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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常熟银行:关于实施“常熟转债”赎回事宜的第五次提示公告2019-05-16  

						    证券代码:601128           证券简称:常熟银行        公告编号:2019-028
    转债代码:113018            转债简称:常熟转债
    转股代码:191018            转股简称:常熟转股



                江苏常熟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实施“常熟转债”赎回事宜的第五次提示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赎回登记日:2019 年 5 月 16 日
          赎回价格:100.160 元/张(债券面值加当期应计利息)
          赎回款发放日:2019 年 5 月 23 日
          赎回登记日次一交易日起(2019 年 5 月 17 日),常熟转债将停止交易和
转股;本次提前赎回完成后,常熟转债将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摘牌。


    江苏常熟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A 股股票自 2019
年 2 月 25 日至 2019 年 3 月 18 日期间有十五个交易日收盘价格不低于公司 A 股
可转换公司债券(以下简称“常熟转债”)当期转股价格(5.76 元/股)的 130%,
根据《江苏常熟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 A 股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
说明书》(以下简称《募集说明书》)的约定,已触发可转债的赎回条款。公司第
六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提前赎回“常熟转债”的议案》,决
定行使本公司可转债的提前赎回权,对“赎回登记日”登记在册的常熟转债全部
赎回。
    现依据《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
公司《募集说明书》的有关条款,就赎回有关事项向全体常熟转债持有人公告如
下:

一、赎回条款
    公司《募集说明书》有关有条件赎回条款的约定如下:
    本次发行的可转债设置有条件赎回条款,公司在以下两种情况下享有赎回权:
    (1)在本次发行可转债的转股期内,如果公司 A 股股票连续三十个交易日
中至少有十五个交易日的收盘价格不低于当期转股价格的 130%(含 130%),公
司有权按照债券面值加当期应计利息的价格赎回全部或部分未转股的可转债。
    (2)当本次发行的可转债未转股的票面总金额不足人民币 3,000 万元时,
公司有权按面值加当期应计利息的价格赎回全部未转股的可转债。
    当期应计利息的计算公式为:IA=B×i×t/365;
    IA:指当期应计利息;
    B:指本次发行的可转债持有人持有的将赎回的可转债票面总金额;
    i:指可转债当年票面利率;
    t:指计息天数,即从上一个付息日起至本计息年度赎回日止的实际日历天
数(算头不算尾)。

二、本次可转债赎回的有关事项
       (一)赎回条件的成就情况
    公司股票自 2019 年 2 月 25 日至 2019 年 3 月 18 日有十五个交易日收盘价格
不低于常熟转债当期转股价格(5.76 元/股)的 130%,已满足常熟转债的赎回条
件。
       (二)赎回登记日
    本次赎回对象为 2019 年 5 月 16 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
上海分公司(以下简称“中登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常熟转债的全部持有人。
       (三)赎回价格
    根据公司《募集说明书》中关于有条件赎回条款的约定,赎回价格为 100.160
元/张。
    当期应计利息的计算公式为:IA=B×i×t/365;
    IA:指当期应计利息;
    B:指本次发行的可转债持有人持有的将赎回的可转债票面总金额;
    i:指可转债当年票面利率,常熟转债目前为第二个计息年度,票面利率为
0.5%;
    t:指计息天数,即从上一个付息日(2019 年 1 月 19 日)起至本计息年度赎
回日(2019 年 5 月 16 日)止的实际日历天数(算头不算尾)。
    当期应计利息 IA=B×i×t/365=100×0.5%×117/365=0.160 元/张。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以及其他相关税收法规和文件的规定,
公司可转债个人投资者(包括证券投资基金)应缴纳债券利息收入个人所得税,
征税税率为利息额的 20%,实际赎回价格为 100.128 元/张。可转债利息个人所
得税将统一由各兑付机构负责代扣代缴并直接向各兑付机构所在地的税务部门
缴付。
    根据《关于境外机构投资境内债券市场企业所得税 增值税政策的通知》(财
税〔2018〕108 号)规定,自 2018 年 11 月 7 日起至 2021 年 11 月 6 日止,对境
外机构投资境内债券市场取得的债券利息收入暂免征收企业所得税和增值税。因
此,对非居民企业(包括 QFII、RQFII)实际赎回价格为 100.160 元/张。
    对于其它债券持有者的债券利息所得税需自行缴纳,实际赎回价格为
100.160 元/张。
    (四)赎回程序
    公司将在赎回期结束前在本公司选定的中国证监会指定媒体上发布常熟转
债赎回提示公告至少 3 次,通知常熟转债持有人有关本次赎回的各项事项。
    当本公司决定执行全部赎回时,在赎回登记日次一交易日(2019 年 5 月 17
日)起所有在中登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常熟转债将全部被冻结。
    本公司在本次赎回结束后,在中国证监会指定媒体上公告本次赎回结果和本
次赎回对本公司的影响。
    (五)赎回款发放日:2019 年 5 月 23 日
    公司将委托中登上海分公司通过其资金清算系统向赎回日登记在册并在上
海证券交易所各会员单位办理了指定交易的持有人派发赎回款,同时记减持有人
相应的常熟转债数额。已办理全面指定交易的投资者可于发放日在其指定的证券
营业部领取赎回款,未办理指定交易的投资者赎回款暂由中登上海分公司保管,
待办理指定交易后再进行派发。
    (六)交易和转股
    赎回登记日次一交易日(2019 年 5 月 17 日)起,常熟转债将停止交易和转
股。

三、联系方式
   联系部门:董事会办公室
   联系电话:0512-52909021


   特此公告。




                             江苏常熟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 年 5 月 15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