意见反馈 手机随时随地看行情

公司公告

北京银行:2013年度利润分配实施公告2014-07-11  

						     证券代码:601169    证券简称:北京银行       公告编号:临 2014-018


                      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13 年度利润分配实施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
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 1.80 元(含税),每 10 股派送红

股 2 股。

     ●扣税后自然人股东和证券投资基金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

币 1.61 元,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

1.42 元。

     ●股权登记日:2014 年 7 月 16 日

     ●除权除息日:2014 年 7 月 17 日

     ●现金红利发放日:2014 年 7 月 17 日

     ●新增可流通股份上市流通日:2014 年 7 月 18 日



     一、通过利润分配方案的股东大会届次和日期

     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行”)2013 年度利润分配

方案已经 2014 年 5 月 20 日召开的本行 2013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股东大会决议刊登在 2014 年 5 月 22 日的《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

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二、分红派息方案

     1、本次分配以总股本 8,800,159,539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送现金股利 1.8 元人民币(含税),计人民币 15.84 亿元(含

税),并派送红股 2 股,计人民币 17.60 亿元(含税),合计分配 33.44

亿元。

    2、扣税说明:

    (1)对于自然人股东和证券投资基金,根据《关于实施上市公

司股息红利差别化个人所得税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2012]85

号)及《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关于落实上市公司股息红利

差别化个人所得税政策的通知》,如持股期限在 1 个月以内(含 1 个

月)的,其股息红利所得全额计入应纳税所得额,实际税负为 20%;

持股期限在 1 个月以上至 1 年(含 1 年)的,暂减按 50%计入应纳税

所得额,实际税负为 10%;持股期限超过 1 年的,暂减按 25%计入应

纳税所得额,实际税负为 5%。

    本行派发股息红利时统一按 5%税率代扣个人所得税,每 10 股派

发现金红利人民币 1.61 元。对截至股权登记日个人持股 1 年以内(含

1 年)且尚未转让的,股东转让股票时,登记结算公司根据其持股期

限计算实际应纳税额,超过已扣缴税款的部分,由证券公司等股份托

管机构从其个人资金账户中扣收并划付登记结算公司。每月前 5 个工

作日内,登记结算公司将上月收到的由证券公司等股份托管机构扣收

的税款划付本行,并将扣收税款的明细发送本行。本行在收到税款当

月的法定申报期内向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缴纳。

    (2)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中华人民共和国

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以及国税函[2009]47 号《国家税务总局关

于中国居民企业向 QFII 支付股息、红利、利息代扣代缴企业所得税
有关问题的通知》的规定,对于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QFII)股东按

照 10%的税率代扣代缴企业所得税,税后实际派发现金股息为每 10

股人民币 1.42 元。

    (3)对于其他法人股东(含机构投资者),其现金股息所得税由

其自行申报缴纳,本行向其实际派发现金股息为税前每 10 股人民币

1.80 元。



    三、利润分配具体实施日期

    1、股权登记日:2014 年 7 月 16 日(星期三)

    2、除权除息日:2014 年 7 月 17 日(星期四)

    3、现金红利发放日:2014 年 7 月 17 日(星期四)

    4、新增可流通股份上市流通日:2014 年 7 月 18 日(星期五)



    四、发放对象

    截至 2014 年 7 月 16 日下午上海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

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行全体股东。



    五、利润分配实施办法

    (一)现金红利

    股东股息委托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通过

其资金清算系统向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并在上海证券交易所各会员

单位办理了指定交易的股东派发。已办理全面指定交易的投资者可于

股息发放日在其指定的证券营业部领取现金股息,未办理指定交易的
                  股东股息暂由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保管,待办

                  理指定交易后再进行派发。

                      (二)红股

                      本次向全体股东所送红股由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

                  海分公司通过计算机网络系统,根据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的股东持股

                  数,按照比例自动计入股东账户。每位股东按派送红股比例计算后不

                  足 1 股的部分,按小数点后尾数大小排序向股东依次送 1 股,直至实

                  际派送红股总数与本次派送红股总数一致,如果尾数相同者多于余股

                  数,则由电脑抽签派送。



                      六、股本变化情况表
                                                                 本次变动增减(+,-)
                               本次变动前                                                                     本次变动后
                                                                      公积金
                                                          送股                 其他         小计
                             数量        比例(%)                    转股                                  数量         比例(%)
一、有限售条件股份
1、国家持股                          0            0               0        0      0                 0                0           0
2、国有法人持股            314,901,592        3.58%      62,980,318        0      0        62,980,318      377,881,910       3.58%
3、其他内资持股          1,012,183,690       11.50%     202,436,738        0      0       202,436,738    1,214,620,428      11.50%
其中:
   境内法人持股          1,012,183,690       11.50%     202,436,738        0      0       202,436,738    1,214,620,428      11.50%
   境内自然人持股                    0            0               0        0      0                 0                0           0
4、外资持股                          0            0               0        0      0                 0                0           0
其中:
   境外法人持股                      0            0               0        0      0                 0                0           0
   境外自然人持股                    0            0               0        0      0                 0                0           0
有限售条件股份合计       1,327,085,282       15.08%     265,417,056        0      0       265,417,056    1,592,502,338      15.08%
二、无限售条件流通股份
1、人民币普通股          7,473,074,257       84.92%   1,494,614,852        0      0   1,494,614,852      8,967,689,109      84.92%
2、境内上市的外资股                  0            0               0        0      0                 0                0           0
3、境外上市的外资股                  0            0               0        0      0                 0                0           0
4、其他                              0            0               0        0      0                 0                0           0
无限售条件流通股份合计   7,473,074,257       84.92%   1,494,614,852        0      0   1,494,614,852      8,967,689,109      84.92%
三、股份总数             8,800,159,539      100.00%   1,760,031,908        0      0   1,760,031,908     10,560,191,447     100.00%
     七、实施送股方案后,本行按新股本 10,560,191,447 股摊薄计

算的 2013 年度每股收益为 1.27 元。



     八、咨询方式

     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丙 17 号北京银行大厦董事会办公

室

     邮政编码:100033

     联系电话:010-66223826

     传真:010-66223833



     九、备查文件

     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13 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及公告




                                         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14 年 7 月 11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