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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博威合金:2017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2018-05-04  

						证券代码:601137                  证券简称:博威合金          公告编号:2018-030


   宁波博威合金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

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每股分配比例

    A 股每股现金红利 0.15 元

    相关日期

   股份类别        股权登记日       最后交易日    除权(息)日    现金红利发放日
     A股              2018/5/9         -            2018/5/10         2018/5/10

    差异化分红送转: 否

一、 通过分配方案的股东大会届次和日期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经公司 2018 年 4 月 2 日的 2017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二、 分配方案


1. 发放年度:2017 年年度

2. 分派对象:

    截至股权登记日下午上海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
司上海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3. 分配方案:

    本次利润分配以方案实施前的公司总股本 627,219,708 股为基数,每股派发现
金红利 0.15 元(含税),共计派发现金红利 94,082,956.20 元。
三、 相关日期


  股份类别      股权登记日     最后交易日   除权(息)日    现金红利发放日
    A股            2018/5/9       -           2018/5/10         2018/5/10

四、 分配实施办法


1. 实施办法

   (1)无限售条件流通股的红利委托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通过其资金清算系统
向股权登记日上海证券交易所收市后登记在册并在上海证券交易所各会员办理了
指定交易的股东派发。已办理指定交易的投资者可于红利发放日在其指定的证券
营业部领取现金红利,未办理指定交易的股东红利暂由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保管,
待办理指定交易后再进行派发。
    (2)派送红股或转增股本的,由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根据股权登记日上海证
券交易所收市后登记在册股东持股数,按比例直接计入股东账户。

2. 自行发放对象

   博威集团有限公司、博威亚太有限公司、宁波见睿投资咨询有限公司、谢朝春、
金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的现金红利由本公司直接发放。

3. 扣税说明

   对于个人股东及证券投资基金的现金红利,根据《关于上市公司股息红利差别
化个人所得税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2015]101 号)和《关于实施上市公司
股息红利差别化个人所得税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2012]85 号)》有关规定,
个人从公开发行和转让市场取得的公司股票,持股期限超过 1 年的,股息红利所
得暂免征收个人所得税,每股实际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 0.15 元;对个人持股 1
年以内(含一年)的,公司暂不扣缴个人所得税,每股实际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 0.15
元;待个人转让股票时,中登上海分公司根据其持股期限计算应纳税额,由证券
公司等股份托管机构从个人资金账户中扣收并划付中登上海分公司,中登上海分
公司于次月 5 个工作日内划付至公司,公司将在收到税款当月的法定申报期内向
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缴纳。
    具体实际税负为:股东的持股期限在 1 个月以内(含 1 个月)的,其股息
红利所得全额计入应纳税所得额,实际税负为 20%;持股期限在 1 个月以上至 1
年(含 1 年)的,暂减按 50%计入应纳税所得额,实际税负为 10%。
    对于持有本公司股票的境外合格机构投资者(“QFII”)股东,由公司根据
国家税务总局于 2009 年 1 月 23 日颁发的《关于中国居民企业向 QFII 支付股
息、 红利、利息代扣代缴企业所得税有关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9]47 号)的
规定, 按照 10%的税率统一代扣代缴企业所得税,扣税后实际派发现金红利为每
股 0.135 元。如相关股东认为其取得的股息、红利收入需要享受税收协定(安排)
待遇的, 可按照规定在取得股息、红利后自行向主管税务机关提出申请。
    对于其他机构投资者及法人股东,其现金红利所得税自行缴纳,实际派发现
金红利为税前每股人民币 0.15 元。 如存在本公司已知非居民企业之外的其他非
居民企业股东,本公司未代扣代缴所得税,该类股东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
业所得税法》的相关规定在所得发生地自行缴纳现金红利所得税。

五、 有关咨询办法


对于公司本次权益分派事项如有疑问,请通过以下联系方式咨询:
联系部门:宁波博威合金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联系电话:0574-82829383 0574-82829375

    特此公告。
                                        宁波博威合金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 年 5 月 4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