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银行:关于签订购置长沙分行营业办公大楼补充协议的关联交易公告2014-10-10
证券代码:601169 证券简称:北京银行 公告编号:临 2014-026
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签订购置长沙分行营业办公大楼补充协议的
关联交易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
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2014 年 10 月 8 日,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下称“本行”)董
事会审议通过《关于签订购置长沙分行营业办公大楼补充协议的议
案》,同意在原有方案基础上,签订购置长沙分行营业办公大楼补充
协议,补充购置北京市华远置业有限公司(下称“华远置业”)下属
公司开发的“华远华中心” T2、T3 座部分区域和部分地下车位,
作为本行长沙分行营业办公使用,并授权高级管理层在董事会授予的
相关授权范围内,办理相关具体手续。
华远华中心 T2/T3 座是华远置业下属公司在长沙开发的项目,
华远置业的法定代表人任志强是本行董事。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
票上市规则》,华远置业是本行的关联方,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二、关联方介绍
华远置业成立于 2002 年 4 月,目前注册资金 10 亿元,法定代表
人任志强,系上市公司华远地产股份有限公司(600743)的全资子公
司、北京市华远集团有限公司的三级子公司。
华远置业依托股东的资金实力和开发经验,自身具有良好的发展
前景,具有房地产开发一级资质。公司自成立以来,先后开发了普通
住宅、保障性住房、顶级住宅、商务公寓、写字楼、购物广场、TOWNHOUSE
等多种业态,并逐渐开发青岛、西安、长沙等外埠市场。
三、关联交易的定价依据
本行与华远置业的关联交易坚持遵循一般商业原则,经过市场询
价与谈判,以正常市场价格购置,定价合理、公平,不会影响公司资
产的独立性,符合监管部门相关法规要求。
四、关联交易的影响
“华远”是地产行业知名品牌之一,致力于“营造精致品质生活”,
开发高品质的具有市场代表性的房地产产品。本行补充购置华远华
中心 T2、T3 座部分区域和部分地下车位,是为提升本行在长沙地区
的办公条件和品牌形象,符合长沙分行经营发展的需要,有利于本行
的长远发展。
五、独立董事的意见
本行独立董事认为:本行与关联方华远置业签订长沙分行营业办
公大楼补充协议,是正常业务经营所需,有利于进一步提升本行在长
沙地区的品牌形象,促进长沙分行持续稳健发展。关联交易定价合理、
公平,不会影响公司资产的独立性,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不
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利益的情况,符合监管部门相关法律要求和
本行《关联交易管理暂行办法》相关规定。独立董事一致同意该议案,
如在实施过程中发现有明显风险,建议管理层采取相应的有效措施控
制风险。
六、备查文件
1、董事会决议;
2、经独立董事签字确认的独立董事意见。
特此公告。
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14 年 10 月 9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