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收购重庆白含污水处理有限公司 100%股权 关联交易的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意见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 指导意见》、《公司章程》以及《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等 有关规定,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我们基于独立判断立场, 对公司所属全资子公司拟收购重庆白含污水处理有限公司 100%股权的关联交易事项发表意见如下: 一、我们对公司全资子公司重庆市排水有限公司拟收购 重庆白含污水处理有限公司 100%股权的关联交易事项进行 了充分了解,认真审阅了该议案的相关资料; 二、我们认为公司与关联方按照市场交易原则公平、公 开、合理地确定交易价格,本次拟发生的关联交易不会对公 司的持续经营能力和独立性产生不良影响。同意将公司《关 于收购重庆白含污水处理有限公司 100%股权的关联交易议 案》提交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 9 次会议审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