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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华鼎股份:关于提请股东大会对公司为子公司提供融资担保事项进行授权的公告2018-12-04  

						证券代码:601113              证券简称:华鼎股份        编号:2018-090


                   义乌华鼎锦纶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提请股东大会对公司
       为子公司提供融资担保事项进行授权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义乌华鼎锦纶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计划为子公司提供融资担保
总额不超过人民币 15 亿元。

     担保对象:全资子公司、控股子公司。
     公司无逾期对外担保情形。

    本次担保授权还需提交公司 2018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一、担保情况概述

    2019 年度公司计划为全资子公司、控股子公司提供总额不超过人民币 15 亿
元的融资担保,其中预计对义乌市五洲新材科技有限公司的担保总额不超过人民
币 10 亿元,预计对宁波圣鼎贸易有限公司的担保总额不超过人民币 2 亿元,预
计对江苏优联环境发展有限公司的担保总额不超过人民币 1 亿元,预计对深圳市
通拓科技有限公司的担保总额不超过人民币 2 亿元,同时授权上述担保由公司董
事长审批,并由公司董事长或其授权代表签署相关文件。上述担保额度、范围及
授权的时间为:自股东大会批准之日起至 2019 年 12 月 31 日止。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一)宁波圣鼎贸易有限公司
    注册资本 500 万元人民币
    该公司主要业务:化学纤维、化学纤维切片、己内酰胺、纺织品和建筑材料
的批发,及以上商品的进出口。
    至 2018 年 9 月 30 日,该公司总资产 40906.65 万元,净资产 5769.01 万元,
营业收入 59749.55 万元,净利润 63.94 万元。
    与上市公司关系:本公司全资子公司

    (二)义乌市五洲新材科技有限公司
    注册资本 22000 万元人民币
    该公司主要业务:纺织新材料的研发、生产、销售;高性能膜材料、生态环
保材料、纳米材料的研发、销售;锦纶纤维、差别化化学纤维的研发、生产、销
售。
    至 2018 年 9 月 30 日,该公司总资产 114002.25 万元,净资产 97333.94 万
元,营业收入 0 万元,净利润-481.97 万元。
    与上市公司关系:本公司全资子公司

   (三)江苏优联环境发展有限公司
    注册资本 4081.6327 万元人民币
    该公司主要业务:水处理工程施工建造;电子工程、机电安装工程及环保工
程的施工;计算机应用和信息网络工程施工;监控系统工程施工;电子机房工程
施工;电厂电气自动化工程施工;市政电气控制工程及楼宇、灯光自动化工程施
工;生产销售环保及水处理设备、仪器仪表、试剂(危险品除外)(生产另设分
支机构);土壤生态修复技术和环境治理技术服务;智能化设备系统的安装、服
务、销售;环保工程应用软件及相关配套设施的技术服务;水处理工艺控制技术
的研发与应用。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和技术的进出口业务,但国家限定公司经营
或者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和技术除外。
    至 2018 年 9 月 30 日,该公司总资产 45903.09 万元,净资产 17288.60 万元,
营业收入 13792.98 万元,净利润 1872.78 万元。
    与上市公司关系:本公司控股子公司,持股比例为 51%

    (四)深圳市通拓科技有限公司
    注册资本 4786.8031 万元人民币
    该公司主要业务:数码产品、电子产品、计算机软硬件的技术开发和销售;
国内贸易(不含限制项目及专营、专控、专卖商品);经营电子商务;供应链管
理;投资兴办实业(具体项目另行申报);货物及技术进出口(法律、行政法规、
国务院决定禁止的项目除外,限制的项目须取得许可后方可经营);代理报关。
仓储代理;海运、陆路、航空国际货运代理;
    截至 2017 年 12 月 31 日,通拓科技主要财务数据(经审计):资产总额
148,286.52 万元,负债总额 33,250.00 万元,资产净额 115,036.52 万元,2017
年度营业收入 362,633.09 万元,净利润 20,749.59 万元。

    与上市公司关系:为本公司全资子公司,公司现持有通拓科技 100%的股权。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上述核定担保额度仅为公司可提供的担保额度,在上述担保额度内具体担保
金额以与相关金融机构签订的担保合同为准。

    四、独立董事意见

    上述担保事项的授权,系为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因实际业务需要发生的融资行
为提供的担保,不存在对第三方的担保。为公司及下属子公司提供担保,有利于
其融资的顺利开展,保证其业务发展所需的资金需求,确保公司及下属子公司的
各类项目顺利进行,符合上市公司利益,担保风险可控。
    本次担保授权事项的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我们同
意公司本次担保授权事项并将该议案提交公司 2018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数量

    截至公告披露日,公司对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总额为人民币 1.3 亿元,占公
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归属于母公司的净资产的 4.50%;公司不存在逾期担保情形。

   六、备查文件目录

    1、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相关议案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义乌华鼎锦纶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 年 12 月 4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