与成都市西南部片区,不但是成
都市综合运输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四川省高速路网的重要补充。为进一步
贯彻公司发展战略规划,不断夯实成渝公司主业发展、强化收费路桥板块竞争优
势,本公司拟参与本项目的投标。
    本项目的基本资料:
                                   1
    1、起讫点及里程:本项目起点与拟建成乐高速公路扩容项目相接,位于新
津县邓双镇文山村附近;止点与邛名高速相接,位于邛崃市孔明乡附近。项目总
体为东西走向,路线全长 42 公里。
    2、总投资估算:约 86.85 亿元。
    3、投资概算:待中国政府有关行政主管机关最终批准。
    4、项目模式:BOT 模式。
    5、预计开工时间及工期:预计 2019 年底开工,2022 年建成通车,建设期
约为 3 年。
    6、经营收费期:根据招标文件,本项目收费期限最长不得超过 30 年,实际
起止时间以四川省人民政府批准的为准。
    7、履约担保金额:人民币 18,000 万元(现金或银行保函)。在项目交工验
收合格并开通试运营后 30 日内,解除履约担保。
    全体董事经仔细研究后,一致同意作出以下决议:
    1、批准本公司或本公司(作为联合体牵头人)与独立第三方组成联合体(“联
合体”),参与本项目的投标、筹备等相关工作和安排,并授权本公司任何两名
董事确定投标报价;
    2、批准本公司在中标(如若中标)后,按照招标人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
与联合体相对方共同出资设立项目公司,采用 BOT 模式筹备、投资、建设、运营、
管理、移交本项目,本公司所占项目公司的股权比例不超过 82%;
    3、授权本公司任何两名董事确定或与联合体相对方共同确定项目公司的名
称、法人治理结构方案、注册地址、公司章程等事宜,完成项目公司的工商注册、
章程备案等流程;
    4、批准本公司或项目公司,在依法报中国政府有关部门批准(如需)后,
向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申请本项目投资概算内的贷款或其他融资资金,提供所需
担保(包括但不限于以本项目收费权作为质押)以取得本项目的资金;
    5、批准本公司或项目公司按照中国政府有关行政主管机关的批准,依法不
时调整本项目的投资概算;
    6、批准本公司任何两名董事在其绝对酌情认为适当或权宜且符合本公司、
项目公司利益的情况下,与本项目的招标人、联合体相对方或其他相关人士商议、
制定、签署、修改、补充和执行与本项目有关的所有文件(包括但不限于联合体

                                     2
协议书、投资协议、股东出资协议、特许经营权协议、建筑施工协议、贷款协议、
抵押协议等,以下统称“项目交易文件”)和进行一切所需事宜和行动,以及授
权其对该等项目交易文件内容作出修订;
    7、批准授权本公司任何董事、董事会秘书按照上海交易所及香港交易所的
要求,代表本公司草拟、制定、签署及刊发与本项目有关的公告及其他相关文件。
    8、批准和确认本公司及项目公司依法选聘本项目所需的中介机构(包括但
不限于财务顾问、律师及交通流量顾问等)及授权任何一名董事确定关于该等中
介机构的聘用条款及代表本公司签定、修改及/或终止相关聘用协议。
    表决结果:同意 12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三、暂缓披露情况

    另有 5 项议案于本次会议审议通过,详情请见本公司于 2019 年 10 月 31 日
披露于上交所的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根据《上市公司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业务指引》和《四川成渝高速公路股份
有限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的规定,公司参与本项目的竞标属于临时性商业秘
密,竞标结果存在不确定性,因此公司于 2019 年 10 月 30 日决定对本项目暂缓
披露。针对该暂缓披露事项,本公司严格采取有效措施防止暂缓信息泄露,并已
及时、全面完成暂缓披露事项相关的内部审批、登记等流程。
    现因暂缓披露的原因已经消除(详情请参阅本公司于同日发布的《关于公司
牵头联合体为天邛高速公路项目第一中标候选人的提示性公告》),公司根据相
关规定将本项目的董事会审议情况予以披露。
    特此公告




                                        四川成渝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 年 11 月 14 日




                                    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