意见反馈 手机随时随地看行情

公司公告

华鼎股份: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义乌金控)2019-01-12  

						             义乌华鼎锦纶股份有限公司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上市公司:义乌华鼎锦纶股份有限公司

上市地点:上海证券交易所

股票简称:华鼎股份

股票代码:601113



信息披露义务人:义乌市金融控股有限公司

住所/通讯地址:浙江省义乌市宾王路 158 号银都商务楼 10 楼




股份变动性质:增加




              签署日期:2019 年 1 月 10 日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一、本报告书系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
法》、《公开发行证券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 15 号—权益变动报告书》
及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编写。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本报告书已获得必要的授权和批准。

    三、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公
开发行证券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 15 号—权益变动报告书》的规定,
本报告书已全面披露了信息披露义务人在华鼎股份拥有权益的股份变动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除本报告书披露的信息外,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通过
其他方式增加或减少其在华鼎股份中拥有权益的股份。

    四、本次权益变动基于工银瑞信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与义乌市金融控股有限
公司于 2019 年 1 月 10 日签署的《股份转让协议》,拟以协议转让方式转让
工银瑞信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所持有的义乌华鼎锦纶股份有限公司 87,440,000 股
股份,占比 7.85%。

     五、本次权益变动是根据本报告所载明的资料进行的。除本信息披露义务
 人外,没有委托或者授权任何其他人提供未在本报告书中列载的信息和对本报
 告书做出任何解释或者说明。

    六、信息披露义务人承诺本报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七、本报告书部分数据计算时需要四舍五入,故可能存在尾数差异,提请
投资者注意。




                                     1
                                  目录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 1
目录 .............................................................. 1
第一节    释义 ...................................................... 2
第二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 ........................................ 3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基本情况 ..................................... 3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在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
   超过 5%的情况 .................................................. 3
第三节    权益变动目的及持股计划 .................................... 4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权益变动目的 ................................. 4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未来 12 个月内的持股计划 ................... 4
第四节    权益变动方式 .............................................. 5
   一、     本次权益变动的基本情况 .................................. 5
第五节    前六个月内买卖上市公司股份的情况 .......................... 7
第六节    其他重大事项 .............................................. 8
第七节    备查文件 .................................................. 9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 10




                                    1
                           第一节 释义

   在本报告书中,除非文义另有所指,下列简称特指如下含义:

信息披露义务人、
                   指   义乌市金融控股有限公司
义乌金控、受让方
华鼎股份、上市公
                   指   义乌华鼎锦纶股份有限公司
司、公司
                        工银瑞信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代表的“工银瑞信投
工银瑞投、转让方   指
                        资-浙江华鼎专项资产管理计划”
本报告书           指   义乌华鼎锦纶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信息披露义务人所持的华鼎股份股权比例由 0%增
本次权益变动       指
                        加至 7.85%
中国证监会、证监
                   指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会
上交所、交易所     指   上海证券交易所
《公司法》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证券法》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收购办法》       指   《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
                        《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
《准则 15 号》     指
                        第 15 号-权益变动报告书》




                                  2
                    第二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基本情况

企业名称           义乌市金融控股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浙江省义乌市宾王路 158 号银都商务楼 10 楼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307827498327658
法定代表人         王康
企业性质           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成立时间           1999 年 08 月 12 日
注册资本           106500 万元人民币
股权结构           义乌市国有资本运营有限公司持有 100%股权。
经营范围           政府性股权投资、资产管理业务、投资管理与投资咨询
通讯方式/通讯地址 浙江省义乌市宾王路 158 号银都商务楼 10 楼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在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
超过 5%的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未有在境内外其他上市公司拥有权
益的股份达到或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 5%的情形。




                                    3
                 第三节 权益变动目的及持股计划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权益变动目的

   信披义务人对上市公司的企业价值和发展前景充满信心进而协议受让上市
公司股份。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未来 12 个月内的持股计划

   信息披露义务人拟通过成立有限合伙的形式出资约 5500 万元认购华鼎股份
非公开发行股票。若发生相关权益变动事项,信息披露义务人将严格按照相关
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4
                            第四节 权益变动方式

    一、 本次权益变动的基本情况
    1、本次权益变动前,信息披露义务人未持有公司的股份。
    2、本次权益变动系义乌金控与工银瑞投签署的《股份转让协议》所致,根
据协议约定,工银瑞投将其持有的 87,440,000 股公司股份协议转让给义乌金控。
本次权益变动后,义乌金控将持有 87,440,000 股公司股份,占华鼎股份总股本
的 7.85%。
    3、本次权益变动未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发生变更情形。

