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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博威合金:关于对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2019-12-05  

						证券代码:601137                 证券简称:博威合金               公告编号:临2019-111



                      宁波博威合金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对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

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被担保人名称:
        宁波博威新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博威新材料”)

     本次担保金额及已实际为其提供的担保总额:
        本次为全资子公司博威新材料提供的担保总金额为人民币1,500万元。
        截至本公告日,不含本次,公司为博威新材料提供担保的总额为人民币98,550万
    元。

     本次担保是否有反担保:无

     对外担保逾期的累计数量:截止本公告日,无逾期对外担保。




      一、担保情况概述

      1、本次担保事项基本情况

     基于宁波博威合金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旗下全资子公司博威新材

 料项目建设的实际需要,公司本次为博威新材料提供的担保总额为人民币 1,500 万元,

 主要用于借款、贸易融资、保函、资金业务及其他授信业务;保证方式为连带责任保证。

     截止本公告日,公司已与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市鄞州分行签订了《最高额保
 证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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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本次担保事项履行的内部决策程序

     公司于 2019 年 3 月 1 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为全资

 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的议案》,公司拟为博威新材料提供总额为人民币 120,000 万元的

 担保额度,主要用于中长期项目贷款、信用证结算、结售汇等综合授信业务,担保方式

 包含抵押(博威新材料或公司提供抵押)、保证。
    上述担保议案经公司2019年3月11日召开的2019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以特别决议
事项审议批准,通过后授权董事长在额度范围内签订担保协议,有效期限为股东大会审
议通过之日起至2019年12月31日止。
    相关内容见公司于2019年3月2日及2019年3月12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
《证券时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披露的《关于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
保额度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19-027)、《公司2019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公告编号:临2019-031)。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1、公司提供担保的全资子公司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宁波博威新材料有限公司;
    住    所:浙江省宁波市鄞州区瞻岐镇大嵩盐场;
    法定代表人:张明;
    注册资本:伍亿柒仟万元整;
    成立日期:2018 年 3 月 30 日;

    经营范围:纳米材料的研发;合金制品、金属制品的制造、加工;自营或代理货物
和技术的进出口,但国家限制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货物和技术除外。(依法须经批准的项
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2、公司提供担保的全资子公司主要财务指标情况:

    截止 2018 年 12 月 31 日,博威新材料公司主要财务指标情况如下:资产总额 11,372.26
万元、负债总额 480.10 万元、银行贷款总额 0 元、流动负债总额 480.10 万元、资产净额
10,892.17 万元、净利润-107.83 万元、资产负债率 4.22%。

    截止 2019 年 9 月 30 日,博威新材料公司主要财务指标情况如下:资产总额 28,605.63

                                         2
万元、负债总额 9,941.09 万元、银行贷款总额 3,555.27 元、流动负债总额 9,941.09 万元、
资产净额 18,664.53 万元、净利润-227.63 万元、资产负债率 34.75%。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博威新材料因项目建设的实际需要,公司与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市鄞州分行
签订了《最高额保证合同》。公司本次为其提供的担保金额为人民币 1,500 万元,主要用
于借款、贸易融资、保函、资金业务及其他授信业务,保证方式为连带责任保证。保证
期间为主债权发生期间届满之日起两年。

    四、董事会意见

    公司于2019年3月1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为全资子公
司提供担保额度的议案》,公司为全资子公司博威新材料提供金额为人民币120,000万元担
保额度,主要用于中长期项目贷款、信用证结算、结售汇等综合授信业务。

    董事会认为上述担保事项符合《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
《章程》等相关规定,被担保方为公司全资子公司,公司对其具有实质控制权,担保风
险可控,公司对其提供担保不会损害公司的利益。经董事会审议,同意为上述公司提供
额度为人民币120,000万元的担保,并授权公司董事长在额度范围内签订担保协议。

    独立董事针对上述担保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公司本次为博威新材料提供的总额为1,500万元的担保处于上述额度范围内。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止本公告日,本次对外担保总额为人民币1,500万元;本公司累计对外担保总额(不
含本次)为人民币247,641万元(其中5,000万美元按2019年12月4日美元兑人民币汇率1:
7.0382折算,人民币金额为35,191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2018年)经审计净资产的
70.57%,均为对控股公司(100%控股)提供担保,无逾期担保情况。

    公司全资子公司博威板带对外担保总额为人民币17,230万元,均为对本公司提供的担
保,无逾期担保情况。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九会议决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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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公司2019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宁波博威合金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9 年 12 月 5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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