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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北京银行:关于终止筹划非公开发行股票事项暨复牌公告2015-11-19  

						       证券代码:601169    证券简称:北京银行      公告编号:临 2015-046


                    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终止筹划非公开发行股票事项暨复牌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本行于 2015 年 10 月 9 日发布《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重大事项停

牌公告》,因筹划非公开发行股票事项,本行股票 2015 年 10 月 9 日起

停牌。根据监管要求,本行每 5 个交易日披露重大事项的进展公告。

       一、本次筹划非公开发行的基本情况

       因筹划非公开发行股票事项,本行于 2015 年 10 月 9 日发布《北京
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重大事项停牌公告》,申请本行股票 2015 年 10 月 9

日起停牌。本行于 2015 年 10 月 16 日发布《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重

大事项继续停牌公告》,经向上海证券交易所申请,本行股票自 2015 年
10 月 16 日继续停牌。鉴于本次非公开发行股份事项工作量较大,本行

于 2015 年 10 月 23 日发布《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重大事项进展暨延

期复牌公告》,经向上海证券交易所申请,本行股票自 2015 年 10 月 23

日继续停牌。鉴于本行正在筹划的非公开发行股份事项存在重大不确定

性,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规范上市公司筹划非公开发行股份停复

牌及相关事项的通知》(上证发〔2014〕78 号,以下简称“《通知》”),

经本行董事会 2015 年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本行向上海证券交易所申

请再次延期复牌,本行股票自 2015 年 10 月 30 日起继续停牌不超过 20

日。
    二、推进筹划非公开发行所做的主要工作

    停牌期间,本行全力推进本次非公开发行各项工作,与本次非公开

发行股份拟引入的投资者进行多轮接触与谈判,与主要股东进行了反复

沟通协调,并就本次非公开发行的具体情况与相关监管机构进行了持续

汇报沟通。主要工作如下:

    1、确定发行对象范围及限售期

    经前期论证、与投资者沟通、讨论,本行初步确定了目标投资者范

围。投资者此次认购的股份需锁定 36 个月,其他监管机构另有规定的,
从其规定。

    2、确定发行股票的方式和发行时间窗口

    本次非公开发行的股票计划采取向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的方式发
行。在中国证监会核准后 6 个月内择机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发行对象

将全部以现金认购本次发行的股票。

    3、确定募资资金用途
    本次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将全部用于补充本行核心一级资本。

    三、终止筹划非公开发行的原因

    停牌期间,本行与现有主要股东及意向投资者进行了反复论证与沟
通,未能在预期时间内就发行规模、认购额度、发行价格等本次非公开

发行方案的关键条款达成一致意见,直接影响到本次发行方案的最终确

定。此外,根据非公开发行定价政策的最新指导意见,由于本行股票停
牌时间超过 20 个交易日,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应当复牌后交易至少 20

个交易日,再确定本次非公开发行定价基准日和底价。本行停牌期间,

二级市场存在一定波动,复牌后本行股票的价格将面临较大不确定性。
结合资本市场和公司实际等各方面因素,本行认为继续推进非公开发行

股份将面临诸多不确定性。从切实维护全体股东利益的角度出发,经慎

重研究,本行决定终止筹划本次非公开发行股份事项。本行承诺,自公

告之日起 3 个月内不再进行前述重大事项。

    四、股票复牌安排

    鉴于目前推进非公开发行事项的条件尚不成熟,根据有关规定,经

向上海证券交易所申请,本行股票于 2015 年 11 月 19 日复牌。

    同时,根据《通知》的规定,本行定于 2015 年 11 月 20 日(星期
五)下午 15:00-16:00 召开投资者说明会,说明公司终止筹划本次非公

开发行股份事项的具体情况。本次投资者说明会的具体安排详见同日披

露的《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终止筹划非公开发行投资者说明会预告公
告》。

    特此公告。



                                           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 11 月 18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