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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小康股份: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的自筹资金的公告2017-11-23  

						证券代码:601127             证券简称:小康股份            公告编号:2017-121

               重庆小康工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的自筹资金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重庆小康工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
换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的金额为421,514,288.31元,且符合
募集资金到帐后6个月内进行置换的规定。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重庆小康工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公开

发行可转换公司债的批复》(证监许可[2017]1649 号)核准,公司于 2017 年 11

月 6 日公开发行了 1,500 万张可转债公司债券,发行价格为每张 100 元,募集资

金 总 额 为 人 民 币 1,500,000,000.00 元 , 扣 除 承 销 与 保 荐 费 用 人 民 币

27,560,000.00 元 后 , 实 际 收 到 可 转 换 公 司 债 券 认 购 资 金 人 民 币

1,472,440,000.00 元。上述资金已由保荐机构(主承销商)中信建投证券股份

有限公司于 2017 年 11 月 10 日汇入公司募集资金专用账户。上述到位资金再扣

除律师、会计师、资信评级、信息披露及发行手续费等其他发行费用合计

2,877,000.00 元后,实际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1,469,563,000.00 元。上述募

集资金到账情况已经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出具了《验资

报告》(大信验字[2017]第 2-00086 号)。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的权益,公司及子公司重庆
金康新能源汽车有限公司与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重庆沙坪坝支行、保荐机

构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具体

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关于签订募集资金专户存储

三方监管协议的公告》,公告编号 2017-116)。

       二、承诺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根据《重庆小康工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

中披露的募集资金项目及募集资金使用如下:
                                                                 拟用募集资金投入金
序号                  项目名称            项目总投资额(万元)
                                                                     额(万元)
 1      年产 5 万辆纯电动乘用车建设项目           251,025               150,000
                       合 计                      251,025               150,000


       本次公开发行可转债的募集资金将全部用于年产 5 万辆纯电动乘用车建设

项目。募集资金到位后,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实际募集资金净额少于拟 投入募集

资金总额的不足部分由公司以自筹资金解决。公司可根据项目的实际需求,对上

述项目的募集资金金额及具体方式等事项进行适当调整。在募集资金到位前,公

司可以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际情况,以自筹资金先行投入,待募集资金到

位后再予以置换。

       三、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情况

       为保证募投项目的顺利进行,本次公开发行可转债募集资金到位之前,公司

根据项目进展的实际情况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并在募集资金到位之后

予以置换。截至 2017 年 10 月 31 日止,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年产 5 万辆纯电动

乘用车建设项目”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 421,514,288.31 元,用于项目建设投资。

       四、本次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自筹资金的董事会审议情况

       2017 年 11 月 22 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募

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的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以募集资金 421,514,288.31
元置换前期预先投入的自筹资金。

    公司本次募集资金置换的时间距募集资金到账时间未超过 6 个月,符合《上

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

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 年修订)》等规范性文件的要

求;本次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没有与募集资金投资项

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

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

    五、 专项意见说明

    1、会计师事务所鉴证意见

    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管理层编制的《关于以募集资金

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的专项说明》进行了审核,并出具

了大信专审字[2017]第 2-00622 号《重庆小康工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募集资金

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的审核报告》,审核意见认为:“公

司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的专项说明编制符合

相关规定,在所有重大方面公允反映了截至 2017 年 10 月 31 日止以自筹资金预

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际情况。”

    2、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1)小康股份本次以募集资金置换公司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

资金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并且已由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进行了专项审核并出具了审核报告,履行了必要的法律程序,符合《上海证券交

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相关法

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2)公司本次募集资金置换时间距募集资金到账时间不超过六个月,符合
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

要求》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

    (3)本次募集资金的使用没有与募投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影响募投

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

    综上所述,保荐机构同意公司本次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投

资项目自筹资金。

    3、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经认真审议《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的自筹资金的议

案》,认为:公司本次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未改变公

司募集资金用途,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本次募

集资金置换相关审议、决策程序合法、合规,置换时间距离募集资金到账时间未

超过六个月,因此,同意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的自筹资金。

    4、监事会意见

    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

的自筹资金的议案》,认为:本次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的

自筹资金,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未与募投项目的实施计划抵触,

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且公司本次募集资金置换

的时间距募集资金到账时间未超过 6 个月,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要求,相关

审议程序合法、合规。同意公司使用本次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的自

筹资金,置换资金总额为 421,514,288.31 元。

    六、上网公告文件

    1、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重庆小康工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的审核报告》;
   2、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重庆小康工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使用

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重庆小康工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 年 11 月 23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