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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四方股份:独立董事对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相关事项发表的独立意见2018-10-30  

						               北京四方继保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对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相关事项
                          发表的独立意见


   根据《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上海证券交易所上
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我们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
对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的相关事项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一、《关于公司回购股份预案的议案》
    1、公司本次回购股份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回购社会公众
股份管理办法(试行)》、《关于上市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的补充规
定》、《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以集中竞价方式回购股份业务指引(2013 年修
订)》等规章、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2、公司本次回购股份的实施,有利于增强投资者对公司未来发展前景的信
心,提升对公司的价值认可,公司本次股份回购具有必要性;
    3、公司本次拟使用自有资金进行回购,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 3000 万元,
不超过人民币 5000 万元,不会对公司的日常经营、偿债能力和盈利能力产生重
大影响,不会导致公司的股权分布不符合上市条件。
    综上,我们认为公司本次回购股份方案合法合规,具备可行性和必要性,符
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同意本次回购股份并同意将该事项提交公司股东大会
审议。
    二、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的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事项
    1、公司为子公司提供的担保,是根据公司经营的实际情况及子公司的信用
状况做出的,是为了满足公司的经营需要;
    2、公司提供担保的对象是公司的全资子公司,公司能有效的控制和防范担
保风险;
    3、本次担保事项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相关法
律法规和公司制度的规定,我们同意该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