    二、 股份转让协议的主要内容

    工银瑞投与义乌金控签署的《股份转让协议》的主要内容如下:

    甲方(转让方):工银瑞信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代表“工银瑞信投资-浙江
华鼎专项资产管理计划”,下同)

    乙方(受让方):义乌市金融控股有限公司

    第一条 目标股份

    甲方拟将其持有的【华鼎股份】【87,440,000】股(“目标股份”)转让
给乙方,乙方愿意受让并购买该等目标股份。

    第二条 目标股份转让价款

    双 方 一 致 同 意 , 甲 方 将 其 持 有 的 【 华 鼎 股 份 】 【 87,440,000 】 股 以
【7元/股】的价格转让予乙方,目标股份的转让价款总计人民币
【612,080,000.00】元(大写:陆亿壹仟贰佰零捌万元整,以下简称“转让价
款”),乙方亦同意支付转让价款并受让目标股份。

    第三条 转让价款支付

    双方同意,乙方按照如下流程向甲方支付目标股份的转让价款:

    根据第四条约定的期限,乙方应将目标股份的全部转让价款一次性打入甲
方指定账户

    第四条 交割



                                          5
   双方应于华鼎股份就目标股份转让发布公告后7个交易日内共同向上海证券
交易所提交本次协议转让的申请材料;受让方应于取得上海证券交易所出具的
同意交易确认函次日缴纳本次交易费用;受让方应在取得前述交易确认函之日
起10个交易日内向转让方支付全部目标股份之转让价款;转让方应于收到全部
转让价款之日起10个交易日内配合受让方向登记结算公司提交目标股份转让申
请材料并办理目标股份过户手续。

    三、 本次股份协议转让完成后信息披露义务人持股情况

   本次股份协议转让完成后,义乌金控持有公司股份为87,440,000股,占公
司总股本的7.85%,为公司持股5%以上的股东。本次权益变动不会导致华鼎股份
实际控制人发生变更。




                                  6
           第五节 前六个月内买卖上市公司股份的情况

   经信息披露义务人自查,在本报告书签署日前六个月内,信息披露义务人
不存在买卖上市公司股票的情况。




                                 7
                       第六节 其他重大事项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已按有关规定对本次权益变动的
相关信息进行了如实披露,信息披露义务人不存在根据法律适用以及为避免对
本报告书内容产生误解应当披露而未披露的其他重大信息。




                                  8
                        第七节 备查文件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营业执照;

   二、中国证监会或证券交易所要求报送的其他备查文件。

   四、备查文件置备地点:本报告书及备查文件置备于上海证券交易所及华
鼎股份证券部。




                                  9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本公司承诺本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
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信息披露义务人:义乌市金融控股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王   康




                                                         年    月   日




                                 10
附表: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基本情况

                    义 乌 华 鼎 锦 纶 股 上市公司所 浙江省义乌市北苑街道
上市公司名称
                    份有限公司             在地         雪峰西路 751 号

股票简称            华鼎股份               股票代码     601113


信息披露义务人名 义 乌 市 金 融 控 股 信息披露义 浙 江 省 义 乌 市 宾 王 路
称                  有限公司               务人住所     158 号银都商务楼 10 楼

                    增加√       减少
拥有权益的股份数 □          不变,但 有无一致行
                                                        有 □      无√
量变化              持 股 比 例 发 生 变 动人
                    化□

                                           信息披露义
信息披露义务人是
                                           务人是否为
否为上市公司第一 是□          否√                     是□        否√
                                           上市公司实
大股东
                                           际控制人

                    通过证券交易所的集中交易□                  协议转让√
                    国有股行政划转或变更□                         间接方式转让
                    □
权益变动方式(可
                    取得上市公司发行的新股 □                      执行法院裁定
多选)
                    □
                    继承□                  赠与□               其他□




                                      11
信息披露义务人披
                    股票种类:A 股
露前拥有权益的股
                    持股数量:0 股
份数量及占上市公
                    持股比例:0%
司已发行股份比例




本次权益变动后,
                    股票种类:A 股
信息披露义务人拥
                    变动后数量:87,440,000 股
有权益的股份数量
                    持股比例:7.85%
及变动比例

信息披露义务人是
否拟于未来 12 个月 是√         否□
内继续增持

信息披露义务人在
此前 6 个月是否在
                    是□             否√
二级市场买卖该上
市公司股票




                                      12
(本页无正文,为《义乌华鼎锦纶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之签署
页)




                               信息披露义务人:义乌市金融控股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王    康


                                                         年        月    日




                                 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