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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北京银行:投资者说明会情况公告2015-11-24  

						     证券代码:601169    证券简称:北京银行       公告编号:临 2015-048


     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投资者说明会情况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
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本次说明会召开情况

     2015 年 11 月 20 日,本行董事、副行长、董事会秘书杨书剑先

生,本行董事、副行长、财务总监杜志红女士,本行监事、风险总监

张慧珍女士、本行董事会办公室投资者关系经理陈树强先生等参加了

本行终止筹划非公开发行投资者说明会,与投资者进行沟通交流,就

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了回答。

     二、本次说明会投资者提出的主要问题及公司的回复情况

     在本次投资者说明会上,公司就投资者针对终止非公开发行股份

事项所提出的普遍关心的问题给予了回答。现将本次投资者说明会的

主要问题及答复情况整理如下:

     问题 1:“现有主要股东及意向投资者未能就发行规模、认购额

度、发行价格等关键条款达成一致,”请问,现主要股东拟发行规模、

认购额度、发行价格分别是多少?意向投资者提出的发行规模、认购

额度、发行价格分别是多少?

     回答:停牌期间,本行与现有主要股东及意向投资者进行了反复

论证与沟通,未能在预期时间内就发行规模、认购额度、发行价格等

本次非公开发行方案的关键条款达成一致意见,直接影响到本次发行

方案的最终确定。结合资本市场和公司实际等各方面因素,本行认为

继续推进非公开发行股份将面临诸多不确定性。从切实维护全体股东
利益的角度出发,经慎重研究,本行决定终止筹划本次非公开发行股

份事项。

       问题 2:这次增发失败,能说下具体是向哪些意向投资者协商

过?

    回答:基于对潜在投资人的商业保密责任,本次非公开发行初步

确定投资者暂不方便披露。

       问题 3:请问中信证券减持和增持前,是否与北京银行沟通过?

这种减持和增持行为,是否与增发有关?谢谢。

    回答:中信证券减持和增持行为未与北京银行沟通,属于投资者

正常的商业行为,与本次增发事宜无关。

       问题 4:请问 3 个月之后,仍有定增的计划?或者其他补充资本

的计划吗?核心资本充足率接近监管红线了,会不会制约公司业务的

扩张呢?

    回答:本行将根据实际情况,以有利于全体股东利益的角度出发,

决定是否筹划新的重大事项。目前,本行一级资本充足率接近监管红

线,核心一级资本充足率和资本充足率水平满足监管要求。同时,本

行目前正积极推动优先股发行工作补充其他一级资本。未来,本行将

大力发展低资本占用型中间业务,继续增加研发投入,加强精细化管

理,实现投资、理财、新型投行等业务利润贡献度的不断提升,确保

资本充足率持续达标。

       问题 5:到底是定增还是发行优先股,还是两者兼有。是不是在

三个月不会再停牌?
    回答:目前,本行优先股已获中国证监会发行审核委员会审核通

过,正在积极推进优先股发行的各项工作。本行于 2015 年 10 月 9 日

起停牌,筹划非公开发行普通股股票事项,于 11 月 19 日发布终止筹

划非公开发行普通股股票公告并复牌。根据监管要求及公司情况,本

行承诺自复牌公告发布之日起 3 个月内不再进行非公开发行普通股

股票的重大事项。

    问题 6:增发失败对今年或明年的业绩会有多大影响?

    回答:本行将努力做好主营业务,提升公司的盈利能力和经营质

量,以最大努力回报投资者的殷切希望。

    问题 7:公司方案中的发行价格是多少?

    回答:根据非公开发行定价政策的最新指导意见,由于本行股票

停牌时间超过 20 个交易日,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应当复牌后交易至

少 20 个交易日,再确定本次非公开发行定价基准日和底价。本行停

牌期间,二级市场存在一定波动,复牌后本行股票的价格将面临较大

不确定性,无法最终确定发行价格。

    问题 8:贵公司的股票有投资价值吗?

    回答:感谢您的关注!在公司层面,本行将努力做好自身经营,

提升经营业绩,并以此回报股东。本行将继续做好现有主营业务,持

续推进现有工作,提升本行的盈利能力和经营质量,以最大努力维护

投资者的利益。

    问题 9:请问 1、北行增发如果成功对股东的利益点在哪?2、终

止的是定增,而优先股的发行是否继续?
    回答:1、如果本次非公开发行普通股股票成功,将有效补充本

行核心一级资本,提升资本充足率水平,支持本行业务更好更快发展,

为投资者创造更多价值。2、目前,本行优先股已获中国证监会发行

审核委员会审核通过,正积极推动优先股发行的各项工作。

    问题 10:这次增发失败,是否会影响公司的现金分红?

    回答:不影响本行分红政策。

    问题 11:以后是否可能采用向现有股东配股方式融资?

    回答:再融资有多种方式,配股也是其中一种融资方式。未来,

我行将根据发展需要和资本市场情况综合考虑选择何种融资方式。

    问题 12:股灾大跌期间,北京银行高管为什么没有增持哪怕 1000

股的股份,以维护股价的行动?

    回答:2015 年 7 月 15 日,本行发布公告,为维护资本市场稳定,

本行持股 5%以上股东 ING BANK N.V.、北京市国有资产经营有限责任

公司、北京能源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做出承诺。其中,ING 确认没

有减持北京银行股份的计划;同时表示,鉴于双方于今年 3 月 25 日

续签了《战略合作协议》,将在协议生效的下一个五年内坚定履行承

诺,继续与北京银行在直销银行等领域开展全方位战略合作。国资公

司、京能集团表示,为促进资本市场持续稳定健康发展,维护广大中

小投资者利益,承诺未来 6 个月内不减持所持有的北京银行股票。

    问题 13:请问与 ING 的直销银行方案确定了吗?

    回答:本行持续深化与 ING 在直销银行方面的战略合作,为直销

银行建设国内领先的科技系统、构建最佳客户服务体验做好准备。本

行直销银行正加快推进创新型产品的研发工作,先后上线惠存宝全系
列产品和慧添宝一年期等产品,并加快研发线上小额消费贷款产品、

基金产品、信托理财产品和保险产品。未来,双方将积极推进直销银

行业务,力争将合作升级到一个新高度。

    关于本次投资者说明会的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上证

e 互动”网络平台(网址为:http://sns.sseinfo.com)的“上证 e

访谈”栏目。

    感谢各位投资者在百忙之中参加本行的投资者说明会,因说明会

时间所限,公司对投资者的问题未能全部回复深表遗憾。对长期以来

关注、支持本行的投资者表示衷心感谢。

    特此公告。




                                 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5 年 11 月 23 日