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银行:与华远置业有限公司关联交易事项的公告2014-08-12
证券代码:601169 证券简称:北京银行 公告编号:临 2014-020
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与华远置业有限公司关联交易事项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
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2014 年 8 月 8 日,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下称“本行”)董事
会审议通过《关于对华远置业有限公司关联授信的议案》,同意授予
华远置业有限公司(下称“华远置业”)开发贷款 16 亿元,期限 3
年(提款期 3 年),基准利率上浮 10%,且本次授信发放贷款与上次授
信贷款余额总和不超过 14 亿元。自董事会审批通过之日起生效。
华远置业董事长任志强为本行董事,华远置业是本行关联方,与
其进行的交易构成本行的关联交易。本行对华远置业授信16亿元,超
过本行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1%。根据本行《关联交易管理暂行
办法》,已构成重大关联交易。
二、关联方介绍
华远置业成立于 2002 年 4 月,目前注册资金 10 亿元,由华远地
产股份有限公司持股 100%,“华远地产”由北京市华远集团有限公司
持股 46.07%,实际由北京市西城区国资委控制。
华远置业具有房地产开发一级资质,主营业务包括房地产开发、
商品房销售,老旧城区危房成片改造、土地开发,市政设施建设,房
屋租赁及物业管理等。2001 年至今陆续在北京、青岛、西安、长沙
开发住宅、商务公寓、写字楼、购物广场、TOWNHOUSE 等多种产品。
三、关联交易的定价政策
本行与华远置业的关联交易坚持遵循一般商业原则,不优于对非
关联方同类交易的条件,符合中国人民银行利率政策及本行贷款定价
管理制度。
四、关联交易的影响
本行向华远置业授信,定价合理、公平,符合监管部门相关法规
要求及本行关联交易管理相关规定,授信流程符合本行内部控制制度
要求。
五、独立董事的意见
北京银行与华远置业有限公司的关联交易是正常业务经营所必
需的,交易定价是以市场价格为基础,体现公平交易、协商一致的原
则,关联交易定价合理、公平,不会影响公司资产的独立性,符合公
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利益的情况。交易
符合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等监管部
门要求,符合《北京银行关联交易管理暂行办法(2008 年修订)》及
其它内部制度相关规定。独立董事一致同意,但如在实施过程中发现
有明显风险,建议管理层采取相应的有效措施控制风险。
六、备查文件目录
1、董事会决议;
2、经独立董事签字确认的独立董事意见。
特此公告。
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4 年 8 月 11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