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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深圳燃气:股权激励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实施公告2019-11-08  

						证券代码:601139          证券简称:深圳燃气        公告编号:2019-052



   深圳燃气股权激励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实施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提示:
   回购注销原因:由于1名激励对象退休和2名部分激励对象2018年度个人绩效
   考核结果为合格,公司回购注销1名激励对象的全部限制性股票50,700股,
   以及回购注销激2名激励对象的拟第二批解锁的部分限制性股票即31,590股,
   合计82,290股。
   本次注销股份的有关情况
       回购股份数量           注销股份数量             注销日期
           82,290                 82,290            2019年11月12日

    一、本次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的决策与信息披露
    1.公司于2016年8月8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深圳市燃
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摘要》及相关文件。
    2.公司于2016年8月29日召开201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深圳
市燃气集团有限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摘要》及《关于提请股东大
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
    3.公司于2016年8月29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临时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同意授予319名激励对象32,185,000
股限制性股票。

    4. 公司于2019年8月19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回购注销部分激励对象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由于退休和2018年度个人绩效考核

结果为合格,公司回购注销激励对象王欣女士的全部限制性股票50,700股,以及

回购注销激赵怀成先生、招济汉先生拟第二批解锁的部分限制性股票即31,590

股(各15795股),合计82,290股。详见《深圳燃气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

票的公告》,公告编号2019-040。
    5. 公司于2019年8月21日披露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通知债权人
的公告》(公告编号2019-041),公示期为自公告之日起45日,公示期间未收到
任何债权人对此次议案提出异议的情况,也未收到任何公司债权人向公司提出清
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担保的要求.


    二、本次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情况
    (一)回购原因
    1.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王欣女士退休,已不符合激励条件,根
据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将原激励对象王欣女士已
获授但尚未解锁的公司股票由公司按照3.515385元/股的价格加上同期银行存款
利息之和全部进行回购注销。
    2.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赵怀成先生、招济汉先生2018年度绩效结果
为合格,根据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上述激励对象
当期应解锁限制性股票解锁70%。公司对上述激励对象拟第二期应解锁限制性股
票的30%限制性股票3.515385元/股的价格进行回购注销。
    (二)回购数量
    王欣女士回购数量为50,700股,赵怀成先生、招济汉先生回购数量均为
15,795股,合计82,290股。
    (三)回购注销安排
    本公司已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
算”)开设了用于回购的专用证券账户(账号:B882618371),并向中国结算申
请办理对上述3名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82,290股限制性股票的回购注销
手续。预计于2019年11月12日完成注销,公司后续将依法办理相关工商变更登记
手续。
    三、预计本次回购注销完成后的股本结构变化情况
                                                             单位:股
    类   别          本次变动前       本次变动数        本次变动后
有限售条件股份                                             11,060,010
                         11,142,300         -82,290

无限售条件股份       2,865,707,534                 0    2,865,707,534
    总   计          2,876,849,834          -82,290     2,876,767,544
    四、说明及承诺
   公司董事会说明,本次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事项涉及的决策程序、信息披露
符合法律、法规、《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的规
定和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管理办法》的规
定,不存在损害激励对象合法权益及债权人利益的情形。
   公司承诺:已核实并保证本次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涉及的对象、股份数量、
注销日期等信息真实、准确、完整,已充分告知相关激励对象本次回购注销事宜,
且相关激励对象未就回购注销事宜表示异议。如因本次回购注销与有关激励对象
产生纠纷,公司将自行承担由此产生的相关法律责任。
    五、法律意见书的结论性意见
    上海市锦天城(深圳)律师事务所认为:公司本次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
事宜已经取得必要的批准与授权;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管理办法》等有
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限
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公司尚需就本次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
股票事宜所引致的公司注册资本减少履行减资、股份注销登记等相关法定程序。
    六、备查文件
    1、上海市锦天城(深圳)律师事务所出具的《法律意见》。
    特此公告




                                        深圳市燃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11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