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义乌华鼎锦纶股份有限公司 非公开发行限售股上市流通的核查意见 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安信证券”或“保荐机构”)作为义乌华鼎锦纶 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鼎股份”或“公司”)2015 年非公开发行股票的保荐机构, 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 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督导工作指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对华鼎股份本次 非公开发行限售股份解禁并上市流通事项进行了认真、审慎的核查,核查情况如下: 一、华鼎股份非公开发行股票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于2015年7月30日出具的《关于核准义乌华鼎锦纶股份 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5]1831 号)批准,华鼎股份向工银瑞信 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孔鑫明和丁航飞 3 名特定对象以5.18元/股的价格非公开发行人民币 普通股(A 股)193,050,000 股。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已于2015年9月17日在中国证券登 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办理完毕登记托管手续。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完成后,公 司总股本由640,000,000 股增至 833,050,000 股,新增股份的性质为有限售条件流通股, 限售期为36个月,上市可交易时间为 2018 年 9月 18 日。 二、本次限售股形成后至今公司股本数量变化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于 2018 年 3 月 15 日出具的《关于核准义乌华鼎锦 纶股份有限公司向邹 春元等发行 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的批复》(证监许可 [2018]473 号)批准,华鼎股份向邹春元、廖新辉、深圳市通维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等 15 名对象发行 280,778,457 股股份购买相关资产。本次用于购买资产发行的新增股 份已于 2018 年 5 月 8 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办理完毕股份 登记手续,公司总股本由 833,050,000 股增至 1,113,828,457 股。 三、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的有关承诺 本次申请上市流通的非公开发行限售股持有人工银瑞信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孔鑫明和 丁航飞承诺,自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结束之日起 36 个月内不转让所认购的华鼎股份非公 1 开发行股票。 截至本核查意见出具日,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认购对象均严格履行了承诺,不存在 相关承诺未履行影响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的情况。 四、本次解除限售股份可上市流通安排 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数量为 193,050,000 股,上市流通日期为 2018 年 9 月 18 日。 本次上市流通的非公开发行限售股具体情况如下: 持有限售股数 持有限售股占 本次上市流通 剩余限售股 序号 股东名称 量(股) 公司总股本比例 数量(股) 数量(股) 工银瑞信投资 1 154,440,000 13.87% 154,440,000 0 管理有限公司 2 孔鑫明 19,305,000 1.73% 19,305,000 0 3 丁航飞 19,305,000 1.73% 19,305,000 0 五、本次限售股解禁后股份变动情况表 单位:股 项目 本次解除限售前 变动数 本次解除限售后 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份合计 473,828,457 -193,050,000 280,778,457 无限售条件的流通股份合计 640,000,000 193,050,000 833,050,000 股份总额 1,113,828,457 0 1,113,828,457 六、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 1、华鼎股份本次申请解除限售的非公开发行股票数量、上市流通时间符合《公司法》、 《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实施细则》、《上海证券交 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不存在实质性障碍; 2、华鼎股份本次解禁限售股份持有人均履行了其在认购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中 做出的各项承诺; 3、华鼎股份关于本次解禁非公开发行限售股份并上市流通的信息披露真实、准确、 完整。 保荐机构同意华鼎股份本次非公开发行限售股份解禁并上市流通。 (以下无正文) 2 (本页无正文,为《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义乌华鼎锦纶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限 售股上市流通的核查意见》之签署页) 保荐代表人签字: 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 王志超 袁 弢 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 月 日 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