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银行:2014年度利润分配实施公告2015-07-10
证券代码:601169 证券简称:北京银行 公告编号:临 2015-025
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14 年度利润分配实施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
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 2.5 元(含税),每 10 股派送红
股 2 股。
●扣税后自然人股东和证券投资基金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
币 2.275 元,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
2.05 元。
●股权登记日:2015 年 7 月 16 日
●除权除息日:2015 年 7 月 17 日
●现金红利发放日:2015 年 7 月 17 日
●新增可流通股份上市流通日:2015 年 7 月 20 日
一、通过利润分配方案的股东大会届次和日期
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行”)2014 年度利润分配
方案已经 2015 年 5 月 20 日召开的本行 2014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股东大会决议刊登在 2015 年 5 月 21 日的《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
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二、分红派息方案
1、本次分配以总股本 10,560,191,447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送现金股利 2.5 元人民币(含税),计人民币 26.40 亿元,并
派送红股 2 股,计人民币 21.12 亿元,合计分配 47.52 亿元。
2、扣税说明:
(1)对于自然人股东和证券投资基金,根据《关于实施上市公
司股息红利差别化个人所得税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2012]85
号)及《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关于落实上市公司股息红利
差别化个人所得税政策的通知》,如持股期限在 1 个月以内(含 1 个
月)的,其股息红利所得全额计入应纳税所得额,实际税负为 20%;
持股期限在 1 个月以上至 1 年(含 1 年)的,暂减按 50%计入应纳税
所得额,实际税负为 10%;持股期限超过 1 年的,暂减按 25%计入应
纳税所得额,实际税负为 5%。
本行派发股息红利时统一按 5%税率代扣个人所得税,每 10 股派
发现金红利人民币 2.275 元。对截至股权登记日个人持股 1 年以内(含
1 年)且尚未转让的,股东转让股票时,登记结算公司根据其持股期
限计算实际应纳税额,超过已扣缴税款的部分,由证券公司等股份托
管机构从其个人资金账户中扣收并划付登记结算公司。每月前 5 个工
作日内,登记结算公司将上月收到的由证券公司等股份托管机构扣收
的税款划付本行,并将扣收税款的明细发送本行。本行在收到税款当
月的法定申报期内向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缴纳。
(2)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中华人民共和国
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以及国税函[2009]47 号《国家税务总局关
于中国居民企业向 QFII 支付股息、红利、利息代扣代缴企业所得税
有关问题的通知》的规定,对于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QFII)股东按
照 10%的税率代扣代缴企业所得税,税后实际派发现金股息为每 10
股人民币 2.05 元。
(3)对于其他法人股东(含机构投资者),其现金股息所得税由
其自行申报缴纳,本行向其实际派发现金股息为税前每 10 股人民币
2.5 元。
三、利润分配具体实施日期
1、股权登记日:2015 年 7 月 16 日(星期四)
2、除权除息日:2015 年 7 月 17 日(星期五)
3、现金红利发放日:2015 年 7 月 17 日(星期五)
4、新增可流通股份上市流通日:2015 年 7 月 20 日(星期一)
四、发放对象
截至 2015 年 7 月 16 日下午上海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
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行全体股东。
五、利润分配实施办法
(一)现金红利
股东股息委托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通过
其资金清算系统向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并在上海证券交易所各会员
单位办理了指定交易的股东派发。已办理全面指定交易的投资者可于
股息发放日在其指定的证券营业部领取现金股息,未办理指定交易的
股东股息暂由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保管,待办
理指定交易后再进行派发。
(二)股票股利
本次向全体股东所送红股由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
海分公司通过计算机网络系统,根据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的股东持股
数,按照比例自动计入股东账户。每位股东按派送红股比例计算后不
足 1 股的部分,按小数点后尾数大小排序向股东依次送 1 股,直至实
际派送红股总数与本次派送红股总数一致,如果尾数相同者多于余股
数,则由电脑抽签派送。
六、股本变化情况表
本次变动增减(+,-)
本次变动前 本次变动后
公积金
送股 其他 小计
数量 比例(%) 转股 数量 比例(%)
1、人民币普通股 10,560,191,447 100% 2,112,038,290 0 0 2,112,038,290 12,672,229,737 100%
2、境内上市的外资股 0 0 0 0 0 0 0 0
3、境外上市的外资股 0 0 0 0 0 0 0 0
4、其他 0 0 0 0 0 0 0 0
股份总数 10,560,191,447 100% 2,112,038,290 0 0 2,112,038,290 12,672,229,737 100%
七、实施送股方案后,本行按新股本 12,672,229,737 股摊薄计
算的 2014 年度每股收益为 1.23 元。
八、咨询方式
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丙 17 号北京银行大厦董事会办公
室
邮政编码:100033
联系电话:010-66223826
传真:010-66223833
九、备查文件
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14 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及公告
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 7 月 10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