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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北京银行:关于签订购置长沙分行营业办公大楼补充协议的关联交易公告2014-10-10  

						     证券代码:601169    证券简称:北京银行       公告编号:临 2014-026


                      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签订购置长沙分行营业办公大楼补充协议的
                             关联交易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
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2014 年 10 月 8 日,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下称“本行”)董

事会审议通过《关于签订购置长沙分行营业办公大楼补充协议的议

案》,同意在原有方案基础上,签订购置长沙分行营业办公大楼补充

协议,补充购置北京市华远置业有限公司(下称“华远置业”)下属

公司开发的“华远华中心” T2、T3 座部分区域和部分地下车位,

作为本行长沙分行营业办公使用,并授权高级管理层在董事会授予的

相关授权范围内,办理相关具体手续。

     华远华中心 T2/T3 座是华远置业下属公司在长沙开发的项目,

华远置业的法定代表人任志强是本行董事。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

票上市规则》,华远置业是本行的关联方,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二、关联方介绍

     华远置业成立于 2002 年 4 月,目前注册资金 10 亿元,法定代表

人任志强,系上市公司华远地产股份有限公司(600743)的全资子公

司、北京市华远集团有限公司的三级子公司。
    华远置业依托股东的资金实力和开发经验,自身具有良好的发展

前景,具有房地产开发一级资质。公司自成立以来,先后开发了普通

住宅、保障性住房、顶级住宅、商务公寓、写字楼、购物广场、TOWNHOUSE

等多种业态,并逐渐开发青岛、西安、长沙等外埠市场。

    三、关联交易的定价依据

    本行与华远置业的关联交易坚持遵循一般商业原则,经过市场询

价与谈判,以正常市场价格购置,定价合理、公平,不会影响公司资

产的独立性,符合监管部门相关法规要求。

    四、关联交易的影响

    “华远”是地产行业知名品牌之一,致力于“营造精致品质生活”,

开发高品质的具有市场代表性的房地产产品。本行补充购置华远华

中心 T2、T3 座部分区域和部分地下车位,是为提升本行在长沙地区

的办公条件和品牌形象,符合长沙分行经营发展的需要,有利于本行

的长远发展。

    五、独立董事的意见

    本行独立董事认为:本行与关联方华远置业签订长沙分行营业办

公大楼补充协议,是正常业务经营所需,有利于进一步提升本行在长

沙地区的品牌形象,促进长沙分行持续稳健发展。关联交易定价合理、

公平,不会影响公司资产的独立性,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不

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利益的情况,符合监管部门相关法律要求和

本行《关联交易管理暂行办法》相关规定。独立董事一致同意该议案,
如在实施过程中发现有明显风险,建议管理层采取相应的有效措施控

制风险。

    六、备查文件

    1、董事会决议;

    2、经独立董事签字确认的独立董事意见。

    特此公告。




                                       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14 年 10 月 9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