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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新城控股:关于实施2018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后调整非公开发行股票发行底价和发行数量的公告2019-05-28  

						证券代码:601155             证券简称:新城控股          编号:2019-045



                   新城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实施 2018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后
   调整非公开发行股票发行底价和发行数量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1、由于公司实施2018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发行底
价由8.23元/股调整为6.74元/股。
    2、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数量由不超过 461,725,394 股(含本数)调整为
不超过 563,798,219 股(含本数)。


    一、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情况
    根据新城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二次
会议审议和2016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本次
非公开发行定价原则为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公告日,即2016年3月9日)前二十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的90%,即发行价格不
低于12.28元/股。若公司股票在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发生派息、送红股、资
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本次发行底价及发行数量做相应调整。
     公司于2016年4月14日公告了《新城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度利润分
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实施公告》(公告编号:2016-040)。公司2015年年度权益
分派方案以公司2015年12月31日总股本1,708,064,758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按每
10股派发现金股利1.08元(含税),同时以公司2015年12月31日总股本
1,708,064,758股为基数,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3股。该次利润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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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已于2016年4月21日实施完成,故本次非公开发行
股票的发行底价相应调整为9.37元/股。
     公司于2017年5月5日公告了《新城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年度权益
分派实施公告》 公告编号:2017-052)。公司2016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以公司2016
年12月31日总股本2,258,984,186股为基数,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33元(含税)。该
次利润分配方案已于2017年5月12日实施完成,故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底
价相应调整为9.04元/股。
     公司于2018年5月22日公告了《新城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年度权益
分派实施公告》(公告编号:2018-040)。公司2017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以总股本
2,257,384,186股为基数,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81元(含税)。该次利润分配方案已
于2018年5月21日实施完成,故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底价相应调整为8.23
元/股。


     二、公司2018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及实施情况
     公司分别于2019年3月7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及2019年4月3
日召开的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公司2018年度利润分配预案》。根据
该方案,公司拟以总股本扣除回购专户上已累计回购股份后的股份余额为基数
(即2,245,060,539股),每股派发现金红利1.5元(含税),共计派发现金红利
3,367,590,808.5元。
     公司于2019年5月20日公告了《新城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年度权益
分派实施公告》(公告编号:2019-042),本次利润分配的股权登记日为2019年5
月24日,除权(息)日、现金红利发放日为2019年5月27日。因公司回购股份不
参与分红,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后除权除息价格计算时,按总股本折算每股现金红
利=实际现金分红总额/总股本=3,367,590,808.5元÷2,256,724,186股=1.49元/股


     三、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发行底价和发行数量的调整
     鉴于公司2018年度利润分配事项早于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实施,公司现对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底价和发行数量作如下调整:
     1、发行底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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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底价由8.23元/股调整为6.74元/股。具体计算如
下:
       调整后的发行底价﹦(调整前的发行底价-每股现金股利)/(1+总股本
变动比例)﹦(8.23元/股-1.49元/股)/(1+0)﹦6.74元/股
       2、发行数量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数量由不超过461,725,394股(含本数)调整为不超过
563,798,219股(含本数)。具体计算如下:
       调整后发行数量上限﹦本次拟募集资金总额/调整后发行底价﹦
3,800,000,000.00元÷6.74元/股﹦563,798,219股(取整数)
       除上述调整外,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的其他事项暂未
发生变化。


       特此公告!




                                                 新城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一九年五月二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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