博威合金:关于控股股东的一致行动人减持股份结果公告2018-03-16
证券代码: 601137 证券简称: 博威合金 公告编号:临 2018-024
宁波博威合金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控股股东的一致行动人减持股份结果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全体董事及相关股东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
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股东持股情况:截止减持计划披露日,公司股东宁波梅山保税港区鼎顺物流
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鼎顺物流”)持有宁波博威合金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公司”)5,497,20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0.88%。截止本公告日,鼎顺
物流持有公司 4,908,20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0.78%。
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公司于 2017 年 8 月 26 日披露了《宁波博威合金材料
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控股股东一致行动人减持股份计划公告》,鼎顺物流拟通
过集中竞价的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 1,250,00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0.20%),将于减持计划公告披露日起 15 个交易日后的 6 个月内进行,减持
价格视市场价格确定。
减持计划的实施情况:截止本公告日,本次减持计划的实施期限届满,鼎顺
物流采用集中竞价的方式共减持了公司股份 589,00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0.10%,本次减持计划实施完毕。
公司于 2018 年 3 月 15 日接到鼎顺物流减持股份计划实施完毕的通知,现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发布的《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
股份实施细则》的相关要求,将有关减持计划实施情况公告如下:
一、减持主体的基本情况
1
1、股东名称:宁波梅山保税港区鼎顺物流有限公司
注:根据《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第八十三条的相关规定,鼎顺物流为公
司控股股东博威集团有限公司的一致行动人。
2、股东持股数量、持股比例及所持股份来源:截止本公告日,鼎顺物流持
有公司 4,908,20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0.78%;上述股份来源于公司首发前取得
的股份以及发行上市后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方式取得的股份。
3、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过去 12 个月内公告披露减持计划的情况:
3.1 公司于 2017 年 8 月 26 日公告披露了《宁波博威合金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一致行动人减持股份计划公告》,鼎顺物流拟通过集中竞价的交易
方式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 1,250,00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0.20%),将于减持计划公
告披露日起 15 个交易日后的 6 个月内进行,减持价格视市场价格确定。
3.2 公司于 2017 年 12 月 16 日公告披露了《宁波博威合金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的一致行动人减持股份进展公告》,鼎顺物流通过集中竞价的交易
方式减持公司股份 469,00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0.08%)。
二、减持计划的内容
1、 减持的股份来源:公司首发前取得的股份以及发行上市后资本公积转增
股本方式取得的股份;
2、计划减持数量及比例:本次拟减持股份数量合计将不超过 1,250,000 股,
占公司股本的比例为 0.20%;
3、减持期间:自 2017 年 8 月 26 日起 15 个交易日后的 6 个月内;
4、减持方式:集中竞价交易方式;
5、减持价格:视市场价格确定。
以上内容见公司 2017 年 8 月 26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宁波博威
合金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控股股东一致行动人减持股份计划公告》(公告编号:
临 2017-024)
三、减持计划的实施结果
1、截止本公告日,鼎顺物流减持计划实施期限已届满,在此期间,鼎顺物
流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共减持公司股份 589,000 股,具体情况如下:
股东 减持方 减持均 减持股 减持比
减持期间
名称 式 价(元) 数(股) 例(%)
2
2017 年 9 月 28 日 集中竞价 12.93 249,000 0.04
鼎顺
2017 年 10 月 12 日 集中竞价 12.83 100,000 0.02
物流
2017 年 11 月 14 日-11 月 20 日 集中竞价 12.56 120,000 0.02
2017 年 12 月 22 日 集中竞价 11.19 80,000 0.01
2018 年 1 月 10 日 集中竞价 11.77 40,000 0.006
合计 589,000 0.10
2、股东本次减持前后持股情况
本次减持前持有股份 本次减持后持有股份
股东名称
股份数量(股) 股份比例(%) 股份数量(股) 股份比例(%)
鼎顺物流 5,497,200 0.88 4,908,200 0.78
3、因减持计划期间二级市场价格波动及窗口期限制等原因,截止减持计划实
施完毕,鼎顺物流实际减持股份数量未达到计划减持股份数量;
4、鼎顺物流实际减持情况与此前已披露的计划、承诺一致。
四、其他情况说明
1、本次减持股份计划符合《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证
监会公告〔2017〕9 号),《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
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部门
规章的相关规定;
2、在本次减持计划实施期间,公司严格遵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规章制度,
及时履行了信息披露义务;
3、鼎顺物流不属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本次减持计划实施不会导致
上市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股权结构及持续性经营产生重
大影响。
特此公告。
宁波博威合金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8 年 3 月 16 日
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