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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深圳燃气: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通知债权人的公告2019-02-13  

						证券代码:601139                证券简称:深圳燃气              公告编号:2019-009



   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通知债权人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深圳市燃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9年2月12日召开
的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激励对象限制性
股 票 的 议 案 》 , 内 容 详 见 2019 年 2 月 13 日 刊 登 于 上 海 证 券 交 易 所 网 站
(www.sse.com.cn)的相关公告。根据董事会会议决议,公司将回购注销2名激
励对象的全部限制性股票,合计237,900股。回购完毕后,公司将向中国证券登
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申请该部分股票的注销,注销完成后,公司注册
资本将减少237,900元。
    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告如下:凡公
司债权人均有权于本通知公告之日(2019年2月13日)起45天内向本公司申报债
权,并可根据合法债权文件及凭证向本公司要求履行偿还债务之义务或者要求本
公司为该等债权提供有效担保。
    债权申报所需材料:公司债权人可持证明债权债务关系存在的合同、协议及
其他凭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到公司申报债权。债权人为法人的,需同时携带法人营
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文件;委托他人申报的,除上述
文件外,还需携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的原件及复印件。
债权人为自然人的,需同时携带有效身份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委托他人申报的,
除上述文件外,还需携带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
    债权申报具体方式如下:
    1、债权申报登记地点:深圳市福田区梅坳一路268号深燃大厦11楼
     2、申报时间:2019年2月13日 - 3月30日
     8:30-12:00;13:30-17:3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3、联系人:谢国清、郭鋆辉
     4、联系电话:0755-83601139
     5、传真号码:0755-83601139
     特此公告



                                              深圳市燃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2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